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仓储合同范本 仓储物流协议 甲方(存货方): 某某日用百货进出口公司 乙方(保管方):某第三方物流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委托乙方(保管方)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货物描述 1.1 产品名称:椰壳纤维 1.2 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 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货物验收入库 2.1 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磕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 货物入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 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 2.4 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 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写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 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 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情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配送服务 4.1 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 东外环业务。 4.3 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 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 元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 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 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 吨(含)以下按 元/车收费,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只限“坊子库—清池”或“坊子库—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 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 月 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于乙方开具发票后x日内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 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 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拒收需乙方载货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X倍运费。 6.1.4 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 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 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 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 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 乙方责任: 6.2.1 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 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 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 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 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情况,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 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 发货按“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 7.1 由于不可抗力情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月 日。
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依法,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仓库概况 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甲方。甲乙双方对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共同进行现场勘察,共同确认仓库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满足乙方使用目的,符合本合同约定。 2、库房所在位置: 3、库房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仓储费用及支付方式 1、仓储服务费用为每月 人民币,共需支付 人民币,在合同签订之后X内一次性支付。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该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的,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该保证金用于乙方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应全额补足。 4、乙方在货物存储或领取货物时,如需甲方搬运,则乙方应支付甲方搬运费,搬运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应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 4、甲方具有危险告知义务,当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保管人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并有义务采取紧急措施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5、仓储物自然特性,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由于储存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和合理损耗,造成货物损失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6、甲方在乙方货物入库时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签发货物清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自行经营,存库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及附属设施,造成毁损,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其在仓库内存放的货物安全。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仓库及附属设施或其他业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须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仓库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基于经营需要增加仓库设施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构成违约。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仓库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 8、乙方在领取货物时应携带货物清单,经双方签章确认。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额赔偿。 3、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仓储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按每日仓储服务费用的0%收取滞纳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X日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提存仓库中乙方现存的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存后应通知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 X日内,乙方仍未支付所欠仓储服务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折价、拍卖。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协议履行期满,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续签。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3、若甲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在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X日告知对方,并按实际使用仓库时间收取仓储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4、若乙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STORAGE CONTRACT Contract No.: Seller: Buyer: This Storage Contract is made and entered as of the day of , in , China, by and between: (“Seller”), a company established and incorporated under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or “ China”) with its legal registered address at China; Co., Ltd. (“Buyer”), a company established and incorporated under the law of China with its legal registered address at : . The Seller and the Buyer are referred to herein individually as a “ Party” and collectively as the“ Parties”. The Parties agree to keep storage for the final products required by the Buyer. After friendly consultation,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o the following terms and conditions: 1. Commodity of Storage The commodity for storage is . The total quantity of storage is . The quantity stored per month is . The products stored in the Seller’s warehouse shall be well pack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Buyer’s packing requirements and pass the Buyer’s quality inspection. The quantities can be changed by mutual agreement according to the demand change. 2. Storage Term and Contract Period The storage program shall be started from . The Seller shall finish the production for the agreed products and get the inventory ready by . If there are extra orders from the Buyer during the inventory preparation, the completion time of the agreed stock quantity can be rescheduled. As soon as the storage program is commenced, the Seller shall provide inventory report of the contracted products to the Buyer every days. The Seller shall maintain the contracted quantity for each product in their stock and the replenishment time is up to days after any consumption of the stock.
仓储服务合同 甲方(仓储服务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仓储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 ,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 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X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 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 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X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X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仓储监管协议 (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特 别 提 示 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 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仓储监管协议 (适用于静态动产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协议编号: 仓监字第 号
仓储运输协议合同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地址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负责人 委托方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确立合作关系,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资料所示的品名、货号及操作储存要求进行货物的装卸、储存及运输。 第二条 乙方将物品寄托与甲方 仓库堆藏及保管和运输,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条 自乙方首批货物入至甲方仓库起的一个月内,出货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专人入库、理货、发货、盘点等相关事宜。待甲方对产品规格包装了解掌握后,甲方应自行承担理货、发货等相关事宜的责任。 第五条 货物入库时,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助甲方将货物入库,由甲方签收单据。 第六条 每月月底,乙方会派专人到场协同甲方对货物盘点。 第七条 在报表完全正确情况下,当实物出现盘亏时,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第八条 乙方会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货物准时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九条 日期从 至 一个月内,乙方派专人到场协同发货,如发生货物发错,乙方承担全部运输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对运输的货物认真负责安全,对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的遗失、短缺、损坏、人为的变质,由甲方按照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把运输货物的运输凭证于发货当天邮件或传真给乙方,运输凭证需注明日期、运单号、发件人、收件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货物类型,结算金额等,并盖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结账。 第十二条 每月最后一天为库存盘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盘点后由甲方提供当月货物库存明细报表、运输费用表,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发给乙方,以便双方对账。在对帐中,双方账目产生差异时,甲方应当协助乙方查清差异。 第十三条 付款采用月结方式,每月 出对账单,经甲乙双方对账无差异后,由乙方结算费用给甲方,结算时间为每月 ,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四条 如果乙方需要,货物由甲方仓库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调拨,甲方应协助乙方将货物调拨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五条 乙方认为需要为货物在途运输另外自行购买保险时,甲方应于货物出库当天提供到达目的地车辆的车牌号码以传真或邮件形式给乙方。 第十六条 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 起至 止。任何一方解除协议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第十七条 甲方应为自己保管乙方仓储物,不得使第三方代为保管仓储物。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第十九条 双方未尽事宜,再协商解决。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存货方) 乙方: (保管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仓储保管钢材产品之事,达成如下协议: 仓储物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包装 货物的品名: 型号规格 : 数 量 : 包 装 : (具体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识以每批货物清单为准。) 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 储存条件 a)乙方为甲方保管钢材的仓库是乙方拥有独立产权的仓库。乙方应保证甲方钢材的安全,由于仓库产权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经济纠纷而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b)乙方应提供符合储存钢材所具备防雨、防潮、防火、防盗条件的仓储场地。如对货物仓储要求有特别规定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出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或指定要求,并征得乙方同意。 2) 保管要求 a)乙方应对入库的钢材产品建立入库号记录,填写明细码单,并建立收、发、存台账,设专人管理; b)镀锌卷、冷轧卷、彩涂卷最多堆码两层; c)货物的堆码遵循“大卷在下,小卷在上”的原则,货物的堆码必须做到整齐划一; d)乙方根据物资的种类、规格、材质等仓储要求分类堆放,并保证甲乙双方盘点人员核查方便; e)乙方负责对钢材的收、发存数据做好记录,并按甲方的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随时提供甲方在乙方仓库的实际库存资源明细,甲方有权利对库存的货物随时进行盘库抽查。 钢材入库、验收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通知单及铁路票据、运输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物资到货信息(入仓单或发运清单),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到货信息之前(或没有收到甲 方到货信息)收到甲方的相关业务单位递交的接货通知,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验收入库等业务。 乙方提供的“标准入仓凭证”(验收清单)上所填制的相关信息,应包括且不限于钢材的入库编码、入库日 期、产地、品种、规格、材质、件数、数量、重量、运输车号、入库状态、库位号,以及其他因不同品种类型所产生的钢卷号、捆包号等内容。 4) 乙方在验收甲方钢材时,如遇有异常情况,通知甲方,听取甲方的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5) 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到货信息后且收到甲方的相关业务单位递交的接货通知,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_小时之内将货物验收完毕并加盖乙方的验收签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的传真为准。 6) 乙方在验收入库时应认真查验,需书面告知甲方并在“标准入仓凭证”(验收清单)注明的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如下情况: a)实际物资与验收资料不符; b)钢材外观变形、质量缺损、捆包散乱、物资扭曲严重; c)有锈蚀痕迹,有水泡的痕迹; d)冷板、冷卷、涂镀板、硅钢卷等品种外包装破损、有锈蚀、有受外力损伤痕迹等; 7)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当乙方因库容等原因导致接货困难时,应提前_天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再行协商解决。 第四条、提货出仓或调拨 1) 钢材物资出库时,乙方必须凭甲方盖有公司有效印鉴的书面发货通知的原件或传真件(传真件必须经电话确认)才可发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和日期不得超过提货单开具的数量范围和有限期,机打提货单上任何涂改、手写的都无效,介绍信、入仓单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口头通知等其他任何形式都不得作为提货的凭证。 2) 甲方根据业务情况,需要自己办理物资出库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配合做好发货工作。
仓储合同 ?? 合同编号:________ ?? 保管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 存货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 第一条 仓储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_____。 ??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 ?? 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 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_______。 ??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 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 ??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保险人名称:________。 ?? 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_______。 ??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与时间:________。 ?? 第十三条 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______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 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 ?? 第十五条 存货人违约责任:________。 ?? 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 ??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 保管人 ? ? ? ? ?? ?? 保管人(章).________住所:________? ??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身份证号: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 ?? 电话: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 ? ?? 税号: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 ? 寄存人 ? 存货人(章).________住所:________ ?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 ? ?? ?? 开户银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 ?? ?? 税号: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贷款银行、质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丙方(质物监管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加强银企合作,解决中小企业经营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银行质押贷款风险,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基本条款 1、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须从甲方银行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并自愿提供相关动产作为质押财产向甲方申请贷款,并签订编号为 , 银行 年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编号为 的《动产质押合同》。为保障前述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动产质押给甲方,甲方与乙方均同意将质押财产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押财产。 2、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质押财产的占有监管人,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还可向乙方主张债权。 3、本协议签订前,丙方对质押财产进行评估,丙方在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质押财产足以保障甲方全部债权的实现。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进行了清点造册,并向甲方提交了质押财产清单和估价报告单。 4、现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清单和估价报告决定向乙方发放贷款 元,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当乙方不清偿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根据《动产质押合同》,通知丙方依法通过变卖或拍卖等方式变现质押财产(甲方也可自行对质押财产进行处置变现),清偿乙方贷款本息,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乙方同意。 6、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对质押财产的监管费、仓储费、运杂费、装却费、检验费、印花税等因质押财产仓储保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通知丙方通过变卖或拍卖方式处理质押财产,并就所得价款清偿贷款本息。所得价款不足清偿乙方所欠贷款本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连带清偿不足部分。丙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 2、借款期间内,丙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发生市场价值减小、毁损(非因丙方原因导致)等情形,致使抵押财产不足以担保乙方贷款本息时,由丙方通知乙方补足,乙方应当在接到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若乙方逾期未补足,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丙方应当根据甲方发出的通知,依法以变卖、拍卖等方式变现质押财产,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变现所得价款提前清偿乙方的贷款本息。如变现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连带清偿不足部分,丙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向乙方追偿。 3、丙方向乙方追偿,实现追偿权所产生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丙方履行对质押财产的监管义务,确保甲方在必要时能依法顺利实现质押权,按时收回贷款资金本息。 2、甲方应按照与乙方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贷款资金。 3、乙方不能清偿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通知丙方依法通过变卖或拍卖等方式变现质押财产(甲方也可自行对质押财产进行处置变现),清偿乙方所欠贷款本息,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乙方同意。 4、甲方有收取(或委托丙方收取)质押财产孳息的权利,收取质押财产孳息产生的费用,从该孳息中扣除,剩余部分,仍作为质押财产。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取得贷款资金并按约定用途使用。 2、乙方有义务将质押财产交付丙方进行监管。 3、乙方应保证享有所提供质押财产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质押财产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质押财产的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当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的市场价值减小,不足以担保贷款本息时,甲方或丙方要求补足的,应当在接到补足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 逾期未补足,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通知丙方依法以变卖、拍卖等方式处理质押财产,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所得价款提前清偿乙方所欠贷款本息。 5、乙方应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 第五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管,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和服从。 2、丙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监管服务费用。 3、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进行监管,并确保质押财产安全,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由丙方负责赔偿。 4、丙方自收到甲方发出的《变卖或拍卖质押财产通知书》之日起五十日内,未能将质押财产变卖或拍卖处置的,丙方应对甲方贷款本息负责清偿。丙方清偿甲方贷款本息后,可继续处置质押财产或向乙方追偿。 5、丙方根据甲方通知变卖或拍卖质押财产取得价款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将价款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扣除贷款本息后将剩余价款返还给乙方。
装卸仓储协议 合同编号 保管方:(甲方) 签订时间: 存货方:(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1、装卸费: 2、结算方式: 第二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货物包装: 第三条 相关条款 1、乙方存货时,甲、乙双方对存货数量的件数进行清点确认,并按批号分垛存放; 2、甲方只对出入库货物的数量及包装是否完整进行确认、负责; 3、储存期间,所存货物损毁灭失、包数短少的,甲方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货物变质,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每月结清当月应交储存费后,有随时要求出入库的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的全部货物;乙方凭与甲方约定的盖有乙方公章和专人签字的书面提货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提货,甲方依据乙方的提货申请开具出库单,提货申请和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出库单的附件。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6、未按国家或协议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污染的,由乙方负责; 7、合同约定的储存期限完成,因乙方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乙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仓储管理费外,逾期每吨每天支付1元作为违约金,超出合同约定储存期限100天,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仓储费及其他应收费用;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货物进入仓库30天没有签订合同或没有交付仓储费、装卸费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卖用以冲抵相关费。 第五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应在二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书面证明;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六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件:①双方共同认可的尿素储存环境资料1份,无附件视为无特殊要求并认同甲方的仓储环境;②印鉴及签字样本一份,提货通知、提货时签字严格按签字样本上留有的印鉴和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临时更换提货人,必须电话确认并作好记录,留提货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合同承办人: 附件 印鉴及有权签字人样本 印鉴样本:
仓储合同(1)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双方就下表所列物资储存事宜协商如下: 1.储存物资表 品 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交货日期 储存仓库 附注
仓储合同(2) 存货人: (甲方) 仓管人: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 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 元,合计月租金为 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地 址: 地 址:
仓储合同(3) 兹有 (甲方)委托 (乙方)储存下列物资,储存期 年,在储存期内有关事宜,均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协议条款执行。 存货人 品名、规格 单价 数价 交货日期 储存仓库 协议条款: 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 2.储存场所及方法
仓储保管合同 存货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5.货物包装: ; 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保管合同 存 货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保 管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品名: ; 2.品种规格: ; 3.数量: ; 4.质量: ;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