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资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郑重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 信托合同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2、受托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玉柏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联系电话:023-69035971 69035972 为投资于北京中建森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景龙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中建森岚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 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 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重庆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 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景龙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景龙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景龙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 合计 允许溢短装___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 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 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 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 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 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 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 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 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 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 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故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 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 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 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互购协议 为了促进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国和/或第三国商品的出口,和为了促进_________公司向_________国和/或第三国商品的出口,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和_________等等(以下简称_________)一致同意签订_________本互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如果每年实际执行的效果良好,该协议将逐年更新,总有效期为3/4/5年。为达到上述目的,双方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货物和商品目录 _________公司将向_________公司购买附表ⅰ所列的货物和商品;_________公司将向_________公司购买附表ⅱ所列的货物和商品。 第二条 金额 一、各方每年将购买总金额为_________林吉特或美元等货币单位的货物和商品。 二、除非具体合同另有规定,从_________公司购买的货物和商品的价格须以fob和/或以c&f计价,同样,公司购买的货物和商品须以fob和/或以c&f计价。 三、凡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所有合同、发票和其他单证须以林吉特或美元表示。 第三条 买和卖 一、进口完成以后,_________公司将从进口商所在国购买货物和商品,并且不得把附表所列的货物和商品_________销售到任何第三国。 二、尽管有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假如第三国尚未成为附表所列的货物和商品的市场,或假如出口是为交易的增值做准备,就允许_________公司出口到第三国。 三、尽管有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_________工贸部将提供一份不准向哪些国家转口附表规定的货物和商品的单子,由工贸部提供的单子是终局性的。 四、尽管有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_________的货物和商品货单须递交工贸部做详细检查,并必须与由工贸部提供的、终局性的不准转口的单子相一致。 五、尽管有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经上述双方同意,如有必要和在必要时,可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修改货物和商品货单,经修改的货物和商品货单须递交工贸部批准。 第四条 进出口的规定 签约双方货物和商品的交换必须按照现行生效的_________的商品进出口规定、程序以及外汇管理规定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出口须符合所有的正常出口鼓励措施并能带来目前和将来的利益。 第五条 合同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业务须在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公司之间进行谈判和确定,并且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合同必须具备正常的商业条款和竞争性的国际市场价格。本协议项下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和商品的质量和规格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和/或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和签约双方可接受的标准。 第六条 清算方式 按照本协议所签订的全部合同,必须通知_________银行,以便清算方式得到_________银行批准。同时,还必须通知_________工贸部,因为清算方式的批准亦属工贸部的管理范围。 第七条 费用 开立跟单信用证的费用将由买方承担,跟单信用证的谈判、确认(如果需要的话)及费用将由受益人承担,跟单信用证的展期和修改费用将由负责这种展期/修改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参考字样 与本协议项下商品进出口有关的所有跟单信用证、发票和其他单证须注有“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互购协议”的字样。 第九条 复审 尽管本协议项下双方将执行的合同有详细的规定,双方也可同意定期举行会议,复审本协议的执行情况。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合同的任何不执行,或有其他不能预见的问题,将通过协商共同解决。 第十条 仲裁 一、与本协议有关的、由本协议产生的和/或依照本协议执行合同所产生的、或在某种程度上与本交易有关的所有问题、争议和分歧须通过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假如协商不成,一方或另一方可用挂号信通知另一方,将问题提交仲裁。仲裁必须根据_________的仲裁法,仲裁地点将在吉隆坡。 二、如发生仲裁,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本协议项下将执行的合同须按本协议的特别优选权解释。 第十一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将受_________法律的约束,并将根据_________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将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两份,用_________文书就,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 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bf--2002--270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定点屠宰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防止不符合卫生、销售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在市场内实行猪肉批发场厂挂钩制度,进场验证,只允许包括乙方在内的定点屠宰企业向市场内摊商提供猪肉。 第二条 甲方保证市场内照明齐全,负责维护治安和其他管理,杜绝欺行霸市,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第三条 乙方必须保证其供货的猪肉质量、水分含量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销售注水肉、病死猪肉及种猪肉,不得提供未经国家法定检疫部门检疫的猪肉。 第四条 甲方有权对市场内销售的乙方供货的猪肉抽样送检,如经甲方送检、有关部门抽检,乙方供货的猪肉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甲方或有关部门检查市场内猪肉摊位发现不合格猪肉且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应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双方应依法经营,并服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为一年,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bf--2002--2703) 北京市猪肉入市场厂挂钩合同(bf--2002--2703)
甲方:(化学纤维厂) 乙方:(短纤维车间) 订立短纤维生产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 │指标│ 项 目 │ 单 位 │全季│四月│五月│六月│ ├──┼───────────┼───────┼──┼──┼──┼──┤ │ │一,产量 │ │ │ │ │ │ │ │ 1,人造毛 │ 吨 │ │ │ │ │ │ │ 2,人造棉 │ 吨 │ │ │ │ │ │
本协议由按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公司法》组建,总部设在美国____地的____公司(以下称公司)为甲方与____公司(以下称为买方)为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缔结,一式两份。 鉴于公司和买方就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本协议各术语的定义如下: “验收手册” 验收手册是指由公司提供,供公司与买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系统部件” 系统部件是指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并按规定资料标准生产的部件,其包括,但不必一定是公司供货商所生产的部件。但经双方同意,用以替代上述部件的仿制或改进设备也应视为系统部件。 “规定资料”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公司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附属项目” 附属项目是指c表中规定的附属及服务项目,c表附属本协议且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缺陷或瑕疵”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生效日期” 本协议生效日期是指正式授权公司开始用买方资金进行工作或者公司收到首笔付款之日。上述授权书可为买方正式委托的官员所发之电报或信函,或是双方正式签署的本协议副本。上述生效日期即为本协议规定的开始工作之日。 “可容许的迟延” 本协议中使用的“可容许的迟延”一术语是指由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延迟)中明文规定的迟延原因。 “专有软件” 与有软件是指程序,储存在磁带、磁盘中的信息文件或可从计算机上得到或以其它形式存在的材料中的为公司所专有的一切程序或资料。 “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是指买方按照验收手册对买方设施上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公司愿意向买方出售,买方愿意向公司购买设备及其附属项目。 设备及其附属项目须符合本协议和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____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公司应于____(日期)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3份。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的日程载于附表b。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表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设备及附属项目购买费加上预付的运往买方的“一切险”运输保险金,总价为:____。 第4条 支付 本协议所规定或涉及的所有款额均为____(某国)法定货币,买方支付公司的所有款项都必须使用____法定货币,公司书面另行通知买方的除外。 买方同意向公司支付买价,总金额为________。 收到公司的各种发票后,买方必须即刻付给公司业已到期应付的所有款项,包括各种税收费用在内,不得有例外。 如果由于买方或买方代理商或代理人的延迟,不能按议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公司业已到期的款项,公司保留收取延付费的权利,延付费月率为到期末付款的1.5%(年率为19.56%),买方也同意即刻交付本协议所规定的此种费用。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六十(60)天或以上,公司有权停止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并有权根据本协议第7条(可谅解的延迟)的规定声明此段工作中止及其产生的后果为可谅解的。买方同意对公司因停工和重新开工所引起的额外费用作合理补偿。如一次或数次延迟付款达一百二十(120)天或以上,公司可以根据本合同第23条(因无力清偿债务而终止和撤销)第2-5款规定,确认本协议已被撤销。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公司至少应在供货前二十八(28)天将初步验收的日期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公司,且至少应在七(7)天前书面通知买方验收的确切日期。买方须在上述设备验收日期之后连续____周内,每周为五(5)个工作日,共计____个工作日,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 如发现设备有缺陷,应由公司可在每周买方不进行检测的两天中或在检测期间进行校正,但不得妨碍买方进行上述检测。校正之后,应允许买方以任何必要的手段对校正部分进行另行检测,以证实上述缺陷已清除,同时没有影响以前成功检测的结果。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电?挂: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 第二条?租赁期间 租赁期间如附表第(5)项所记载,并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 第三条?租金 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件,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均按附表第(9)项的规定。 2.前款租金是根据附表第(7)项所记载的概算成本(以下简称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 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 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对附表第(8)、(9)、(10)、(11)、(12)项的调整,乙方承认上述的调整。该调整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 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 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 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 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 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
???基金发起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三十三、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章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_____-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自2004年6月1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发起人:_________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前言 二、释义 三、基金合同当事人 四、基金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六、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九、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 十、基金的基本情况 十一、基金的设立募集 十二、基金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十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十六、基金资产的托管 十七、基金的销售 十八、基金的注册登记 十九、基金的投资 二十、基金的融资 二十一、基金资产 二十二、基金资产估值 二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二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二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二十八、业务规则 二十九、违约责任 二十九、违约责任 三十、争议处理 三十一、基金合同的效力 三十二、基金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一、前言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基金运作,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下称“本基金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本基金合同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之规定,若本基金合同内容存在与该法冲突之处的,应以该法规定为准,本基金合同相应内容自动根据该法规定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届时如果该法和/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要求对前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 本基金合同是规定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自本基金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成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基金投资者自取得依据本基金合同发行的基金份额时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按照《暂行办法》、《试点办法》、本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