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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为追索工程款提起诉讼后,建设单位常用抗辩手段不外乎工期索赔,费用索赔,鲜少提起质量索赔。建设单位可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要求施工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用等损失,并据此要求不付、少付、迟付所欠工程款。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能够反败为胜的杀手锏就是提起质量之诉。
上海市建纬(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7 ENR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2019 ENR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
1、验收建立在抽检基础之上
2、五大责任主体利益使然
3、质量问题-典型“偷工”情形
4、质量问题-典型“减料”情形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砌体主体结构工程
3、混凝土主体结构工程
4、钢结构主体结构工程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6、消防工程
1、要点一:工程质量之诉中,责任主体如何确定,承担责任的类型
2、要点二: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发包人是否可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主张?
3、要点三:如何采用对发包人最有利的诉讼策略
4、要点四:工程质量之诉中,启动质量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5、要点五:工程质量之诉中,通知义务?
6、要点六:工程质量之诉中,如何运用专家辅助人制度?
7、要点七:施工单位对于已存在的质量问题能否自行修复?能否自行制定修复方案?
8、要点八:建设单位质量索赔的证据搜集
1、案例一:汽配产业园
2、案例二:洛阳某医院
3、案例三:钢结构厂房质量纠纷案
4、案例四: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例
5、案例五:某恒食品公司厂房施工纠纷
6、案例六:丁湘花园案
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017 ENR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
2019 ENR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