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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以下简称“本次司法解释”)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本次司法解释全文六条,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二)优化与完善公司治理
(三)公司法条款的细化
(一)关联交易的损害赔偿责任(第 1 条)
1.条款内容
2.与《公司法》第 21 条规定之间的联系
3.关联交易赔偿的诉讼安排
4.法院审查事项的新要求:程序性事项+实质性事项
(二)关联交易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第 2 条)
1.条款内容
2.与《合同法》第 52 条、第 54 条规定之间的联系
3.诉讼安排-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的安排)
(三)无因解除董事职务(第 3 条)
1.条款内容
2.与《合同法》第 410 条规定之间的联系
3.被解除董事的补偿请求权如何行使
(四)分红的法定期间(第 4 条)
1.条款内容
2.与《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15条规定之间的联系
3.股东强制分红权的适用
(五)股东重大分歧案件的调解(第 5 条)
麻方亮律师,德衡律师集团联席合伙人、公司股权全产业链风险管理律师,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员、青岛西海岸创新创业中心创业导师。麻方亮律师擅长股权结构设计、股权激励、股权并购及股权争议解决等领域的公司股权全产业链风险管理的法律事务,是德衡律师集团法律服务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的负责律师,诉讼与非诉实务经验丰富。麻律师已经或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平安保险、太原重工、青岛国信集团、青岛港、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青岛国际汽车口岸、青岛保税区自贸中心、山东昊华轮胎、青岛建通浩源集团、德国联合新能源等多家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