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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和网民数量的激增,企业或个人在网络平台上的言行举止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名誉权争议。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的刘伟荣律师结合其办理涉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的宝贵经验,深入剖析网络名誉权纠纷的办案要点和策略。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与刑事合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中山电视台《中山新闻》与《城市零距离》、中山广播电台《快乐同途》与《生活与法》节目嘉宾,北大法宝学堂、万法通网校讲师,2020年荣获“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曾代理天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越秀物业等重大企业案件。
擅长领域:刑事经济犯罪辩护;财税、不动产、民商事合同、知识产权、旅游、劳动关系。
1、本案的重要意义
2、案情简述
3、办理涉网络名誉权纠纷案件的痛点
4、是否需要将网络平台列为共同被告?
5、被侵权人自身是否“完美”?
6、证据的易失性
7、法人是否具备名誉权资格?
8、维权费用承担问题
9、诉讼请求的设计
10、对侵权人利用消费者监督权的抗辩
11、法院裁判观点以及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裁判要点
12、人格权侵害禁令
13、网络平台引流与限流问题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经济犯罪与刑事合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律师,中山电视台《中山新闻》与《城市零距离》、中山广播电台《快乐同途》与《生活与法》节目嘉宾,北大法宝学堂、万法通网校讲师,2020年荣获“中山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曾代理天猫、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越秀物业等重大企业案件。
擅长领域:刑事经济犯罪辩护;财税、不动产、民商事合同、知识产权、旅游、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