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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不断涌现,商业竞争愈加激烈,市场主体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现象日益增多,亟需予以规制。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2019年4月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正,作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基础性法律,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彭新桥律师将结合自己承办的实务案例详细剖析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原理,解读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实践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新旧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增加以及细化条款进行对照讲解,阐述亮点。同时,对反法规制的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等类型化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就反法与版权法、商标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与选择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彭新桥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事务 13 年,曾任职于北京法院系统、著名互联网企业、科研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担任员额法官、高级法律顾问、研究员、高级顾问等,擅长驾驭重大疑难复杂的境内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案件,在
前述执业领域内具备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执业经历广泛涵盖互联网、科技、金融、传媒、娱乐、电信、制药、食品工业、大健康产业等。现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版权法研究委员会委员、海淀区律师协会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研究会秘书长,兼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参与北京法院系统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从事高端商事替代性争议解决工作。
执业领域: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利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科技媒体电信(TMT)、计算机软件、数据和网络、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合同等领域争议解决及专项法律服务。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认定要素
三、反不正当竞争常见审理要点
一、混淆行为的认定
二、虚假宣传行为的认定
三、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
四、互联网专条的适用
一、原则条款的适用条件
二、关于原则条款理解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