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注册人名称: 注销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字母"g"以示区分。 3、共有商标注销,"注册人名称"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 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并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散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十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七条 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本公司有权于每一保险年度未调整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保险费率,但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八条 保险费(含续保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 主合同交费方式为期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及交费日期与主合同相同。主合同交费方式为趸交的,本附加合同的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日期为主合同的生效日或年生效对应日。 投保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本附加合同效力自宽限期间届满的次日起终止。 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后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及其后遗症,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第九条 受益人 本附加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被保险人:_________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本保险单载明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和其它条件承保被保险人下开各种船舶的保险 ┌──┬──┬──┬──┬──┬───┬────┬────┬──┬──┐ │船舶│种类│船质│用途│制造│总吨位│船舶造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 │名称│ │结构│ │年份│或马力│ │ │ │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航行区域│ │载重吨│ │船籍港│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 ├────────────────┤ 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 │特别约定: │保险公司或代理单位签章 │ │ │ 年 月 日 │ │ │ │ └────────────────┴─────────────────┘ 经理(副经理):_________ 主管负责人: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 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 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投保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 │工程关系方│名称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 ├───────────────┼─────────┼────────┤ │所有人│??││ ├───────────────┼─────────┼────────┤ │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其它关系方│??││ ├───────────────┴─────────┴────────┤ │工程名称和地址??│ ├──────────────────────────────────┤ │工??程期限??│ ├───────────────┬──────────────────┤ │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年月日│ ├───────────────┼──────────────────┤ │建筑、安装工程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 │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特别约定│ ├────────────────┼────┼───┼───┼────┤
注册商标转让方:(甲方) 注册商标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注册商标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知××××。 七、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注册商标。 十、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各单。 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漏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访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鉴于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投保标的项目|以何种价值投保|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 |-|--------|-------|-------|-----|------| ||||||| ||--------|-------|-------|-----|------| ||||||| ||--------|-------|-------|-----|------| ||||||| ||--------|-------|-------|-----|------| |基|||||| ||--------|-------|-------|-----|------| |本|||||| ||--------|-------|-------|-----|------| |险||||||| ||特约|-----|-------|-------|-----|------| |||||||| ||保险|-----|-------|-------|-----|------| |||||||| ||标的|-----|-------|-------|-----|------| |||||||| |---------------------------------------|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 ||--------|-------|-------|-----|------| |附|||||| |加|--------|-------|-------|-----|------| |险|||||| ||--------|-------|-------|-----|------| ||||||| ----------------------------------------- ------------------------------------------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止| |----------------------------------------|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1、核定使用商品类别:第[]类。 2、具体商品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 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配方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生产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应提供配方说明书、配料表、投料时间表,购买原辅料的客户名单。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双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双方提供的相关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共万元; 2.付款方式、时间: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同时归还商标权。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合同签订地点: 转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地址:
1.沿海内河船舶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位:船舶名称: 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和本保险单载明的条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险人兹确认所填内容属实并对本保险合同条款(包括除外责任部分)及保险条件的内容已经了解,同意从本保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 制造年份: 制造厂家: 船舶种类 船舶用途 总吨位/马力/客位: 载重吨: 船舶尺寸:(总长) 船质结构: (型宽) (型深) 船籍港: 保险价值:人民币() 保险金额:人民币() 航行区域: 保险期限: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基本保费: 免赔额: 费率:% 总保险费:人民币() 保险公司(签章) 年月日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 本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从事沿海、内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体、机器、设备、仪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给养、淡水等财产和渔船不属于本保险标的范围。 本保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本保险按保险单注明的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第一条全损险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船舶发生的全损,本保险负责赔偿。 一、八级以上(含八级)大风、洪水、地震、海啸、雷击、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总公司设于北京 一九四九年创立)? ? 财 产 保 险 单? 保险单号次? 根据被保险人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被保险人缴付约定的保险费后,按照背面所载条款和附加条款的规定,在本保险单期内,承保下述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特立本保险单。? 被保险人:? ┌──────────────────────────────────┐? │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 │? │ │? ├──────────────────────────────────┤? │总保险金额: │? ├──────────────────────────────────┤? │费率: │? ├──────────────────────────────────┤? │保险费: │?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至 中午12时正│? ├──────────────────────────────────┤? │保险财产地址: │? ├──────────────────────────────────┤? │备注: │?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日期 于? ? ? 财 产 保 险 条 款?
企业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承保财产│以何种价│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 ││项目│值承保│(元)│(‰)│(元)│ │├────────┼────┼─────┼────┼─────┤ │││││││ │基├────────┼────┼─────┼────┼─────┤ │││││││ │├────────┼────┼─────┼────┼─────┤ │││││││ │├────────┼────┼─────┼────┼─────┤ │││││││ │本├────────┼────┼─────┼────┼─────┤ │││││││ │├────────┼────┼─────┼────┼─────┤ │││││││ │├──┬─────┼────┼─────┼────┼─────┤ │险│特险││││││ ││├─────┼────┼─────┼────┼─────┤ ││约财││││││ ││├─────┼────┼─────┼────┼─────┤ ││保产││││││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附││││││ │├────────┼────┼─────┼────┼─────┤ │加││││││ │├────────┼────┼─────┼────┼─────┤ │险││││││ │├────────┼────┼─────┼────┼─────┤ │││││││ ├───┴────────┴────┴─────┴────┴─────┤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保险责任期限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国别: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同签订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原与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转由受让方为合同当事人,原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所有权转让事宜由转让方通告方。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三、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四、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万元; 2.付款方式: 3.付款时间: 十五、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十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3.其他:--------------------------------------------------------------------------------- ----------------------------------------------------------------------------------。 十七、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深圳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地点: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内在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养老金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帮助职工建立一份补充的养老保障,甲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下属职工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现就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同意甲方为其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包括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条款),具体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责任等由甲方全权决定。 二、甲方为乙方办理商业养老金保险而垫支的保险费,作为甲方给乙方的借款,若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的,则甲方不再向乙方要求归还该借款,同时乙方有权按保险合同的规定领取保险金。 1.职工在甲方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且在甲方办理了退休、退职手续; 2.因工作需要,在人保系统内部调动的; 3.投保后,在职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身故的; 4.因特殊原因,由总经理室决定给付。 三、对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的利息。 1.劳动合同期未满,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单位决定与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合同期满,本人要求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或单位决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3.除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 四、乙方同意将保险单存放于甲方处作为质押,质押期至保险金支付时止。 五、若乙方在离开甲方单位一个月内,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向甲方交清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的,则甲方有权向保险人申请办理解除保险合同手续,解约金款项归甲方所有。 六、在质押期内,乙方不得向保险人办理保险合同转让、挂失补发、投保人变更、解除合同、保费垫交、减保、减额交清、权益转换、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本协议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为乙方办理的所有商业养老金保险事宜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为乙方办理了商业养老金保险的也按本协议执行。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商业养老金保险协议
1.________作物种植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 被保险人:户数: --------------------------------------- |鉴于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__________作物保险基本| |险以及附加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 |________作物种植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________作| |物的保险责任。| |-------------------------------------| |种植时间|年月旬| |-------------------------------------| |种植地点|| ||--------------------------------| |及方位|东经:°′″——°′″;北纬:°′″——°′″| |-------------------------------------| |总保险面积(亩):| |-------------------------------------| ||保险产量|约定单价|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千克/亩)|(元/千克)|(元/亩)|(%)|(元/亩)| |基本险|------|------|-----|-----|-----| ||||||| ||||||| |-----|------|------|-----|-----|-----| ||||||| ||||||| |附加险|------|------|-----|-----|-----| ||||||| ||||||| |-------------------------------------| |总保险金额(大写):(小写):| |-------------------------------------| |总保险费(大写):(小写):| |-------------------------------------| |保险责任期限:| |-------------------------------------| |特别| |约定:| |-------------------------------------| |被保险人地址:____保险______公司(签章)| |联系人:地址:|
鉴于:许可方是以拉丁文和中文书写的________商标和商号以及本协议附件a所列出格式的注册和申请(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人。 鉴于:被许可方准备根据合营合同的约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销、制造、供应和安装_________斜拉索和悬索结构体系(合营公司业务)且希望在合营合同规定的合营公司业务中使用许可商标。 有鉴于此,考虑到有关各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许可的授予 1.1 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在此授予被许可方在区域内,且被许可方在此接受,一项非独家、不可转让且免收特许权使用费的使用附件a所列许可商标和商号的许可。 1.2 许可方在此承诺其为许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商标的使用权。 1.3 本许可仅授予给以合营公司名义进行的合营公司业务。 1.4 上述第1.1条的许可的授予,不包括合营公司的分许可授予权。 第二条 区域 本协议的唯一区域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领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 第三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 3.1 合营公司承认,许可方拥有许可商标和商号及其所有权利,本协议并不给予合营公司除授予的许可外的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任何权利或利益。 3.2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做任何与许可方对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所有权相抵触的行为且不对许可方作出或不协助第三方试图对许可方作出任何有关该所有权有关的不利索赔。 3.3 合营公司同意,其将不对许可方对许可商标的权利提出异议,不反对许可商标的任何注册,或不对本协议的效力或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提出异议。 3.4 未经许可方事先书面批准,合营公司不得将许可商标用于任何与合营公司业务无关的业务。 3.5 尽管有本协议授予的许可以及本协议的任何规定,本协议并未授予合营公司有关没有列于附件a中的任何其它商标、服务标记和/或商号的任何权利或许可。 3.6 合营公司同意协助许可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的要求或许可方的许可和愿望到相关政府机构办理本协议的备案手续。 3.7 所有有关本协议的备案费用以及本协议授予许可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所有有关许可商标和商号的注册、维持或续展费用应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条 许可商标和商号的使用 4.1 合营公司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许可商标和其小册子、出版物和促销资料的使用,特别是使用时以合营公司的名义。 4.2 在有关介绍许可商标的任何出版物面世之前,合营公司将申请许可方的批准。 4.3 合营公司只能在本协议所授予的许可生效期间内使用许可商标。 4.4 合营公司承诺决不损害许可商标或以可能损害许可方名声的方式使用许可商标。 4.5 合营公司承诺在使用许可商标时使用与该商标注册时完全一致的格式和颜色。未经许可方事先批准不得作任何改变或修改。 4.6 合营公司承诺不直接或通过任何关联公司使用、注册、促销可能与许可商标构成竞争关系的任何商标或商号。 第五条 许可期限和终止 5.1 本协议在双方正式代表签署且经被许可方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认可后生效,且在许可商标有效期间保持其效力,但本协议根据以下第5.2条规定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 5.2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由许可方提出终止:如果许可方在合营公司中拥有的股权低于百分之五十一(51%);如果合营公司解散或破产或业务停止;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义务;如果技术许可协议或合营合同终止。 (2)如果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则被许可方可提出终止。 在上述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应在用挂号信发出一封通知后三十(30)日内终止。 5.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后,合营公司同意(i)立即停止任何使用包含________或许可方的许可商标和/或任何类似商号的行为,和(ii)立即采取各种措施停止将许可商标用于广告、商业登记、目录、互联网和网址、电话簿和任何其它类似名册。 第六条 保护 6.1 合营公司应当将其所知道的任何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情况立即通知许可方。 6.2 作为许可方商标的唯一所有权人,许可方应当决定是否对侵权、模仿、模拟或其它非法使用或误用许可商标的行为采取任何措施。如果许可方选择不采取这些措施,则合营公司自费可采取这些措施,但须事先取得许可方的书面批准。在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将与合营公司合作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作为一方,但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 6.3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所收回的任何金钱赔偿或其它金钱应由承担这些行动费用的一方来享受;或如果双方共同承担费用的话,这些金钱应由双方根据承担费用的比例共享。 6.4 合营公司应在有关许可商标的保护、执行或侵权时向许可方提供所有合理的协助,不管是在法院、行政机构还是在准司法机构或其它机构。 第七条 新的商标 7.1 如果合营公司希望发展一个使用_________或许可方的名称但不是许可商标的格式而是其它任何格式,则合营公司应当首先与许可方协商并取得其书面批准,许可方有权不予批准。 7.2 该新发展的商标将以许可方的名义注册并将在许可方书面批准之前被视为许可给合营公司的商标和商号。在此种情况下,应当适用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取得和维持该新商标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