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一)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保险经纪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为保证保险经纪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XXX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建立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关系签订本合同。 甲方以维护投保人利益为最终目标。 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严 格遵守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条 合作范围及内容: 1、地域范围及险种: 合作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合作地域范围 险种名称
XX银行之保管协议样本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署地点: 目 录 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3 第二章 释义3 第三章 协议订立的目的、依据与原则4 第四章 当事人权利与义务5 第五章 合伙企业资产的保管7 第六章 划款指令的发出、确认和执行10 第七章 投资指令审核及监督12 第八章 非投资资金划拨13 第九章 合伙企业账目核对与档案保管13 第十章 保管人报告14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14 第十二章 合伙企业的费用14 第十三章 合伙企业终止与清算15 第十四章 禁止行为与违约责任16 第十五章 保密16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17 第十七章 退任、提前终止与更换17 第十八章 争议的处理18 第十九章 协议的效力及其他事项18 第二十章 通 知19 第一章 协议当事人 本财产保管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签署: 甲方(委托人): 名称: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乙方(保管人): 名称:XX银行xx分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并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 负责人: 第二章 释义 2.1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各方指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合伙企业指x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甲方。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鉴于: 乙方在铁路运输代理领域的丰富经验;及 某某站台资源良好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为其安排本合同项下货物的铁路运输; 据此,双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公约就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