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专题课联合体承包工程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扫码登录学习

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平 台 价 : ¥129 299元
课程时长 : 2小时26分钟
特色服务 : 1年学习期 | 案例解析 | 139页课件
开通 建筑工程 、房地产系列课 套餐会员, 免费听课 开通套餐会员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购买咨询
课程介绍
课程章节
课程导图
学员答疑

课程特色

联合体承包,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并以一个承包人的身份承包一个工程建设项目。

林叔权律师从联合体承包的概述、联合体协议纠纷的管辖确定、联合体之间内部分包协议的性质和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是否可单独或者以牵头人名义向发包人提起诉讼、联合体对于上游主体(发包人)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对于下游主体(分包方/供应商)的连带责任问题、联合体的行政处罚责任承担等板块进行分析探讨,同时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实务中的典型案例,就联合体承包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方案和建议。

主讲人:林叔权 律师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理事、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讲师、珠海市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专家、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法学会"以法兴企"专家、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法典》宣讲团讲师。

联合体承包工程中的法律问题解析

01
联合体承包的概述

1、联合体的出处

2、联合体的法律规定

3、联合体的法律性质

4、联合体承包的定义

5、联合体成员法律关系

6、联合体投标的必备条件

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违法?

02
联合体体协议纠纷的管辖确定

1、法律规定

2、观点展示

3、案例分析

4、总结

03
联合体之间内部分包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性质

(一)法律效力

1、法律规定

2、案例分析

3、总结

(二)分包协议 的性质

1.法律规定

2、观点展示

3、案例分析

4、应对建议

5、总结

04
联合体成员可单独或者以牵头人名义向发包人提起诉讼吗?

1、牵头人的确定

2、法律规定

3、观点展示

4、案例分析

5、总结

05
联合体各方对于上游主体(发包人)的连带责任

1、法律规定

2、案例分析

3、总结

06
联合体各方对于下游主体(分包方/供应商)的连带责任问题

1、法律规定

2、观点展示

承担的情形

(1)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2)因联合体的性质等同于联营,根据民法典九百三十七条规定

(3)以防范联合体利用其成员间履行能力的差异而逃避债务为由

(4)根据"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约定

3、联合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思维导图展示

4、应对建议

5、总结

07
联合体的行政处罚责任承担

1、联合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情形

2、法律规定

3、案例分析

4、总结

08
应对建议

1、对联合体成员的建议

2、对分包商的建议

09
课程总结
第1节 : 联合体承包工程中的法律问题讨论
课时1 : 联合体承包的概述
44分钟
课时2 : 联合体体协议纠纷的管辖确定
14分钟
课时3 : 联合体之间内部分包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性质
24分钟
课时4 : 联合体成员可单独或者以牵头人名义向发包人提起诉讼吗?
13分钟
课时5 : 联合体各方对于上游主体 (发包人) 的连带责任
5分钟
课时6 : 联合体各方对于下游主体 (分包方/供应商)的连带责任问题
25分钟
课时7 : 联合体的行政处罚责任承担
18分钟
发表
讲师介绍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国信信扬城市更新专委会秘书长

广州市律协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委会委员

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擅长建筑工程、房地产、城市更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

Android

下载

App Store

下载

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