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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采用理论+案例的方式讲授股权激励的完整知识体系,为想向客户提供股权激励服务的律师提供理论支撑与实务操作思路。
股权激励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市场化程度很高的薪酬制度。相对于工资、津贴、奖金等短期激励而言,股权激励是最有效、最持久的中长期激励政策,也是促进公司维持长期健康发展的最佳薪酬机制。
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股权激励方式、股权激励组织形态产生,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创新思路,本课程一方面介绍股权激励的理论知识及设计思路,一方面与大家探讨股权激励法律纠纷中的裁判观点。希望通过本节课程的学习,对大家有帮助,有启发!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肯特法学院访问学者
2021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
中国大陆、香港两地注册执业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全流程实践教学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学生职业导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2—2015年度执行合伙人
2017年度《商法》杂志中国100名 A-List精英律师
2018年度《商法》杂志中国100名 A-List精英律师
业务领域:公司法律、境内外投资并购及重组、证券金融及IPO法律实务、重大商事诉讼等。
(一)股权激励的起源与发展
1. 国外股权激励制度的发展历史
2. 我国现代股权激励的发展历史
(二)股权激励的理论
1. 委托代理理论
2. 产权理论
3. 人力资本理论
(三)股权激励的类型
1. 业绩股票
2. 限制性股票
3. 股权奖励
4. 股票期权
5. 虚拟股票期权
6. 股票增值权
(四)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的组织形态
1. 公司形式
2. 有限合伙形式
3. 职工持股会或者工会形式
4. 委托持股形式
5. 信托持股形式
(五)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
1.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对象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选择
1.激励对象人数
2.对现有股东权益的影响
3.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4.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
(三)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额度与价格
1. 确定股权激励总额度
2. 确定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
3. 股权激励价格
(四)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及资金来源
1. 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2. 股权激励的购股资金来源
(五)非上市公司确定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六)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机制
1. 股权激励的进入时机
2. 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
3.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
4.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结
5. 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
(七)华为股权激励解析
1. 虚拟股饱和配股
2. 时间单位计划(TUP)
(八)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分享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象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1. 向激励对象增发股份
2. 回购本公司股份
3. 现有股东依法向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股权
(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数量
(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
(五)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票价格确定方式
1.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
2. 股票期权激励方式
(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时间安排
(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程序
(八)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典型案例
1. 小米公司
2. 爱尔眼科
(九)主板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考
(一)股权激励常见纠纷
1.股权激励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案例:曹琳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申请案
案例:上海致尚服饰有限公司诉李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受激励对象期满离职后,有权依据回购条款要求公司回购激励股权
案例:李湘与长沙复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3.激励对象离职前违约转售股份导致公司无法回购的纠纷
案例:张昌炳、广州丰江电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4.股权激励纠纷认定为劳动争议范畴的条件
案例:博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文某劳动争议案
5.美团公司股票期权纠纷案件法律分析
案例:包某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公司劳动争议案
(二)无偿股权激励协议
1.大股东不得撤销赠与的股权情形
2.股权赠与协议不认定为赠与合同的情形
赵勇、杨明与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3.就职公司与受赠股票的发行公司系母子公司的情形
案例:李慧玲与菲尼萨光电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赠与合同纠纷案
(三)间接持股式股权激励
1.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股的激励对象是否是公司股东?
2.持股平台是公司股东的情形
案例:费为民与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四)虚拟股票期权激励
1. 虚拟股票期权的法律性质
2. 虚拟股权分红不得视为竞业补偿
案例:江苏爱心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李晓锋合同纠纷案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武汉大学法学博士
美国肯特法学院访问学者
2021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
中国大陆、香港两地注册执业律师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全流程实践教学兼职教授和实践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学生职业导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2017年度《商法》杂志中国100名 A-List精英律师
2018年度《商法》杂志中国100名 A-List精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