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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望,前某中级法院法官,主审案件800多个,参加合议案件近2000件,范围涵盖交通事故、一般侵权、不动产买卖和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民、商事纠纷,有建设工程和不动产领域的丰富审判经历;上海市优秀毕业生;苏州市优秀公务员;雅思7.5分。
(一)涉“挂靠”因素案件在工程案件中占比
(二)苏南地区某中院抽样分析
(一)《建筑法》第26条第1款、第2款深度解读
(二)最高人民法院05《建工解释》第1条第2款之分析
(三)2017国办发19号文之后的新变化
(一)何谓“工程”?
(二)何谓“土建工程”?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区别于承揽合同
案例:苏州中院(2014)苏中民终字第04198号
(一)分类与成长史
(二)“工程居间人?”
“拉关系”
“借马甲”
“签施工合同”——阴阳合同问题
“签挂靠合同”——管理费问题
“项目经理”“项目部章”——表见代理问题
(一)图片实例
(二)施工合同中的“收款权条款”
基于本人原创研究成果:
《8个二审案例小样本:挂靠人与实际施工人相分离模式下的法律适用》发表于《审判研究》公号 2017年7月10日律师视点栏目第152期
及“实际施工人”再检讨
(一)何以言其“实际”?——兼批判其泛化和“异化”
(二)原创尺度
苏州中院(2015)苏中民终字第05068号
苏州中院(2015)苏中民终字第5433、5437、5438号
淮安中院(2015)淮中民终字第00616号
南通中院(2015)通中民终字第01801、1809号
(一)最新尺度
(二)公报案例分析:(2011)民提字第2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3年第11期(总第2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