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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维强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验,剖析律师在虚假陈述民事诉讼案件中的应用要点,理论+实践切实解决实务难点。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维强律师是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系统全面地处置各类法律纠纷,在金融商事诉讼和仲裁、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投资、信托、公司治理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张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地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办过大量证劵类纠纷、资管合同纠纷、私募基金投资纠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纠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营业信托纠纷、ABS交易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隐名股东争议纠纷、对赌协议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控制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拆迁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
张律师服务过的金融机构包括恒生银行、美国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嘉实基金、华宝证券、光大证券、山西证券等,服务过的中外知名企业包括三星公司、上汽集团、华映科技、中国化纤、地素时尚等。
张维强律师为多家企业提供天使轮、Pre-A轮、A轮等融资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到最大利益,获得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1、 投资者追偿起诉的基本事项
2、 争议点:专业投资
1、 规责原则
2、 “追首恶”新旧比对
3、 过往司法实践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认定
1、 挂名董监高,可不承担虚假称述责任吗
2、 名义上不是董监高,但实际行使董监高职权,可能承担虚假陈述责任吗?
3、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就高枕无忧了吗?
4、行政调查中若没有被证监会处罚,就一定不会承担民事责任吗?
张维强律师是争议解决领域的专家,为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系统全面地处置各类法律纠纷,在金融商事诉讼和仲裁、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投资、信托、公司治理等领域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
张律师在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北京、上海、山东、福建、浙江等地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办过大量证劵类纠纷、资管合同纠纷、私募基金投资纠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上市公司业绩补偿纠纷、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营业信托纠纷、ABS交易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隐名股东争议纠纷、对赌协议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控制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拆迁纠纷等案件。
张律师服务过的金融机构包括恒生银行、美国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嘉实基金、华宝证券、光大证券、山西证券等,服务过的中外知名企业包括三星公司、上汽集团、华映科技、中国化纤、地素时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