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数量 ? 3.单价 ? 4.总值 ? ? ? ? ? ? ? ? 卖方有权在____%以内多装或少装 5.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甲方:(浙江)×××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 称 规格或型号 品 牌 生产商 数 量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交货时间为; 美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上海市 ?路 ?号;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和标签: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 货物标签商定为: 七、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 牌号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 ? ? ? ? ? ? ? ? ? ? ? ? ? ? ?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有偿之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床垫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第一条:产品的数量、款式 序号 床垫编码 款式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1 2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1、此价格包含所供产品的运输费用和安装费用。 2、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第三条:货款支付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一日/两日/十日内付清 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1、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在______日内预付乙方合同总值______%的货款。即人民币______元。 2、货到工地后,甲方需支付合同货款总值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_元。 3、乙方指定账户为户名:______账号:______开户行:______。 第四条:交货 风险提示: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经办人签收亦视买受人签收。重新委任签收人,须提交留有其签名的收货授权书。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因现在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对于送货到外地的卖方来说,应特别注意应尽量要求对方付清全款后再卸货,以防止外地买方卸货后不再支付余款,置于“货款两飞”的尴尬境地。
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简称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遵守自愿、平等、公正、互惠和诚信原则,就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苗木的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遵循“公司+苗农=订单林业”的经营模式〔即由______公司将零散的苗农组织起来,种植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半成品),数年后再由______公司回购中草药植物绿化苗木(成品)〕,共同壮大中草药植物精品绿化事业,实现公司与苗农双赢的新局面。 一、甲方的责权利 1.保证销售给乙方的苗木是经过驯化后的优质中草药植物苗木,在正常情况下移栽成活率在100%左右,年增值率在30%左右; 2.保证在乙方将这些苗木种植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和价位回收,回购时不得赊欠; 3.回收年限为______年,回收价为______株/元,总量______株,总价______万元; 4.在合同期内视情况,不定期为乙方提供______支持; 5.为乙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责权利 1.享有《____________林场(苗圃)》称谓; 2.购买甲方半成品苗木时货、款双清,不得赊欠; 3.原则上无权自销本订单苗木,若要自销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4.每年12月28-30日期间,将《______林场(苗圃)苗木统计表》(附表)特快转递至甲方; 5.为甲方代办苗木托运等事务,外包装费、运费由甲方自理; 6.享有优于他人与甲方续签合作合同的权益。 三、其他 1.购销明细表(若表格不够用时,可另增附表)(略) 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双方签章生效; 3.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出现协商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5.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所谓风险承担①,是指买卖的标的物的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一事由,如地震、火灾、飓风等致使发生毁损、灭失时,此损失责任的归属。其中最关键的是风险从卖方转移卖方转移给买方的地点和时间界限。如果货物的风险未转移给买方,则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假如货物损失或灭失并非源于不可抗力原因,而是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风险,卖方还要为未能按期付货承担违约责任。反之,一旦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从这一时刻起,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而引发的风险导致货物发生损失和灭失的后果,就要由买方承担。风险的转移意味着货物损失或灭失的后果从卖方转移给买方,也意味着向风险的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显而易见,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直接影响买卖双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风险承担的关键在于风险转移的时间的问题。对此,各国立法及法学理论有不同的规定和主张。一种是“物主承担风险”原则,即把风险的承担同所有权的归属联系在一起,从而法律上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同时就是风险转移的时间。英国法、法国法采取这一原则。另一种是“交付转移”原则,即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美国法和德国法采用这一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都采用的是这一原则②。对于这么一个对于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重大的问题,许多有关货物买卖的法律文件中都有相应规定。如1988年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就在第四章专门对于风险转移的各种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货物的风险转移亦有相应的规定。1985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虽未对风险转移问题作相关说明,但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则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自1988年生效以来,已成为调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公约③。此前我国早已签署了该公约,并于1986年12月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发达国家,除日本和英国外,均是公约的成员国。可以预计,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公约在未来的国际民、商事活动中将会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以下简称公约)此为主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法理知识就有关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 一、?风险转移的后果 公约第六十六条规定:货物在风险移转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二点规定来看,风险转移的法律后果在于:自货物的风险转移于买方后,即使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损坏或灭失,买方仍然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除非这种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如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则所有风险转移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④。买方不得以自己已经承担了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拒绝支付货款,亦不得就此向卖方主张任何抗辩和采用各种规定的救济措施。 二、?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 公约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照销售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移转到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卖方受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移转。但是,在货物以货物上加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它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移转到买方承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也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涉及运输时,有时可能需要通过多种运输工具的连续运输(如国际多式联运),而当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卖方就失去了对货物的控制,当然地无法知晓货物是否因风险而遭到损失。其次,当卖方交付货物后,通常须将装运单据通过银行议付货款或者托收货款,无论采用哪种收款方式,卖方均须将包括提单和保险单(如果由卖方投保的话)交给银行。在此条件下卖方既不可能凭装运单据提货检验,在货物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时,也不拥有合法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再者,只有当货物运抵买方或目的港,买方或收货人才有可能对货物进行检验,在发现货物受损后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向责任方索赔,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之能够在发生风险后处理善后事宜。因而,规定风险自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时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是合理的。在卖方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后至向银行办理付款手续前的一段时间内,卖方仍持有可处置货物的装运单据。此时,按公约的规定,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但是货物的所有权是否也同时转移,公约并不涉及这一问题,而根据英国的货物买卖法律的规定是,当卖方保留对货物的处置权时,货物的所的权就不转移给买方,从而风险也不转移给买方。这样,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相联系在一起。不过,公约和合同法都没有采用这一作法。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它本身并不规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将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的转移相分离,故公约和合同法规定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但是,货物自交付第一承运人起,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这是一般规则,如一批货物已交付承运人,但卖方并未将该批货物与某一特定的合同(即与某一特定的买方)联系在一起,只表明该批货物是为履行某一合同,风险仍未转移给买方。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甲方(售方): 乙方(购方):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____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所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中国银行和_________银行关于_________规定的办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1、账单4份;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3、明细单3份;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___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___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提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____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应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___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关审理,中方国家对外贸易仲裁为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_________方为_________商会。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战争、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它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其它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份,以中、_________(国)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鲜蛋购销合同文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第二条?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条?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鸡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鸭蛋每市斤____元,补贴饲料____斤。 第五条?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____%。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元。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____只、蛋鸭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合同编号: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水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 数量(千克) 单价(元/千克) 质量要求 合计金额(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购销水产品需要检验、检疫的,卖方提供抽样标本,由卖方委托南阳市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检验、检疫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买方在渔港交易地进行货物验收及称重,验收完毕后由买卖方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包装封存。 买方分批次提取订购的货物后,未提取部分由卖方安排保管储存,相关费用由买方负责。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货物风险转移这个古老而又现代的问题迄今悬而未决。从罗马法的经典巨著《法学阶梯》出台至今长达1400多年的时间里,货物风险转移一直是各国买卖法或合同法中争议不休的问题。为保持商业惯例和商人习惯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称《通则》)2000年修订本对国际买卖货物象征交货术语fob、cfr和cif的风险转移界限也不作变更,仍旧采用了“船舷为界”原则。 对此,当代买卖法、海商法和国际航运与贸易惯例是如何进行处置和相互予以协调的呢 “船舷为界”原则在当代是如何实现的 “风险随交货转移”乃当代国际贸易普遍推崇和广泛应用的理论与原则。风险既由交货决定,那么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其界限划分标准便理所当然地成为货物风险转移问题的关键。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对此的规定除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方法外,一般还有由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如《通则》和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如《公约》以及各国法律来加以规范和规定的方法。国际贸易术语统一惯例通常仅限于对买卖惯例使用的贸易术语进行规范解释,要通过将之选入合同才能起规定作用;国际贸易法律一般避开对贸易术语的解释,试图制定出国际货物买卖的一般准则,就买卖交易中的原则问题作出规定。 国际商会《通则》乃是当代国际贸易术语统—惯例的权威,其最新版本,即2000年修订本仍将交货方式分为实际交货和象征交货两大类共13个术语加以规范和解释。由其性质所致,卖方在实际交货中的交货责任一般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实际控制之下,风险于此时同步转移。在货物“适当地交付”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之后,由买方承担。承运人及装运方式的差异对交货和风险的转移并无实质的影响。象征交货依据装运方式和卖方交货责任可细分为传统方式(包括fob、cfr和cif一组术语)和现代方式(包括fca、cpt和cip一组术语)。 “船舷为界”原则,通常是指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中,装运方式限制为散装水运,卖方的交货责任是将货物在装运港交给承运人,以装上船越过船舷为界;货物风险也以此为界同时转移。买方之所以也积极支持、乐于采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关键在于国际贸易实务界建立了完善的辅助服务支持体系与之配套,承运人和承保人分担了买方的风险责任。作为补偿,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下的货价,一般相对实际交货低很多。 “船舷为界”原则在当代是如何实现的呢 在象征交货传统方式中,承运人在装运港从卖方手中收货装运后,有条件地承诺在目的港将货完好无损地交给买方;承保人也保证有条件地承担货运途中的风险及损坏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承运人和承保人有条件地代替卖方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责任,运输交接货的货运保险机制有效地“部分替代”了买卖交接货机制。试想,如果不是这样,买方如何会同意和接受这样不公平的交货安排呢 上述“部分替代”的条件限制值得高度重视。“替代”的基础是指买卖交接货和运输交接货、货运保险交接的责任界点至少要相一致,货物交承运人装运越过船舷以后至买方提货前这一段的货物风险必须由承运人或承保人替代卖方承担责任,即便这种替代是有条件的。“部分”的含义是指不完全性。在运输交接货中,当买方从承运人手上接收货物时,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直接原因是诸如包装不良、质量内在缺陷之类时,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风险因卖方违约在先而不能正常如期转移给买方,货损由卖方自己承担。在货运保险交接中,虽然采用“仓至仓”条款,但当船货遭受意外损坏或灭失时,如果导致损毁的直接风险超出了承保范围,承运人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损毁属于承保范围,如果此时保险受益人不享有对货物的保险利益(如fob或cfr项下,货物装船前发生的意外损失,买方即便买了保险,由于不享有对货物的保险利益,承保人也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货物损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部分替代”主要由运输交接货中的清洁提单签发机制和“船舷为界”或“钩至钩”原则来维系。前者是指不能期望承运人对其承运的每一票货都具有像其每一个货主那样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承运人只能根据所收货物的表面状况是否良好来决定清洁提单的签发与否,并且即便卖方拿到的是清洁提单,也并不表明万事大吉;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货物损毁是卖方而不是承运人的直接责任造成的,卖方便不能从已与承运人交接货完毕为由而逃避承担风险责任。 后者中的“船舷为界”和“钩至钩”原则分别是买卖和运输交接货的责任界定,表面上看来两者好像并不一致。但根据海商法和国际货运惯例,在港口装卸货时,如果使用船上的吊机设备,承运人承担“钩至钩”范围内的责任;但如果使用港务当局的吊机设备,承运人的责任则以“船舷为界”。由于现代国际运输使用船上吊机设备进行装卸的情形鲜见,因此“钩至钩”原则与“船舷为界”实质上并无区别,它们的责任界点实际上是一致的。 “船舷为界”虽然是理论上的一条界限,但在国际货物和运输实务中也已有相应的业务惯例和做法来与之相配套。为了获得承运人签发的清洁提单以保障顺利结汇收款,对货物吊装越过船舷前后的损失,只要不是价值不菲的,卖方一般都是设法先补足货物数量以便及时领取清洁提单,有关的索赔事宜压后处理。只有对价值昂贵或无法及时修补或更替的货物,在吊装越过船舷后发生的损失,卖方才会立即会同港务当局、承运人和承保人等当事人,针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清责任并出具证明,及时通知买方。总之,“船舷为界”在实务中也并不是不可克服的。否则,象征交货传统方式怎么能够延续200多年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普遍应用,并对国际贸易的拓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呢 在象征交货现代方式中,由于集装箱革命等装运和通讯技术的不断变革与进步,国际商会将卖方的交货责任界点从“船舷为界”提前到“货物被收入运输系统之时”。不可否认,国际商会为规范国际贸易术语所作的不懈努力和做法确实是值得赞赏的。但从近10年来的国际贸易实践看,现代方式至多只在发达国家间的贸易中得到应用,并未获得广大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青睐。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于现代方式的实务运作机制超出了国际贸易商人和现行辅助服务支持体系的认同和接受范围。商人们或者不习惯,或者不愿意,或者无法采用现代方式及做法。
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职务: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属_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共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号房, 第_____[幢][座]___层__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售价][暂定价]为(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1) gf-90-0101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 金 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 供 方 ?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购销合同(百货) 百货、纺织品商品购销总合同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c
「注」??gf-91-0104 全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 本合同共__页第__页??签订地点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合同编号:____号 < xml: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xml:namespace> 国家工商管理局经济合同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