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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经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家坚持促进线上与线下融合、互联网+发展模式不断创新的背景下,通过互联网等电商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均应该熟知条款的规定,避免触碰雷区。
(一)湖州南浔查处全市首例违反电子商务法案
(二)首例违反《电子商务法》案 网店用“返现”诱使买家改“差评”
(三)电子商务法实施, 义乌检察机关启动首例公益诉讼案程序
(四)淮北查处安徽省违反电商法第一案
(五)杭州互联网法院首例,因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在线宣判
(一)“S2B2C”模式
(二)《禁止传销条例》
(一)电子商务法中关于跨境电商的规定
(二)跨境电商保税仓刷单第一案
(一)总则
(二)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三)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四)知识产权-避风港原则与红旗原则
(五)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争议解决
(六)法律责任
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CMC)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 主任
天津市中小企业经济发展协会 会长
执业期间为环球磁卡、保利地产、中汽英菲尼迪、凤凰自行车、仁恒房地产、海天缘生产力等企事业单位开展规章制度整合及人力资源风险防控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