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音录制委托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配音及录制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于 月 日在 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作项目: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合约期内为甲方提供配音及录制服务,甲方不定期将配音录制需求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需求后1日内予以回复确认,并在双方确定的配音录制时间内制作完毕。甲方配音录制需求格式见附件。 二、合作要求: 1、配音要求:为保持甲方录音产品的一贯性,乙方承诺合约期内指定一名配音人员 (性别: )负责配制甲方录音制品;如该指定人员录制部分制品后因离职、严重疾病等原因无法持续录制的,乙方须提供与已录音人员声音相同或相似的其他录制人员继续完成甲方配音工作。 3、录音要求: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进行制作,乙方制作的试音小样感觉及语速须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方可按照试音小样风格制作录音成品。 4、配音时间:甲方如需配音,须提前一天向乙方发出《配音录制需求单》,双方确定无误后乙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制并向甲方交付MP3或WAV格式的成品音频。 5、后期合成:配音部分由甲方确认后进行后期合成,乙方不负责剪切、修饰、配简单的音乐与制作。 三、权利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配音录制完成后的录音制作所涉及的全部著作权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使用该录音制品。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配音成品已取得配音、录制等人员的许可授权,甲方使用该录音制品无权利瑕疵,如因甲方使用该配音录制品侵犯任何第三人著作权及其他权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配音及制作费用: 1、甲乙双方确认: 2、乙方确认并同意:合约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变更配音人员的,如后续人员配音服务费高于原人员的,仍按本协议4.1条所列费用单价结算;如后续人员配音服务费低于原人员的,按照后续人员费用单价结算。 五、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服务费按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名称: 账号: 开户行: 2、乙方制作完成,将成品配音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在每次验收确认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汇入全额配音及制作费。乙方发票开具延迟的,甲方付款时间相应延迟。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该业务双方客户资料、内容需要保密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提供或披露与对方有关的专有信息。
合同编号: 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 所 地:
附件3: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简易委托)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我单位今委托你中心办理下列货物或服务的采购事宜,具体需求如下: 项目名称 数量 交货(工)时间 采购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项目授权人 联系电话/传真 /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 纪检监察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技术指标和服务要求(可另附纸张) 注:技术指标包括性能、规格、型号、款式、颜色、材质等,但不能指定品牌;服务要求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如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附件2: 编号:[ ] 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年度委托)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年度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适用范围 本协议相关条款为一般性要求,适用于甲方及其所属单位在 年度年度内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所有采购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具体项目采购时,应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适用于简易委托)》,明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与相关要求。 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编制与发放采购文件。 对采购文件技术与商务条款向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或进行专家论证。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依法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包括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与询价小组)。 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与评审工作。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 组织答复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附件1: 编号:[ ] 号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单个项目)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单个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预算内资金: 万元,预算外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 甲方委托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甲方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编制与发放采购文件。 对采购文件技术与商务条款向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或进行专家论证。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依法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包括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与询价小组)。
委托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要求 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自行完成委托制作事项,制作内容、美术风格、规格等,以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样本或说明为准。 2、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作为乙方全面履行义务的标准。 二、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具体履行期限见合同附件。 2、乙方应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并应将完成作品以甲方要求的方式全面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规划,分阶段完成制作任务。 三、履行地点及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制作所需资料。如订立合同时附件所含内容不足,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 2、如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了制作样品或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制作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并及时提供能够表明其工作进度的数据、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6、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四、酬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并交付成果后,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在出具确认书后,即履行支付义务。具体支付程序如下: 1、双方协商并在本合同附件中确认酬金金额。 2、结算方式:按补充合同结算方式履行 结算地点:甲方住所地 支付方式:支票及或现金 3、具体结算时间及方式应遵循甲方财务规定。请参见附件 4、合同约定之酬金性质: 本合同约定之酬金系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制作费,甲方享有所委托产品及其组件、样品或相关数据等项目之所有权。 5、税费及发票问题: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酬金,系属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与合同项目相应的等额有效的正规发票。 五、委托制作作品之权利保护
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 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 (委托方):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 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 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创作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创作本合同第1条中所述作品,并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所称作品,是指:【】,且乙方需完成该作品应符合附件【】中的约定。 【律师提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入作品的具体名称,并对作品的单独要求以附件形式列出。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提供的上述作品的文字脚本(如有)创作上述作品,完成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同意作品的署名方式由甲方决定。 【律师提示】此处是作品完成之后的权利归属归的约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3.乙方保证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会以包括但不限于授予、许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适用。
合同编号: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刑事) 监制 法律事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 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 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 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因 一案,在下列第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6.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 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 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 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 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 由。 5.甲方应在乙方办理法律事务终止时,如实完整地填写《重庆市律师服务 质量反馈意见卡》,并及时交由乙方归档。本合同涉及的《重庆市律师服务质量 反馈意见卡》的编号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师 进行违法活动。 7.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 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
授权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事项 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经营,甲方拥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目前拥有位于 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公司100%股权转让,其中包括公司名下的 亩土地使用权现状。现委托乙方引进合作方。 第二条、合同标的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使用年限: 土地用途: 第三条、委托底价及代理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块宗地的销售底价为人民币 万元/亩,乙方高于该委托底价成交的,其溢价部分为乙方的代理费。如报价低于销售底价,甲方确认愿意成交的,乙方代理费用为该宗土地成交总价的 %。 第四条、代理期限: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五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海南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五条、代理费结算方式: 甲方及其股东与乙方引进的合作方只要签订合同,视为乙方工作已完成,甲方就应该按照与乙方引进的合作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及比例当日同步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居间费用转账账户由乙方指定。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块土地的土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以及与该块土地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2、甲方应当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配合乙方的实际报价报于买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宗土地的委托底价透露给买家影响了乙方的报价。在促进成交的基础上,如买家与甲方洽谈后出价低于乙方的报价,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妥善解决。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该宗土地的资料,不得随意印发,确保交易过程中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 2、乙方应在合法的途径下进行该宗土地的交易,不得脱离实际做夸大虚假宣传,如因夸大虚假宣传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3、积极促成买家在甲方委托权限范围内与甲方签订买卖协议,达成交易。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提供的虚假资料或延期支付代理费而给乙方和乙方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乙方不在合法的途径下代理销售该宗土地或在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做虚假宣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销售协议书 协议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国药医药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开发市场,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特授权乙方为 省 地区(市)的特许经销商。 二、代理的品种及价格 品 名 厂 家 规 格 零售价 供货价
委托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由乙方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由甲方承担产品的质量问题,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具体物资清单如下: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四、代销方式 收取手续费。乙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和价格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其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5%。 五、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委托乙方代销的这部分物资;如要自行销售,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待乙方撤销电商平台上的销售信息后方可进行。 2、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3、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产品,因乙方过错造成产品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产品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六、结算方式
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 拍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它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拍卖物 委托人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下列物品: 备注: 1、委托人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保证向拍卖人提供标的物的有关证明和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应如实告知所委托拍卖物的瑕疵。 2、拍卖人根据需要,也可以要求委托人如实作出说明,拍卖人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保证上述标的物的转让不存在司法裁决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标的物的公开转让及转让成功后的签订的其他合同等事项。 4、委托人确保拍卖标的物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抵押及担保关系,如由于债权债务、抵押或担保发生相关纠纷,应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存在的物管、水电费等欠费,拍卖成交前由委托人承担,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条 拍卖物交付 委托人应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将以上拍卖物相关权属资料(复印件)交付给拍卖人,由拍卖人验证原件确认。 委托人对于交付给拍卖人的标的物信息(包括:房号、区位、面积、起拍价等)均已核对无误,如因错误导致的纠纷由委托人负责。 第三条 拍卖期限 拍卖人在委托人交付完毕相关权属证件资料、并本合同生效后,承诺在 月内对拍卖物进行公开拍卖。 第四条 费用和酬金 拍卖人佣金按 %的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向委托人收取,按 %的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向竞得人收取。 第五条 特别约定 第六条 拍卖物的撤回或撤除 在本合同生效后至拍卖结束前,委托人撤回拍卖物的,应向拍卖人支付公告宣传费用。 拍卖人在拍卖前的任何时候,对拍卖标的物经了解核实或鉴定后认为不宜拍卖的,可以撤除该拍卖标的物并不再拍卖,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八条 保密规定 委托人要求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予以保密,拍卖人应予以保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委托人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拍卖人的损失。 2、委托人对已知的拍卖物瑕疵(包括本合同第一条备注第1、3、4款所列情形)未作说明的,应赔偿拍卖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3、拍卖人由于对标的物资料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拍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4、拍卖人未按期组织拍卖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拍卖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拍卖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委托拍卖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柯桥。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生效。
商标注册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 ”名义申请注册如下商标 “ (国际分类第 类) (具体申报的商标名称以及注册范围以甲方所阅《商标注册申请表》为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代理甲方的商标事宜,时间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标所有申请事项为止。(时间大约为24个月) 第二条 双方确认,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以下事宜: 查询商标并提供注册方案以作为甲方申请商标注册的参考依据。 整理、提供所有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文件,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所有商标书件,以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送达为准(原则上为1个半月左右)。 在申请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国家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书等通知做到及时、有效、正确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及时说明处理依据和提供处理建议。 第三条 为了该商标的顺利注册,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到: 提供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注册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各申请文件中签字或盖章。 核实商标注册的数量、内容以及具体的商标。 第四条 乙方在代理商标注册期间,对甲方负有以下义务: 乙方对甲方所申报的商标和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不宜公开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在办理本申请商标注册期间,不得接受任何人对本商标事务的异议、争议或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动。 第五条 甲方就本申请的商标注册事务需要支付:交国家商标局规费及申请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 元是国家商标局规费)在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用支票、现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等额发票、商标受理证明。 第六条 如果国家商标局对以上商标不予受理,乙方应全额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该商标费用。 如果上述有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乙方将免收代理费重新为甲方申请与驳回相同数量的商标。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地点:
律师聘请委托代理合同 ( )京融律代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北京市京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本件一式三份,法律、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