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选择合伙人或者激励对象的方式,绝大部分是按照员工的级别、服务年限、个人能力等指标,管理者从下属中进行选拔。成为合伙人(股东)后,随着年龄的增加,创业创新的激情下降了,不能再持续创造价值,但是按照股权的投资收益,每年也会从企业领走大笔分红。对于拥有大量股权但是消极怠工的合伙人没有办法让其退出,甚至有些公司经常发生合伙人带着股权离职的现象。为避免这种情况,一定要对股权进行动态的管理。
本课程结合股权激励面临的现实困境,解读“单元分红”、“小微合伙”、“价值持股”三步走的股权激励创客模式,讲解如何根据员工创造的价值的大小,动态的调整合伙人的股权。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以驱动小微合伙不断“小企业做大”, 释放企业的活力,自我演进发展;对创客而言,则是提供了创业创新的舞台,实现与企业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股权激励“三步法”理论创始人 。曾辅导过多家企业成功上市、并购重组及实施股权激励项目,拥有10余年律师执业经验。业务专长包括:金融法律服务、投资和融资(股权及债权融资、境内外上市、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权结构设计及公司治理、公司法律事务。
凭借多年企业股权结构设计、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并购重组、投融资领域的实操经,首次提出“股权激励三步法”的理论,解决传统股权激励无法有效激励员工的问题。
(一) 创始人有顾虑
1. 激励效果有限
2. 创始人的股权分散
3. 员工经常离职导致股权频繁变动
4. 无法识别应授予的对象
(二) 员工有顾虑
1. 员工不愿意出资
2. 上市之路太遥远
(一) 单元分红
1. 定义
2. 优势
(二) 小微合伙
1. 定义
2. 优势
(三) 价值持股
1. 定义
2. 优势
(一) 公司的初期发展阶段:单元分红
1. 划分分红单元
2. 制定单元分红核算机制/盈利指数
3. 制定单元分红方案并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4. 员工宣讲并签署分红激励等协议
(二) 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小微合伙
1. 核算单元盈亏平衡点
2. 设定门店等单元的员工范围及人数
3. 设定合伙制的出资比例、风险承担比例、成果分享比例
4. 制定小微合伙方案并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5. 员工宣讲并签署小微合伙协议
(三) 公司发展趋于成熟阶段:价值持股
1. 制定价值核算标准
2. 核算员工对公司的实际贡献值,确定激励范围
3. 制定价值持股方案并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4. 员工宣讲并签订员工持股协议
某美容公司股权激励创客模式案例
财政部PPP专家库法律专家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中国法治文化研究会理事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商业法治文化分会会长
山东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 校外导师
天津/南京/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