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民事诉讼疑难实操指引》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案例为路径进行深度解析,共包含经典案例63则,涉及了管辖、当事人、证据、重复起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六大部分。
在课程中,针对每一则案例的裁判要旨、审理过程、相关法条进行详尽的梳理和分析,剖析立法背景,解读裁判规则,破解民事诉讼疑难实务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实操方法,理论与实用性兼备。
北京德和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天津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理事
一、合同案件的管辖确定方式
二、合同案件的管辖之二——怎样确定合同履行地
案例:原告李影慧诉被告杨超买卖合同纠纷(2016)苏03民辖终231号
三、合同案件管辖之三——不是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案件都适用合同案件官特规定
案例:蔡辉与携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2017)津01民辖终539号
四、移送管辖与裁定管辖的交集
案例:泗阳县众兴镇徐冬梅李世川味观餐饮加盟店与杭州天骄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五、协议管辖无效之一——存在意思表示瑕疵的管辖协议无效
案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最高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428号
六、协议管辖无效之二——人身权益纠纷案件不得协议管辖
案例:李某东与北京海天致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辖24号
七、协议管辖无效之三——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案例: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浦景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案,(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172号
八、协议管辖无效之四——格式条款约定的管辖协议怎样有效
案例:孙丁丁诉苏宁易购电子商务公司网络购物管辖权纠纷案,(2015)参阅案例79号
九、协议管辖无效之五——民事主合同转让,协议管辖原则对受让人有效
案例: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1335号
十、当事人适格对管辖法院影响
案例: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与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信托纠纷上诉案,(2017)京民辖终412号
十一、或裁或诉约定对法院管辖的影响
案例:BY.0诉豫商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11期
十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节点及放弃
案例: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云洲商厦有限公司与韩凤彬、上海广播电视台、大连鸿雁大药房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管辖权异议申请再审案,(2013)民再申字第27号
十三、专属管辖与特殊管辖之间的冲突与协调
案例:上海纪阳实业有限公司与宜兴市铜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2018)沪02民终1571号
一、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分
案例:瑞华投资控股公司与山东鲁祥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嘉祥景韦铜业有限公司、陈中荣、高学敏等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2007)民四终字第28号
二、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可由普通共同诉讼扩展到必要共同诉讼
案例:上海海隆置业有限公司、米翰等34名业主诉温州东信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2020)沪01民6966号
三、公司诉讼中针对公司的合同请求权和针对股东的侵权请求权竞合时,不能同时主张
案例:陕西有色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民一终字第185号,《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14期,第69页
四、公司解散诉讼中股东是否出资不影响股东作为适格原告的诉讼地位
案例:安徽省兴华房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与金濠(合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解散纠纷上诉案(2019)最高法民终1504号,《人民司法·案例》2021年第11期
五、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追加仲裁中遗漏的当事人不受仲裁前置的影响
案例:王会生与中国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争议纠纷上诉案(2012)二中民终字第18136号
六、连带保证人二审涉诉,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地位的列明应依当事人诉求列明-谁不服,谁是上诉人;对谁不服,谁是被上诉人;错误列明法院依职权剔除
案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昆明广林钢管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法民终118号,(2020)《人民司法·案例》2021年第5期,第64页
七、证券虚假诉讼适用代表人诉讼的一般规定,代表人放弃上诉,不影响有诉的利益的投资者上诉
案例:丁某等315名投资者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沪民终384号,参考性案例第125号
八、不具备诉的利益的当事人不是适格当事人
案例:王林与李科等房屋买卖纠纷上诉案(2014)三中民终字第00625号,《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24期
九、民事起诉能否受理应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受理条件进行形式审查不应进行实体审查
案例: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某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信托纠纷上诉案,(2019)沪民终498号,《人民司法案例》2020年第26期,第65页
十、对无权处分引发的合同纠纷中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对合同相对性并无突破
案例:广东省遂溪县乐民镇海山村村民小组与林德修等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再审案(2014)民监字第12号,《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8期,第51页
十一、执行依据认定对案涉担保物权不享有权利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执行中不能以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不能通过案外人申请再审或执行异议之诉进行救济
案例:田某与田桂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2021)苏01执复27号《人民司法·案例》2021年第23期,第107.111页
一、证据保全必要性可以考虑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性、申请保全的证据是否存在灭失风险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以及申请人是否已经穷尽了合理合法的取证手段等因素
案例:浙江中隧桥波形钢腹板有限公司与郑州恒天大建桥梁钢构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20)最高法知民终2号,《人民司法·案例》2021年第32期
二、被诉侵权人擅自转移、处分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的证据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查明相关技术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推定权利人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
案例:周勤与无锡瑞之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21)最高法知民终334号《人民司法·系例》2022年第5期
三、电子数据认定中第三方存证主体的资质和中立性应作为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予以考量
案例:上海经闻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上海乾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2019)沪73民终336号,《人民司法·案例》2020年第17期
四、公益诉讼中被诉侵权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不能成为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免责事由
案例: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与昆明三农农牧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上诉案,(2011)云高民一终字第41号,《人民司法·案例》2013年第24期
五、单纯的鉴定意见被撤销的决定不构成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
案例:河南省新乡市世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广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案,(2015)民申字第2169号,《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5期
六、否经过被录制者同意并非认定视听资料合法与否的唯一标准
张某等与周某1房屋买卖纠纷上诉案(2012)沪一中民二(民)终字第371号《人民司法·系例》2013年第10期
七、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非保险事故是否客观发生的终极证据,在民事诉讼中没有当然的证明力
案例:杨松雷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上诉案,(2014)穗中法金民终字第261号,《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8期
八、民间借贷纠纷中撕毁重贴借条的证明力
案例:林霞与林燕南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8期
九、股东资格诉讼中形式证据与实质证据的证明力对比
案例:金业茂与江苏省仪征市飞亚辊件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上诉案,(2011)扬商终字第0031号,《人民司法·案例》2012年第14期
十、专利侵权中证据保全错误侵权应适用一般过错归责原则
案例:唐山先锋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诉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2018)粤73民初749号
一、前后两诉当事人是否同一和诉讼标的是否同一,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起诉的一般标准,不是绝对唯一标准
案例:上海泰龙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沈介祥诉海南千博乐城开发有限公司、蒋晓松股权转让纠纷案,(2017)最高法民申855号
二、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时已就保证合同效力作出了认定,担保人又另案起诉要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的,属于重复起诉
案例:王冲等人起诉江苏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保证合同无效案(2011)宿中商终字0421号
三、代位权诉讼执行中,因相对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就未实际获得清偿的债权另行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不构成重复起诉
案例: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诉山东百富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指导案例167号
四、生效判决无法执行且确有错误,另诉构成重复起诉,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解决
案例:濉溪县杜庙木材大市场有限公司诉从家根排除妨害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9年第2期
五、就同一事项仲裁或诉讼,均属于重复诉讼
案例: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与济南润和机车车辆物流有限公司、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21)最高法民申42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11期
六、消极确认之诉拟解决争议已包含在前诉之中,消极确认之诉
案例:曹县凤凰凯悦置业公司诉赵茂生等债权确认纠纷案,(2015)苏商终字第00562号(2016)参阅案例25号
七、重复起诉的构成要件: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判断标准
案例:上海威盟斯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0)沪民终434号《人民司法·案例》2021年第8期
八、结算书不能成为判断重复起诉的唯一标准
案例:长沙桐木公司与三正实业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15)琼环民终字第10号,《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11期
九、同一合同纠纷中已履行部分违约责任的承担,不影响继续履行过程中违约责任的继续承担,不构成重复起诉
案例:宁波新欣鸿润工贸有限公司与浙江大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2008)甬民一终字第56号,《人民司法·案例》2008年第16期
十、就同一事实原告与被告提起两个不同的诉讼,不属于重复起诉,但属于一事不再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奉化步云公司与上海华源公司商标所有权转让纠纷,(2003)民二终字第169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6期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一——汇票的保证人的适格问题
案例:台州德力奥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诉浙江建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安天律师事务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指导案例151号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二——法人对分支机构生效法律文书不具有撤销资格
案例: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指导案例149号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三——股东对公司的生效法律文书不具有撤销资格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案例:香港大千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与于秋敏海门市大千热电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案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审理范围——第三人撤销之诉只撤销原判决中对该第三人不利的部分,不对原审判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处理
案例:于忠民与田胤先、刘颖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四——特定的债权人可对债务人的虚假诉讼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案例:张美云与朱忠民、田礼芳第三人撤销诉讼纠纷案
六、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五——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判断标准是生效裁判是否为该第三人设定了权利义务
案例:宋云刚与顾友华等侵害企业出资人权益纠纷上诉案,(2016)云民终326号《人民司法·案例》2016年第29期第81页(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资格认定)
七、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的确认之六——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的债权人不能对抗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案例:大连德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大连亚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上诉案(2018)最高法民终235号
八、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主体资格确认之七——第二顺位抵押权人属于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权之诉
案例:上海瑞威尊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2017)苏02民初323号
九、第三人撤销之诉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原因未参加诉讼判断标准
案例:黄光娜与海口栋梁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省阳江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十、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竞合——在主体重合的情况
下,两者只能选择其一,不得并用
案例:黄恒超诉张鑫、高新来第三人撤销之诉案,(2016)粤01民终3653号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法条竞合处理——依当事人选择处理
案例:王岩岩诉徐意君、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指导案例156号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判断标准之一——该案外人权益未在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过
案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指导案例155号
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判断标准之二——房屋买受人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人之间的关系
案例:王四光诉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白山和丰置业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指导案例154号
四、金钱质权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案例: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与杨凤鸣、大理建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五、执行异议之诉的证明责任承担——案外人承担证明责任
案例:陕西崇立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西安佳佳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六、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在未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不得对抗案外人
案例:丁某等315名投资者诉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沪民终384号,参考性案例第125号
七、案外人执行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能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两个不同的判断标准
案例:王光为与钟永玉、林荣达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1辑(2017.3)
八、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总公司案涉财产的执行提出的执行异议不能成立
案例:李建国与孟凡生、长春圣详建筑工程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6)最高法民再149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2期(总第244期)
Z3
九、执行案涉款项实体权益属案外人的情况下,应直接判决停止对案涉款项的执行以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无须通过另一个不当得利之诉解决纠纷
案例:河南省金博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与刘玉荣及第三人河南元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2017)最高法民申322号,《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8年第2期(总第256期)
十、借名买房人依据借名买房合同取得的是债权请求权,基于公示公信效力和权利外观主义,不能排除法院强制执行
案例:康凯与金洲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一审:(2019)浙05民初6号 二审:(2019)浙民终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