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标准文本2)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1) 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购销合同(标准文本3)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 需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购销合同(房产4)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年 月 日 商品房购销合同说明 1.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2.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经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并取得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可以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尚处于建设期,不能立即交付使用的商品房。 4.本合同第一条,必须填明土地使用权是以出让方式还是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填原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但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让中已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则应填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5.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所称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独立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其共用墙从墙体中线计算,非共用墙从墙体外侧计算。 6.[ ]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7.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当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8.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有权要求甲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甲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 9.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购销合同(房产3) 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 一、成交房屋: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座落或名称 类 别 栋 号 单 元 层 次 房 间 号 建筑面积(M2) 单价 (元) 合计金额 预 购 价 款 定金% 第一次预付款% 第一次预付款% 第三次预付款%
购销合同(房产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 度假村 组团内 楼房 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面积以 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第二条 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第三条 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 %,计人民币_____元,(其中 %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 %。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第四条 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第六条 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第八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第十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购销合同(房产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 渡假村 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3) 1.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 接用文字表述)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的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担保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2)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购销合同(工矿产品1) 工 矿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划
通用外贸购货合同 于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售方), 公司(以下简称购方),鉴于售方同意出售,购方同意购买 (以下简称合同货物),其合同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经双方确认,并签署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1.合同货物: 2.数 量: 3.原 产 地: 4.价 格: F.O.B 5.装船:第一次装船应于接到信用证后30天至45天内予以办理。从第一次装船,递增至终了,应在12个月内完成。 6.优惠期限:为了履行合同,若最后一次装船时发生延迟,售方提出凭证,购方可向售方提供30天的优惠期限。 7.保险:由购方办理。 8.包装:用新牛皮纸袋装,每袋为 公斤;或用木箱装,每箱为 公斤。予以免费包装。 9.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5天(公历日)内购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售方为受益人,经确认的,全金额100%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允许分期装船的信用证,见票即付并出示下列证件: (1)全套售方商业发票; (2)全套清洁、不记名、背书提单; (3)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10.装船通知:购方至少在装货船到达装货港的7天前,将装货船到达的时间用电传通知售方。 11.保证金: (1)通知银行收到购方开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时,售方必须开具信用证 %金额的保证金。 (2)合同货物装船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回给售方。若出于任何原因,本合同规定的第12条除外,发生无法交货(全部或部分)按数量比例将保证金作为违约予以没收支付给购方。 (3)若由于购方违约或购方不按照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时间内,(第12条规定除外)开具以售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必须按保证金相同的金额付给售方。 (4)开具的信用证必须满足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内容。信用证所列条件应准确、公道,售方并能予以承兑。通知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银行应给开证银行提供保证金。
购房解约协议 购房解约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NO: 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契约”)。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条件与乙方处理相关事宜,依该契约的约定,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双倍定金、已付房价款及相应利息共计人民币 元,除尚未归还之银行贷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实际支付人民币 元。银行贷款部分款项共计 元由甲方 年 月 日直接返还予贷款银行,并向乙方提供银行的收据,做为乙方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据。 2.双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将除银行贷款部分外的购房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1)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2)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3)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4)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5)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 %计 元直接返还款项。 (6)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计 元,以及交付返还全部银行贷款后银行所提供的收据。 3.乙方如系以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价款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该契约正式注销之日,每月应向贷款银行支付的抵押贷款月均还款(下称“月均还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无须再向甲方归还。 4.甲方按本协议第2条第(6)款约定执行完毕后,双方另行签订解约协议解除该契约。自该契约解除后,乙方不再对该契约项下的房屋及其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契约项下房产。在该契约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约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计 元之后,并且双方签订解除该契约的文件生效后,乙方应授权甲方至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下称“房地局”)办理该契约注销登记手续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签署递交房地局的解约协议、返还甲方开具的付款票据和合同等)。 6.甲乙双方同意该契约之注销登记手续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直接返还款项后15日内办理。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还款计 元到达乙方账户开始生效,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 甲方: 乙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营法,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名 称 品 牌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砂石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材料的名称:砂、碎石、元石、连砂石(其中元石径应达到0.5-4cm)范围内。 砂:采用中粗细砂,砂子必须含泥量不得大于2%。 粒料:应当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先用质坚干净的粒料。 二、材料的数量和计算单位、计算方法 1、材料的数量:结算时以实际收方数量为准。 2、计算单位、计量方法:计量的单位为立方米;计量方法: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堆料地点由甲方收料人员验收方量。 三、材料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材料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由乙方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工地施工现场。 3、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包运输。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施工现场项目部。 四、材料的价格和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单价以合同约定价格为准) 1、砂:中、细、粗砂:均价78.00元/m3(含泥量不得大于2%),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2、石:碎石(0.075-31.5mm):38.00元/m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3、元石:38.00元/m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4、连砂石:25.00元/m3,送达甲方拌和场指定施工地点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运。 5、此价格为现行价,如遇中途油料浮动超过10%,双方再重议价。 五、验收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将材料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通知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方法:实际现场收方为准。 3、验收标准:行业统一标准。 4、验收人员:甲方指定人员。 六、对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材料的种类、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电话通知乙方提出异议。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一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当日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的30%违约金。 2、乙方方所交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必须负责更换,并承担调换、退货面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逾期交货,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的付款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多送的材料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面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