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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议题,涉及到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权利冲突和法律责任,如何破解专利侵权诉讼中的关键问题?
大成中国知识产权专业组共同牵头人,大成中国区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上海知识产权部主任杨宇宙律师将深入探讨专利侵权诉讼的各个方面,包括侵权行为、法律责任、赔偿机制等。逐步详解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的准备工作,包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涉案专利与涉案产品的比对分析等。此外还将剖析专利侵权诉讼的审理过程和专利侵权判定的方法与原则,深入了解专利侵权诉讼的关键问题,掌握诉讼技巧。
杨宇宙律师是大成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上海办公室知识产权部主任、知识产权专业组牵头人,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2016、2017、2019、2020、2021、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业年度律师,Chambers 2020、2022、2023年度亚太地区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推荐律师,Legal 500 2020、2021、2022、2023年度亚太地区知识产权领域推荐律师,商法首届法律精英100强律师,IPRDaily首届50位50岁以下中国知识产权精英律师等荣誉。
一、什么是专利侵权诉讼
(一)专利侵权行为
(二)专利侵权诉讼
(三)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
(四)专利侵权赔偿
(五)专利侵权诉讼时效
(六)专利侵权诉讼目的
二、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的准备
(一)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的准备
(二)原告主体资格
(三)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的准备
(四)确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五)涉案专利与涉案产品比对分析
(六)确定主张的权利要求
(七)侵权行为和被告主体
(1)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类别(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2)制造行为的认定
(3)销售行为的认定
(4)间接侵权
(八)确定管辖
(1)专属和级别管辖
(2)被告所在地
(3)侵权行为地
(4)信息网络侵权
(5)管辖法院考虑因素
(九)确定商业目标
(十)原告证据准备
(1)权利类证据
(2)侵权类证据
(3)赔偿类证据
(十一)申请保全
(十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专利权评价报告
(十三)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准备
三、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准备
(一)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抗辩
(二)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情形
(三)赔偿免除责任的情形
(四)合法来源抗辩
(五)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诉讼策略
四、专利侵权诉讼的审理
(一)认定主体资格
(二)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三)确定民事责任承担
(四)是否构成侵权
(五)民事责任确定
一、侵权判定方法
二、专利侵权判定步骤
(一)判定步骤
(二)生产经营目(案例解析)
三、保护范围的确定-权利要求解释
(一)案例1:说明书和附图可以解释权利要求
(二)案例2:内部解释优先
(三)功能性特征的解释
(四)案例3: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五)案例4: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六)明显错误的解释
四、侵权判定的方式
五、侵权判定的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
(二)改劣技术方案的判断
(三)相同侵权原则
(四)等同侵权原则
(五)禁止反悔原则
(六)捐献原则
(七)可预见性限制
六、捐献原则
七、可预见性限制(经典案例)
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一)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二)故意的认定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
(四)基数问题
(五)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程序要件
(六)案例1-签订和解协议承诺停止侵权后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认定为故意且情节严重
(七)案例2-被法院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后,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认定为故意且情节严重
(八)案例3-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侵权产品被投诉下架后,再次实施销售侵权行为,认定为故意且情节严重
(九)案例4-被告法定代表人曾在原告专利侵权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认定为故意且情节严重
(十)案例5-仅凭原告曾向被告发出律师函,能否当然证明被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实施了侵权行为
(十一)案例6-仅凭原告曾向被告发出告知函,不能当然证明被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实施了侵权行为
(十二)案例7-权利人应当对情节严重举证证明
二、惩罚性赔偿的赔偿额计算
(一)确定倍数的范围
(二)确定倍数考虑的因素
(三)案例1-惩罚性赔偿额的计算
(四)案例2: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
(五)案例3: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是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前提
(六)案例4:部分惩罚性赔偿与部分法定赔偿可在同一案件中并行适用
(七)案例5:卡波案-五倍赔偿的适用
(八)惩罚性赔偿的分段计算
(九)案例6-诉侵权行为发生于2021年1月1日之前且持续至2021年1月1日之后
三、针对专利权人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建议
(一)管辖法院的选择
(二)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三)证明故意
(四)证明情节严重
(五)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益
四、针对被诉侵权人的应对建议
(一)警告函的应对
(二)FTO(Free To Operate)分析
一、多主体共同侵权概述
(一)《民法典》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
(二)《司法解释一》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
(三)北高《侵权判定指南》关于共同侵权的观点
(四)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五)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构成共同侵权
(六)仅标有商标,不必然认定共同侵权
(七)委托人和受托人不构成共同侵权:委托人未提供具体方案
(八)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侵权:实质控制+外在标识
(九)发包方和施工方共同侵权:合同中明确要求实施专利技术方案
(十)分工合作式的共同侵权
二、帮助侵权和教唆侵权
(一)《司法解释二》关于帮助侵权与教唆侵权的规定
(二)北高《侵权判定指南》关于帮助侵权的观点
(三)一般的帮助侵权与专利法意义上的帮助侵权
(四)电商平台构成侵权的问题
(五)构成帮助侵权主观故意要件的情形
(六)帮助侵权中侵权专用品的认定
(七)第一例:非侵权专用品由被诉侵权人举证证明
(八)“实质性非侵权用途”的举证责任分配
(九)专用品不包括专利技术以外使用环境技术所涉的物品
(十)“为生产经营目的”的认定
(十一)帮助侵权的成立是否以直接侵权成立为前提
(十二)帮助侵权成立以直接侵权发生为前提
(十三)西电捷通VS索尼,WAPI案
(十四)间接侵权“从属说”VS“独立说”之争
三、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规则
(一)敦骏VS腾达“路由器”案
(二)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规则延伸至GUI外观设计-趣输入案
一、何为恶意诉讼
(一)开篇案例:双环诉本田确认不侵害专利权及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恶意诉讼的定义
(三)恶意的构成要件
二、恶意的认定
(一)司法实践中的普遍观点
(二)具体认定
(1)权利基础
a.将他人拥有的在先权利申请为专利——“恶意”
b.将自己在先展出或销售的产品申请为专利 ——不一定构成“恶意”
(2)诉讼行为
a.张某某与深圳市乔安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b.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3)综合判断
a.熊某、荟上承(惠州)木盖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b.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量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三、如何应对专利恶意诉讼
(一)本案反诉
(1)佛山金银河智能装备公司诉无锡灵鸽机械科技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2)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吉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二)另案起诉
(1)管辖
(2)诉讼请求
大成中国知识产权专业组共同牵头人,大成中国区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大成上海知识产权部主任。
杨宇宙律师系钱伯斯2020、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推荐律师,连续荣登《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2020、2021、2022、2023年榜单知识产权领域推荐律师,《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首届商法法律精英100强。
杨宇宙律师执业20年来专注于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成功代理过大量专利、商业秘密、商标、不正当竞争、著作权领域的重大疑难案件,不少案件还被各级法院和权威组织评为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此外,杨宇宙律师还提供包括企业知识产权获取、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制度建设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