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转贷款合同
借款人
关于
项目使用(国家)
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鉴于借款人
向中国银行
分行申请使用
(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
与中国银行
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
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
(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对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