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1、公司利益受控股股东侵害时,其他股东是否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2、公司高管侵犯公司商业利益其性质如何认定?责任如何承担?
3、公司大股东利用表决优势低价转让公司财产如何处理?
4、股东派生诉讼行使权力范围?
5、股东可以对其他抽逃出资的控股股东提起派生诉讼?
烟台市仲裁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仲裁员
山东爱青未成年保护委员会主任
其创办的山东平鼎律师事务所荣获烟台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赵律师在公司法实务操作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战案例经验。其成功操作过烟台神亚自动化公司股份制改造,烟台恒森置业公司股权收购,山东弘宇机械有限公司上市前的股权改造,山东莱州工艺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等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