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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殊资产作为法律业务的对象,从诉讼和非诉讼两个角度,分析特殊资产变现的法律途径,并对其中的实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课程内容涵盖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之财产保全;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之诉讼;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之强制执行;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之资产转让;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之重组、重整等。
北京德和衡权益合伙人,特殊资产业务中心管理总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广播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宣讲团成员,北海仲裁委仲裁员、南平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市律协面试考核考官,北京市朝阳律协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曾在软件互联网企业担任法总。擅长特殊资产法律业务、商事争议解决、大型机构类常法、投融资并购业务等。
一、什么是特殊资产法律业务
(一)传统的不良资产业务
(二) 全新的特殊资产业务
(三) 特殊资产法律业务范围
二、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中的财产保全工作
(一) 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中财产保全的三性
(二) 特殊资产财产保全的法律构成要件
三、特殊资产诉前财产保全中的注意事项
(一)如何确定诉前还是诉讼财产保全
(二) 如何选择诉前财产保全法院
(三)如何确定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范围
四、特殊资产诉讼财产保全中的疑难问题
(一) 特殊资产诉讼保全中,不同类型财产在保全中的问题
1. 土地使用权
2.房屋
3.在建工程
4.动产
5.银行账户
6.股权
7.债权
8.其他财产性权利
(二) 特殊资产诉讼保全与其他权利人权利冲突时,如何获得优势地位
1. 保全与执行相比,措施具有不完整性
2.消费者物权期待权、非消费者物权期待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抵押权的权利冲突
3.查封顺序对债权实现的影响
4.轮候查封
一、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中的诉讼/仲裁类型
(一) 主债权诉讼/仲裁
(二)担保权利
(三)债权保全诉讼
(四)其他诉讼
二、特殊资产主债权诉讼/仲裁
(一) 借款合同纠纷
1.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民间借贷纠纷
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4.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5.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二)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三)保理合同纠纷
(四)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五)典当纠纷
(六) 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七)信托纠纷
一、特殊资产担保权利诉讼/仲裁
(一) 保证合同纠纷
1. 一般保证的先诉抗辩权
2. 保证期间
3.保证的诉讼时效
4. 增信措施是不是保证合同?
5.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加入的区别
(二) 债务加入纠纷
(三) 独立保函纠纷
1. 什么是独立保函?
2. 如何判断一份保函是不是独立保函?
3.独立保函的保证人是否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二、特殊资产代位权之诉
(一) 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1. 代位权
2. 撤销权
(二) 代位权诉讼对于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意义
三、特殊资产撤销权之诉
(一)撤销权构成要件的认定
1.“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或者高价
2.债务人影响债权实现的不合理交易行为
四、特殊资产相关的其他诉讼
(一)以物抵债
1.已届履行期的以物抵债
2.未届履行期的以物抵债
(二)让与担保
1.让与担保的类型
2.营业信托中的让与担保
一、特殊资产强制执行如何获得先机
(一) 民事案件执行完毕后的财产还能以刑事涉案赃款被执行回转吗?
(二)能否与被执行人以债权债务抵销的方式获得清偿?
(三)网拍一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可否申请以物抵债?
二、特殊资产强制执行中会遇到的重要问题
(一) 债权转让后,强制执行如何进行?
1. 判决前,债权转让
2.申请执行前,债权转让
3.申请执行后,债权转让
(二) 债权人撤销权强制执行中,债权人是申请撤销行为的适格主体吗?
三、特殊资产强制执行中如何追加被执行人
(一) 如何判断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还是需要另诉?
(二) 特殊资产强制执行中可变更、追加哪些主体作为被执行人?
1.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
2. 被执行人为非自然人
3. 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
4. 被执行人为合伙企业
5. 被执行人为法人分支机构
四、特殊资产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
(一)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
(二)执行异议之诉与确权之诉的关系
(三) 基于物权期待权的执行异议之诉
1.基于无过错买受人物权期待权的执行异议之诉
2.基于消费者物权期待权的执行异议之诉
(四)案外人借名购房/购车,能否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不同于执行异议之诉
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区别
2.参与分配制度
一、特殊资产法律业务非诉讼处置手段
(一)债权转让
(二)债务重组
(三)债转股
(四)特殊资产证券化
(五)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
二、特殊资产转让中的限制
(一) 特殊资产根据来源的不同,可分为金融机构特殊资产、非金融机构特殊资产、债券违约
1. 金融机构特殊资产
2. 非金融机构特殊资产
3. 债券违约
(二)特殊资产根据收购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社会投资者收购
(三)特殊资产根据转让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开转让与非公开转让
1. 公开转让
2. 非公开转让
(三) 根据特殊资产转让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公开转让与非公开转让
三、特殊资产转让程序
(一)卖方资产组包、尽职调查、资产估值、制定转让方案并审批
(二)卖方发出要约邀请
(三)意向买方尽职调查
(四)卖方确定受让方
(五)双方签订转让协议
(六)组织实施、发布转让公告
(七)买方付款、卖方移交特殊资产
四、特殊资产转让模式
(一) 委托收购
(二) 配资收购
(三)联合收购
(四)延期付款
(五) 收益权转让
(六) 特殊资产基金收购
五、特殊资产转让中的特别注意事项
(一) 特殊资产转让通知
1. 特殊资产转让后,要通知债务人、保证人
2. 通知的方式
(二) 特殊资产转让,是否需要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特殊资产债务重组
(一) 如何进行债务重组
(二)债务重组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问题1:债务重组如何进行司法保障?
问题2:债务重组后原债权的担保措施是否延续至重组债权?
问题3:债务重组的法律控制措施
二、特殊资产债转股
(一)如何进行债转股
1.特殊资产债转股
2. 债转股的模式
(二) 债转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问题1:市场化债权股的交易架构
问题2:明股实债
三、特殊资产证券化
(一)如何进行特殊资产证券化
(二)特殊资产证券化要求
(三) 特殊资产证券化与普通资产证券化的差异比较
四、特殊资产债务人破产预重整、破产重整
(一) 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
(二)破产重整
1.破产重整流程
2.发挥共益债务作用
(三) 破产预重整
1. 破产预重整
2.预重整的法律效力
3. 如何赋予预重整更多的法律效力?
4. 预重整阶段,案件是否应当中止?
5. 预重整阶段待解决的问题
特殊资产业务中心管理总监,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 哲学博士(在读)。北京广播电视台《民法典通解通读》宣讲团成员,北海仲裁委仲裁员、南平仲裁委仲裁员,北京市律协面试考核考官,北京市朝阳律协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副秘书长。曾在软件互联网企业担任法总。擅长特殊资产法律业务、商事争议解决、大型机构类常法、投融资并购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