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本课程旨在探讨新《公司法》施行后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核心内容所产生的调整。通过对股东出资义务和责任、股东知情权、公司治理结构、表决和决议效力、对外投资以及股权转让等方面的修订变化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问题。
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股权、公司治理、金融担保等商事争议解决业务。
著有《公司治理、投融资热点类案精解与实操指引》 (法律出版社2023年11月版);《供应链金融疑难法律问题全解》 (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10月版) 。
社会职务: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产权交易所专家;《国际金融报》特约分析员。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民商法学硕士,南开大学法学学士
1、股东出资方式
2、股东实缴增设时限
3、应对出资期限问题的注意事项
1、修订法条对比
1、法定代表人:章程无需列明
2、扩大法定代表人的选任范围
3、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4、新法中股东会的职权变化
5、新法中董事会新规:董事会职权
6、审计委员会对监事会或监事的取代
7、经理法定职权的删除
1、电子通信会议
2、股东会和董事会表决比例的明确
3、决议效力
1、关于对外投资
2、相关法条对比
1、股东转让股权的程序性变化
2、股权转让后出资责任
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股权、公司治理、金融担保等商事争议解决业务。
著有《公司治理、投融资热点类案精解与实操指引》 (法律出版社2023年11月版);《供应链金融疑难法律问题全解》 (中国法制出版社2021年10月版) 。
社会职务: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产权交易所专家;《国际金融报》特约分析员。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民商法学硕士,南开大学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