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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作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原则上应当认定为有效,但是承包方能否以该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仍然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判断。“背靠背”条款是一把双刃剑。对于承包方来说,虽然能够借助该条款转移自身的资金风险,对抗分包方主张工程价款的诉讼请求,但是承包方自身也需要积极履行协助施工、验收、交付、结算、催款等义务。
对于分包方来说,如果合同中存在 “背靠背”条款,应当明确承包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向发包人主张的权利等事项,或者针对该条款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分包人应当及时留存承包人是否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关证据,做好突破“背靠背”条款的准备。
课程详细讲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背靠背”条款,结合实务解析背靠背条款的适用及效力。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仲裁员、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执业17年,有着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先后承办了数十个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路桥隧道、产业园区、城市更新等建设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并承办了数千起房地产、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EPC合同、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对相关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
背靠背条款的定义和内涵
一、背靠背的定义
1、发包方
2、承包方
3、分包方
二、背靠背的内涵
三、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性质
1、附条件
2、附期限
一、典型案例
一、签订合同时如何设定“背靠背”条款
二、合同履行时的注意事项
三、诉讼中举证应对策略
1、承包方的举证责任责任范围
2、承包方怠于主张债权的认定
四、发包方破产的情况下“背靠背”条款的适用
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
执业17年,有着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先后承办了数十个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路桥隧道、产业园区、城市更新等建设项目的全程法律服务,并承办了数千起房地产、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纠纷、EPC合同、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对相关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