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融资 租赁合同转让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出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原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新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担保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原承租人与出租人已经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1 , )现原承租人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新承租人,新承租人与出租人同意上述转让。 经友好协商,各方就上述转让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1、原承租人同意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新承租人,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定义见下),新承租人将享有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权利,并承担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原承租人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保管、维修租赁物(详见融资租赁合同之附件一“融资租赁合同明细表”);就与租赁物有关的任何问题直接向供应商提出索赔;按时、无条件、足额地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同意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调整租金。本协议另行约定的除外。 2、担保人在此确认并同意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并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仍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就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一切债务向出租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3、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物的交付事宜,但原承租人应将该等交付事宜的进展情况书面通知出租人。 4、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一致同意按照本协议附件“支付清单”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款项。 5、如出租人因本协议项下的转让和受让遭受任何损失,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担。原承租人与新承租人之间的任何抵销、赔偿、索赔等均不影响该等转让后新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下新承租人的融资金额为原承租人融资金额减去原承租人已偿还金额后的余额。 7、本协议自各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补充,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 2出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原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新承租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担保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3篇二:融资租赁合同书范本 融资租赁合同书 全文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承租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特别说明:本合同项下的各项通知及函件一经按上述通讯地址或传真正常发送即视为送达。如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通讯地址或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出租人与承租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和验收 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售后回租。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物转让协议(售后回租)》(附件一,下同),向承租人购买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再由出租人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清单》(附件三,下同)中列明的租赁物为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及其主管机构对售后回租业务的批准文件、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买卖合同、产品合格证、设备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等)。 3.出租人向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时,租赁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出租人,但租赁物不转移占有,出租人将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由承租人继续占有和使用。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收款人收到租赁物转让价款后,承租人应及时向出租人出具《设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承租人未出具的,不影响出租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除租赁物转让价款由出租人支付外,转让及使用租赁物应交纳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费、购置附加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注册登记费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和支付。 首期租金、租赁费用 1. 本合同签署后,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首期租金,首期租金由出租人在应付的租赁物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按照本合同附件《合同主要成交条件明细表》(附件二,下同)中约定的金额向出租人支付如下款项(统称“租赁费用”):租赁手续费、抵押公证费、租赁保证金、保险费、保险保证金。 3.承租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最后一期租金到期时,自动冲抵该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剩余则退还给承租人。 4.若承租人在起租日前,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提出撤销本合同或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则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融资租赁合同 (售后回租) 合同编号:RLZL XXXXXXXXXXX 合同签订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中国杭州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鉴于: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并同时将该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 (2)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 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由承租人执一份,出租人执四份。 第1条 租赁物 本合同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承租人的自有设备(即租赁物,详见附件二《租赁物清单》),并与承租人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详见附件五)。 承租人保证租赁物为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自有设备,且租赁物上未设定任何债权、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租赁物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 第2条 租赁期和起租日 租赁期在《租赁交易明细表》(详见附件一)中予以载明,自起租日开始计算。 各方当事人确认以出租人首次支付货款日(无论部分或全部)(“放款日”)为起租日,具体日期以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样式详见附件三)为准。 除非各方当事人另有明确书面约定,承租人不得解除本合同,也不得提前终止租赁期。 第3条 租金 承租人应按《租赁交易明细表》、《起租通知书》及其附件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若《租赁交易明细表》与出租人实际发出的《起租通知书》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起租通知书》为准)。 承租人不得主张以其对出租人或出租人继受人的其他权利对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任何债务提出抵销、索赔、留置、其他扣减、仲裁或诉讼等。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出租人有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相应调整租金。出租人将以书面形式(即《租金调整通知书》)通知承租人调整后的租金金额,承租人承诺认可此种调整,且不论租赁物届时状况,承租人都以出租人发出的《租金调整通知书》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第4条 迟延违约金 若承租人迟延支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或其他应付款项,承租人应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05%向出租人支付迟延违约金,直至承租人实际清偿该迟延支付款项。本条款同样适用于期末处理时,承租人不按时支付期末留购价款的情形。 第5条 保证金
篇一:买卖合同(融资租赁) 合同号: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买方一: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买方二: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住址: 上述买方一与买方二统称为共同买方,分别表述为“买方一”或“买方二”。 根据买方一与买方二作为共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编号为【 《融资租赁合同》及其相关附件(以下称“融资租赁合同”),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共同买方同意根据承租人对卖方和设备的自主选择,共同向卖方购买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四方就买卖设备诸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以下各条款。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款: 设备名称 型号 机号 数量(台) 单价(元) 总价(元) 总价款(大写): 元整(小写) ¥:: 上述总价款不包括承租人应自行承担的其他相关费用,如共同买方中的任何一方垫付该等费 用,则承租人应根据该买方届时要求立即偿付给该买方,且应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支付给该买 方自垫付日至承租人实际偿还日期间的逾期利息。但共同买方均无义务为承租人垫付该等相 关费用。 】的 备注 元第二条 设备质量标准和保修: 1.设备质量按xxxxxxxx有关标准执行:保修期为一年或xxxxxxxx 作小时,以较早者为准。 2.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或质量问题,卖方按xxxxxx有限公司维修标 准向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用,以《保养手册》为参考依据;因承租人故意或过失的 操作、保养不当而导致故障的维修费用、更换费用及有关损失由承租人方承担。保修期届满 后有关设备的维修事宜,承租人应自费和卖方另行签订维修合同。共同买方对保修期内维修 以及保修期届满后的维修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设备交付及风险负担: 年 月 日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卖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 4.共同买方对上述交付不承担任何风险。设备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 方转移给承租人,卖方未按约定交付有关设备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设备毁损、灭失风险的 转移。因卖方的原因致使设备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的,卖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设备毁 损、灭失的风险。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迟延或拒绝接收设备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 起由承租人承担。 第四条 设备验收: 1.承租人应在设备交付时负责对设备进行验收,同时应按装箱单检验和验收随机附件 等。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承租人发现交付不符合约定时,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及附件使之完好无损并不得使 用,同时应在3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承租人擅自使用或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 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 价款支付: 1.价款金额:各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设备购买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 【 】元,其中买方一应支付人民币【 】%,买方二应支付人民币【 】元,占总金额的 】元,占总金额的【 】%,上 述比例称为出资比例。 2.支付条件: (1)支付方式:共同买方指定买方二为本合同项下共同买方支付设备购买价款义务的执行人,将购买价款一次性电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融资租赁合同(设备类) 目 录 1. 租赁物 2 2. 租赁期限 2 3. 租金 2 4. 租赁保证金 2 5. 租赁物的购买 3 6. 租赁物的交付 3 7. 租赁物瑕疵的处理 4 8. 租赁物的所有权、保管、使用和费用 4 9. 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5 10.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5 11. 保险 5 12. 承诺和保证 6 13. 违反合同处理 6 14. 甲方权利的转让 8 15. 合同的修改 8 16. 担保 8 17. 争议解决 8 18. 合同、及附件 8 附件1:细则 10 附件 2:实际租金表 11 附件 3: 租赁物实际成本计算书 13 附件 4: 设备购买合同(第 号) 14 附件 5: 担保函 15 附件 6: 租赁物收据 19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 XXXXXX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厂商):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客户购买乙方设备提供融资,减轻客户购买设备的资金压力,促进乙方扩大销售、加快回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乙方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积极为甲方推荐优质客户,拓宽了甲方的客户渠道。通过合作,甲方、乙方及客户三方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第二条 融资租赁 合作主要内容 2.1 合作标的 合作标的物为 。
融资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合同号: 融资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出 租 人: 住 所 地: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承 租 人:* 住 所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政 编 码: 合同签订地点:中国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于: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租赁( )字第 号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原则基础上,以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为目的,经协商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1、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物开发商、租赁物的选择,购买经乙方选定并确认的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即为租赁物。有关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交易所需的各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2、乙方选定的租赁物详情如下: 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在楼层为 层,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赁物在按本合同进行购买的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应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租金中不包括该金额。 第二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1、本合同项下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抵押、投资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对本合同项下租赁物予以转租。 3、乙方如因其他债务导致破产或涉诉时,除甲方外的其它任何人无权处理租赁物。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有充分和排他的占有权及使用权和通过使用获得收益的权利。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概由甲方负责。 2、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租赁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后因违反本合同而导致甲方收回租赁物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装修费用。 4、开发商不履行租赁物买卖合同的,由乙方行使索赔的权利并承担索赔费用,但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5、租赁物不符合租赁物购买合同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或存在质量瑕疵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影响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6、乙方在实际占有租赁物之日起负有对租赁物维修、保管及保养的责任,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7、承租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装修等行为而引起相关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8、租赁物交付给乙方后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概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期及租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为正式起租日,且起租日不受开发商延迟交房、验收、索赔等任何因素的影响而改变。租赁期限为 年。 2、本合同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元整(¥ )。租赁利率为变动利率,自起租日之日起两年内租赁利率为_________,剩余租赁期间租赁利率为______。本合同附表(一)为《租金支付明细表》,,乙方需按照附表(一)所载明的租金金额和支付日期付款。 3、如租金偿付日遇法定节假日,则租金偿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的第一个工作日。
合同编号【】 融 资 租 赁 合 同(直租) 出租人:【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承租人: 【】公司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市【 】区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3 第二条 租赁物 5 第三条 租赁物的购买 6 第四条 租赁物的验收和交付 8 第五条 租赁物的质量瑕疵与索赔 9 第六条 租前息、租金及租赁保证金 10 第七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12 第八条 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维修和保养 13 第九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4 第十条 租赁物的保险 16 第十一条 违约及救济 17 第十二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21 第十三条 陈述与保证 22 第十四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24 第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取得 24
融资租赁合同 (直租-工程机械、制造) 编号: 甲方(出租方):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向甲方申请承租、甲方同意出租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所述租赁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释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但本合同上下文另有定义的除外: 相关法律:指对本合同双方或对租赁物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立法、行政或司法机关颁布的通知、命令、决定或其他公示文件。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常营业日。 本合同:指《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或其他文件。 租赁物:指本合同所附《租赁物清单》(附件二)中列示的设备和软件,以及相关附件、辅助装置、易损件、更换件及/或增添件等。 《买卖合同》:是指甲乙双方与供应商签署的有关租赁物买卖的合同,详见附件三《买卖合同》。 起租日:指对租赁本金开始计算利息的起始日,具体日期根据本合同3.2条的约定确定。 一方:指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 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供应商:指租赁物的厂商、制造商、销售商等,即《买卖合同》中的卖方。 租赁物 租赁物是由甲方根据乙方的指令,向乙方指定的供应商购买,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物件(详见附件二)。 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由乙方占有和使用。 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留购价款(或有)和其他应付款项之日止。 租赁期限由《特殊约定》(附件一)确定。 本合同起租日是指甲方按照《买卖合同》支付首期货款之日。 租金 租赁本金是指甲乙双方计算租赁利息的基数,详见附件一的约定。 本合同项下的每期租金均包含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租金的期数、每期金额、支付时间和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的约定。 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支付日为租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之日,遇节假日则租金支付日提前至节假日前一银行工作日。 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采取浮动利率,其计算方式详见附件一的约定。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甲方将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之次日,对租赁利率中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无需再次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将调整结果以《租金变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该通知书所调整的租金额支付剩余租金。本合同签订后起租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调整的,起租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利率计算租金。若中国人民银行停止公布指导利率的,则参考中国交通银行总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租赁( )直字第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何承命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邮编: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保证人(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原则基础上,以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服务为目的,经协商订立本融资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一)甲方根据乙方对租赁物供应商、租赁物的选择,购进或委托乙方购进经乙方选定并确认的租赁物【详见《租赁物品明细表》,即附表(一)】,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与供应商签订的购买合同,或甲方委托乙方与供应商签订的购买合同项下之货物,即为租赁物。有关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交易所需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二)租赁物在按本合同进行的购买或留购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应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甲方(或由乙方直接支付),租金中不包括该金额。 (三)租赁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制造厂家等详见附表(一)。 (四)乙方完全依靠自己的技能和判断自主选择供应商,并与供应商协商确定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安全标准、配置标准、安装、调试、培训以及验收标准等内容。甲方未就乙方对供应商及租赁物的选择进行任何干预。 (五)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或租赁项目如需办理立项、进口等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附表(一)所列租赁物如系进口物品,不论是否享受海关减、免税优惠,其所涉及的关税及进口环节其它税款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回租赁物时,如必须向海关补税,则该税款由乙方补交。 第二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一)附表(一)所列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转租、分租、抵押、投资和采取其它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二)乙方如关闭、停产、兼并、转制或破产时,除甲方外的其它任何人无权处理租赁物。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检查租赁物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租赁物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由供应商进行的,或乙方在供应商指导下进行的零部件更换除外)或改变使用地点。如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升级、更新,而甲方须通过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乙方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甲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用于抵押,也可以将债权转给第三人。 第三条 陈述与承诺 乙方和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和承诺,该陈述和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一)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及其作为一方的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且已取得对该等签署和履行的内部授权和批准。 (二)如签订本合同需要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承诺办妥相关审批手续。 (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将不会与乙方或丙方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文件相冲突。 (四)保证其所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符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报表真实、客观地表明了乙方和丙方的财务状况;乙方和丙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签名盖章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承租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本合同适用于我司开展的直接租赁业务。 合同中所有带有【 】项的条款,均须根据其下面列明的内容填写相应的选项编号。 合同中所有带有【 】的空白项,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将【 】删除。文字使用必须规范,不得任意简写、缩写。不需填写处,应以斜杠线填充。不得自行涂改、删减、注释合同内容。 合同有关当事人的名称须与当事人“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法人名称及法人公章相符;个人姓名须与其本人身份证相符;代理人签字时要注明“(代理)”。 合同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11.1.2等条款需要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形选择适用,如交易中不采用担保形式,则第十五条就不适用,如交易中不需承租人缴纳租赁保证金和租赁手续费,则第六条和第七条就不适用。 由于买卖合同有极大的通用性和复杂性,因此本合同没有对附件二租赁物买卖合同文本做专门的设计。但是建议在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租赁物买卖合同中考虑列入以下内容的条款: “买方根据[填入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名称](以下简称“用户”)的指定愿意购买出卖人所拥有的本合同项下指定的货物,以将该货物出租给用户使用,出卖人同意出售本合同所述货物,并清楚地了解买方购买所述货物是用于出租给指定用户使用。 “租赁物的购买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以下简称“货款”)。买方向出卖人支付货款的条件是: 《融资租赁合同》已经生效。 承租人已收到出卖人交付的租赁物,并向买方出具了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租赁物接收确认单》。 “鉴于本合同中的出卖人及设备均由用户自主选定,若出卖人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交付设备迟延、所交设备的品质规格、技术性能和数量等条件不符合购买合同的规定等情况,买方有权将对出卖人的索赔权转让给用户,用户接受、出卖人认可该索赔权的转让。索赔权转让后,用户直接向出卖人索赔。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用户承担和享有。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编号:【】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人):【A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承租人):【B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 同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第二条 租赁物 第三条 租赁物的购买、交付、登记与过户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第五条 租赁物的质量瑕疵 第六条 租赁期限和租金 第七条 租赁手续费和租赁保证金 第八条 租赁物的所有权 第九条 租赁物的占有、使用、维修和保养 第十条 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第十一条 租赁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违约及救济 第十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第十四条 重大变故的处理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融资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且非依赖甲方的技能,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进行融资,协助乙方购买厂家生产的 牌, 型号汽车 部,乙方应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车辆。 具体购车事宜由乙方与供车方签订合同。因租赁车辆的质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乙方直接与供车方协商或诉讼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帮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该车的牌照号为:豫 。 第二条:租赁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按月 的利率计息。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二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第三期付 元,应至 年 月 日前缴清,以此类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事故后,乙方因处理不当和不积极主动所造成在甲方入户的其它车辆受牵连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主动赔偿因此所受牵连车辆和人员的损失,否则甲方或受牵连车辆所有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代为乙方租赁车辆办理投保手续,其投保项目为:交强险、乘坐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自然险等,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并应在当年保期结束前一个月向甲方缴纳下年度的保险费,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险公司缴纳,并办理保险手续。 第十二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后,乙方租赁车辆应按合同第四条规定还本付息,车辆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时足额交纳下月的各项费用(规费、税费、服务费、车船使用费、二级维护费等),否则除补上述各项费用外另支付甲方20%的损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应自觉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违约以公司财产赔偿相应损失:乙方如违约以家庭财产或其它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各种税费、交付租金等违约行为,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种税费的20%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 第十七条:以上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整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年 月 日 附: 借据 因我购买 牌汽车,车架号 ,发动机号 ,资金不足,借平顶山市 有限公司人民币(大写) 元,月息 。 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还款保证书 市 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