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供物业委托管理用)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 (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 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 文件规定将 新村住房共计 套 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 %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 ,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北京市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凭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甲方权利义务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 (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四至: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供住宅区)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 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区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住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
总则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达到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和《附则》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特别提示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成都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00]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 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 第十三条 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1]甲方负责返修;[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 (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5、车辆停放管理;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1、 ; 2、 ;3、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第三章 服务费用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别墅: 元/月.平方米;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物业: 元/月.平方米。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北京市xx区xx街xx楼xx号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x小区内办公楼,法定代表人:xx,经理 上诉人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做出的xxxx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被上诉人并未通过法定程序来主张拖欠的物业费,存在明显怠于行使权力的行为 1、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条款,只有在业主委员会督促欠费业主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一审中,被上诉人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督促上诉人限期缴纳物业费,同时也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诉人在收到业委会的督促通知后仍然拒绝缴纳相应物业费用。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也明确规定:经书面催缴,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末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条款,除了业委会应当履行相关催缴义务,物业公司也应该履行法定的通知缴纳义务。本案在一审诉讼过程,被上诉人也没有证据证明通过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上诉人书面催缴了物业管理费用。 3、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物业纠纷的意见--京高法发[2003]389号第26条规定:“审理追索物业服务费案件,应依照现行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除物业管理企业明显怠于行使权利的,可认定其在持续主张权利。” 本文规定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审理追索物业服务费案件,应依照现行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说明处理物业服务费纠纷案件同样应执行现行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二层是“但在适用诉讼时效时不宜过苛,除物业管理企业明显怠于行使权利的,可认定其在持续主张权利。”本人在一审中提交了物业公司最后一次收费发票,进行了其后物业公司未进行过任何形式催交的说明。被上诉人未拿出任何进行过催交的证明材料。一审做出的“经原告催要,被告未向原告交付200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及生活垃圾清运费150元。”的结论没有依据。原告未提供任何形式的催交证据能不叫“物业管理企业明显怠于行使权利”吗?一审却指责“王国玲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物业公司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情形”,不支持王国玲的诉讼请求显失公平。 二、被上诉人并没有履行相关维修、养护、管理、维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人在一审中列举了大量物业管理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一审仅以“可以看出原告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存在瑕疵”,使原告逃避了违约责任。 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是物业管理单位的应履行的义务,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是其应行使的权利,不能把其怠于行使权利影响其义务的履行的责任归咎于业主。 任何一个业主拒交物业费都是有不同原因的,如不分清事由,因惧怕业主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单位资金不足、使服务质量下降形成恶性循环的话,就会导致物业管理单位干好干坏一样收费,就不会在物业服务质量上有所改进,真正变成了“不干活、只拿钱”的企业,这才真正形成了恶性循环。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然是市场经济就应引入竞争机制,优者胜、劣者汰,以牺牲业主利益求得良性循环只能说是一厢情愿。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属继续性合同,不能因其服务的持续性使其摆脱诉讼时效制度的制约。 继续性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性:在合同分类上有两大类,第一类合同是履行一次性就结束,双方的合同目的就达到的合同。典型的例子就是,我们买一辆车、买一栋房子,车、房子交付,转移所有权,双方的债权债务就解决,还有价款也就解决了,这个履行不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不需要反复地重复相同的内容,这就叫一次性合同。我们见到的很多合同都是这种类型,其中最典型的是买卖合同。第二类合同,它的履行不是一次性的、不是一时就能结束,而是要持续不断地进行,有的是不断的重复相同内容的合同,例如,租赁合同、委托合同、供应电合同、供应气合同,这一类合同就是继续性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中的一种,应归属于继续性合同。继续性合同的特点就是由一个整体的合同来固定着双方大概的合同权利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再往前时间经过,再产生新的权利义务。这样每一个时间推移所产生的新的权利义务,就具有相对独立性,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债权债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适用诉讼时效就不应该以整个合同一体适用,而应该就每个相对独立的履行部分来个别计算,分别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第一个交费期没有交付,诉讼时效就从第一个交费期应该交费的最后一天之次日开始起算;同样,第二个交费期没有交付,诉讼时效就从第二个交费期应该交费的最后一天之次日开始起算,以此类推来适用诉讼时效。 综上,一审法院不支持xxx提出的“物业管理单位要求被告交纳08、09、10、11年物业管理费(4825元)、承担相关费用(垃圾清运费120元、诉讼费25元)的诉讼请求超出诉讼时效”的抗辩事由,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准,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上诉人:xxx 年 月 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XXXXXX小区(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XX 市 XX 区 路(街道)____ _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甲方提供资料统计) 其中:住宅面积: 商铺面积: 地下车库面积: 公用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保安监察亭 。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围墙、大门。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公共设施的清洁。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24小时值班巡视、门岗执勤(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 装修按金、装修余泥、装修垃圾清运费。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 房屋装修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___ ____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负责审定乙方制订的业主公约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 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5、 如甲方所建物业存在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按政府相关规定在保修期内负责返修; 6、小区竣工后甲方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无偿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2‰(约309平方米)提供给物业管理处使用(所有配套用房按小区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作适当的装修后再交付乙方使用); 7、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管理所需要的设备设施(指办公椅、电话、电脑、办公室\值班室空调机等),由乙方提出计划后甲方负责解决,其产权归小区所有;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向乙方移交(或按实际情况双方商定)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负责将所有业主资料复印件交付乙方建立档案,并要将各单元、商铺锁匙交管理处保管,由管理处给业户办妥收楼手续后再转交业户。 10、负责小区主出入口设置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置路标、设置组团、幢、单元(门)、户门标号标志及车库、车场出入口标志与及配置公共场所(地)应需的应急灯、消防设施、设备(其中包括消防枪、灭火器材)等; 11、负责小区庭院应设置的垃圾桶和休息桌、椅等的规划配套与更换。 12、负责在小区或其他合理位置设立垃圾收集站,以解决处理小区生活垃圾的转运问题。 13、由于小区电梯是最为重要的机械设备部分,为能持久得到更好的维护,甲方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该项目及负责该项目的年审、保养、维修费用; 1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工程遗留问题; 15、协助乙方开展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16、协助乙方向村民/住户收取管理服务费,对无理不缴纳管理费的村民/住户在分红款中代扣再转交管理处。 17、甲方须根据本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承负相关费用(如大中修费用等)。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约定负责制订业主公约;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或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管理的责任及利益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业务转让第三方;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及向乡(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乡(村)委会协助解决和采取适当方式(含法律途径)进行追交; 8、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开发商与物业公司间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 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甲方权利义务 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装修施工管理合同范本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9.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