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用他人身份证冒名出资后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
2、隐名股东是否可以抗辩对代持股东股权的强制执行?
3、公司明知隐名股东身份的所签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4、隐名股东是否有权按照协议约定取得红利分配?
5、借用他人姓名登记为公司股东。实际出资人如何救济?
烟台市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
山东爱青未成年保护委员会主任
其创办的山东平鼎律师事务所荣获烟台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赵律师在公司法实务操作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战案例经验。其成功操作过烟台神亚自动化公司股份制改造,烟台恒森置业公司股权收购,山东弘宇机械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股权改造,山东莱州工艺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等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