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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雷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天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曾任天津广播电台 “职场人生”、“滨海第一线” 、“1068帮帮团”特约解答嘉宾。
先后为渤海证券、顶新集团、蓝星石化、物产集团、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飞马(天津)缝纫机有限公司、高达食品设备有限公司、富士胶片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优瑞纳斯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天津巴黎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富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案件代理、规章制度修改、法律培训、企业清算、员工安置等各项法律服务。
1、受案范围解析;
2、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
3、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1、法律规定;
2、天津市规定;
3、约定管辖。
1、法定送达程序;
2、新规定。
1、劳动人事争议时效界定;
2、是否能继续“主动”援引。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之规定;
3、社会保险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4、“一案双分号”;
5、终局裁决之后果。
吉林大学硕士研究生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
天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曾任天津广播电台 “职场人生”、“滨海第一线” 、“1068帮帮团”特约解答嘉宾。
先后为渤海证券、顶新集团、蓝星石化、物产集团、天津市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飞马(天津)缝纫机有限公司、高达食品设备有限公司、富士胶片光电(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优瑞纳斯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天津巴黎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富奥电装空调有限公司等企业集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案件代理、规章制度修改、法律培训、企业清算、员工安置等各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