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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SE INTRODUCTION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指导意见”)以及目前各监管部门、自律组织的情况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
徐皎律师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曾参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资产管理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任职于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
COURSE CONTENT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以及资产管理现状则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原
(一)《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资产管理产品和适用主体)
(二)关于“非标”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1.什么是“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2.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限制
3.如何继续开展“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业务?
(三)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规定
1.“合格投资者”基本概念对比
2.“合格投资者”与“适当性管理”
(四)《指导意见》项下的资产管理产品
1.资产管理产品的分类;
2.不同资产管理产品的杠杆率问题;
3.净值化管理问题;
4.资产管理产品的嵌套问题。
(五)资产管理产品“资金池”问题
1.关于“资金池”的基本概念
2.“资金池”问题的监管措施
3.《指导意见》的过渡期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参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资产管理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任职于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