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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课税务稽查争议处理:权利救济的三种措施与四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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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台 价 : ¥99 299元
课程时长 : 2小时18分钟
特色服务 : 1年学习期 | 案例解析 | 126页课件 | 范本资料 | 配套资料 | 免费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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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课程章节试学
课程导图
学员答疑

课程核心内容

CORE CONTENT

本课程将结合税务稽查的实务经验和经典税务司法判例,以最精炼的语言和最直观的案例演示,全面解析税务稽查程序中的维权关键时间节点,梳理税务争议解决的三种措施——听证、复议和诉讼的程序要点,以及四种权利救济路径的选择策略。

李阳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原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员、沈阳市国税系统政策法规人才库成员。

在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解决、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课程内容

COURSE CONTENT

一、税务稽查概述

(一)税务稽查的概念

(二)税务稽查的基本环节

(三)税务稽查的不利后果

二、向本级税务机关寻求救济——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与听证

(一)审理环节的程序和文书

1.审理环节的基本程序

2.审理环节文书

(1)权利告知:《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2)审理结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

(3)文书送达

案例:送达的程序意义 #(2015)海中法行终字第18号#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

1.重大税务案件的范围

2.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流程

案例:经过重大案审的稽查案件,由谁作出税务处理?#(2015)银行终字第95号#

(三)税务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与听证

1.陈述申辩的发生时间

2.申请听证的条件

3.申请听证的时间

4.申请听证的程序

案例:税务机关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同一天内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否剥夺了申请听证的权利 #(2015)安中行终字第00037号#

5.听证会注意事项

6.听证的程序价值

案例:对行政处罚提出听证后,《处理决定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2015)海中法行终字第50号#

三、向上级税务机关寻求救济——税务行政复议

(一)什么是税务行政复议——定义

(二)行政复议的提起

1.谁有权申请——主体

2.向谁申请——管辖

案例:税务分局依省局复议决定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何确定其复议机关 #(2015)庐行初字第00006号#

3.提出什么请求——复议请求

4.什么时间提出——复议申请期限

案例:《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复议期限,当事人是否可以超过60日提出行政复议 #(2016)浙0603行初12号#

衍生案例:《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复议期限有误,该《处罚决定书》是否违法 #(2016)陕07行终66号#

5.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

(1)行政行为的先行性原理

(2)争议不断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案例:未按税务机关要求期限先行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而超过复议申请时效纠纷 #(2015)丹行终字第00062号#

衍生案例:未按期缴纳税款,行政复议时效内的申请是否应当受理 #(2014)驿行初字第75号#

(三)行政复议的审查程序

1.复议是如何开展的——书面审查与复议听证

案例: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是否必须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2014)一中行初字第6743号#

2.复议多久做决定——复议期限

四、向司法机关寻求救济——税务行政诉讼

(一)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定义

(二)行政诉讼的提起

1.谁有权起诉——起诉主体

2.谁做被告——被诉主体

3.起诉到哪个法院——管辖

4.提出什么请求——诉讼请求

5.什么时间提出——起诉期限

6.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复议前置的情形

案例:复议前置案件被“不予受理”,当事人是否丧失了诉权 #(2015)茂中法行终字第49号#

案例:复议前置案件超过复议时效后,可否以初始行政机关的原行政行为违法为由直接起诉 #(2015)泉行终字第90号# #(2015)鼓行初字第92号#

(三)诉讼程序

案例:胜诉之后 #(2015)沈中行终字第973号#

五、权利救济的四种路径

(一)听证、复议和诉讼的区别

(二)四条路径及其形成原因

1.听证——复议——诉讼

2.听证——诉讼

3.复议——诉讼

4.诉讼

(三)四条路径如何选择

六、结语
课后答疑
第1节 : 一、税务稽查概述试学
第2节 : 二、税务行政处罚陈述申辩与听证
46分钟
第3节 : 三、税务行政复议
38分钟
第4节 : 四、税务行政诉讼
31分钟
第5节 : 五、权利救济的四条路径及选择策略
10分钟
第6节 : 结语
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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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行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行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沈阳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16年托福112分得主,某知名跨国公司法律顾问。

原税务机关公职律师,曾在全国十余省市开展50余场合同、财税、劳动法律主题巡讲,为国内百余家企业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者及员工提供培训。

主要业务方向:财税法律服务、合同法律服务、企业合规业务、常年法律顾问业务

主要服务行业:信息工程、互联网、娱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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