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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支柱。企业治理法治化,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法治企业建设的关键。本系列课程主要针对国有企业这一特殊企业类型,围绕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建设、“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法人人格否定、高管人员履职、贸易合同风险管控、基金投资等重点展开,以期助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期货基金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商业交易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强制执行律师、江苏青年律师千人领军人才
业务领域: 国有企业常年顾问,重大商事诉讼,基金设立与运维,股权投资与融资,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与商业处置,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供应链金融相关非诉、诉讼法律服务
(一)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合规政策背景
1.国有企业合规管理重点领域
2.公司治理合规
3.主要管控环节
4.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国有企业组织机构建设与运行
1.党组织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2.股东(大)会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3. 董事会/执行董事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4.监事会/监事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5. 经理层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6.职工代表大会
(1)机构建设
(2)运行决策
(三)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
1.“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成的背景
2.“三重一大”的内容
3.“三重一大” 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类型
(四)国有企业与法人人格否定
1.定义与法律依据
2.构成要件
3.国有企业特殊性
4.省内审判实践分析(近三年)
5.国有企业应对的总体思路
(一)高管人员履职法律责任概述
(二)高管人员履职中因过失致单位损失
(三)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实施造成单位损失
(四)高管人员放任行为发生导致单位损失
(一)选择签约对象
1.案例解析
(二)设置担保措施
1.九民纪要后,交易对手提供担保,该审查什么?
2.裁判要旨
3.案情简介
4.案情分析
(三)控制公司印章
1.案例解析
2.合同篡改风险
(四)有效约定管辖
1.约定仲裁 给应收帐款追索带来的阻碍
(1)案例解析
2.多合同、多签约对象,有约定法院管辖、有约定仲裁
(1)案例解析
(一)国有企业参与基金投资的方式
1.规范性文件
2.国有企业作基金GP的实例
(二)国有企业参与基金投资的主要程序
1.国有资产监管程序
2.基金行业监管的程序
(三)国有企业参与基金核心争议权利
1.基金投资核心条款的攻与防
2.一票否决权
3.对赌
4.案例解析
(四)GP失职时,国有企业LP的救济途径
1.LP派生诉讼——间接救济
(1)法律依据
(2)案例:安徽瑞智案
(3)三个构成要件
(4)前置程序
2.LP代位权诉讼——直接救济
(1)法律依据
(2)案例:河北省高院信达投资案
(3)构成要件
3.LP身份 vs LP对合伙企业享有债权的反思
(一)一融资性贸易的常见交易结构
1.托盘买卖模式VS委托采购模式
(1)托盘买卖模式交易结构
(2)委托采购模式交易结构
2.循环交易模式
(1)交易结构
1)循环贸易基本结构图
2)资金空转型融资性贸易的司法判断标准
(2)核心法律特征
1)走单、走票、不走货——指示交付
2)向第三人履行
3)先刑后民
(3)国企参与现状及宏观风险
1)国企参与现状
2)资金奶牛的风险来源
3)管辖争议:一旦发生诉讼,极易出现管辖权争议。
4)民刑交叉
(4)国企参与人员法律责任
3.买卖+回购模式
(1)买卖加回购模式
(二)法院对合同性质的认定演变
1.案例解析
2.“疑似无货”循环买卖案件的法官审理思路
(三)法院对通道方责任的态度
1.债务加入
2.按获利比例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其他可能
(四)泰和律师关于大宗贸易的建议
1.交易风险防控:突出商业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
(1)核实交易对手
(2)核实货流
(3)把控回款期限
(4)关注交易后管理与监督
(5)及时止损、及时追偿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所在团队泰和致行股权团队,系股加城市合伙人,目前共有执业律师四名、律师助理五名,其中:四人专职主要从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企业合规管理,创业公司股权架构、控制权设计,企业投资与融资等相关法律服务。另有五人,从事银行、典当、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机构的不良债权追索与清收服务,参与供应链金融交易架构设计与风险事先防控,并通过对交易模式研究、股东结构分析、其他主体追加、财产线索跟进、各类执行手段综合施用等方式帮助债权人最大程度实现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