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编号:[ ] 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年度委托)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协议书
(适用于年度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适用范围
本协议相关条款为一般性要求,适用于甲方及其所属单位在 年度年度内委托乙方组织实施的所有采购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具体项目采购时,应填写《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协议书(适用于简易委托)》,明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与相关要求。
委托权限与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以下事项:
编制与发放采购文件。
对采购文件技术与商务条款向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或进行专家论证。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
依法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包括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与询价小组)。
组织采购项目的开标与评审工作。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未中标(未成交)通知书。
组织答复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