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糜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专注于互联网、娱乐和传媒、电子商务领域,在上述领域深耕十多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长期服务于国内互联网巨头和行业头部企业,如阿里巴巴集团、海信集团、挚文集团、UC浏览器等,兼顾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
除了在律所的工作经历外,糜律师还曾先后任职于网易集团和阿里巴巴集团等知名互联网公司,熟悉互联网、影视剧、音乐、游戏、网络文学等行业规则和公司运营规范,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方案能够兼顾法律层面和业务实际,更为贴合客户需求,更好的维护客户利益。
此外,糜志彬律师还兼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会委员、敦煌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糜志彬律师先后发表二十余篇专业文章,如《个人信息民事保护刍议》《互联网广告落地页的法律定性及责任承担》《从十五起反垄断处罚看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件的查处》《NFT,动了谁的奶酪》《从辛巴“燕窝事件”谈主播对直播带货商品的责任承担》《绝对化用于广告的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从天眼查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案看广语的法律保护》《自媒体账号所有权、转让及分割刍议》《艺人经纪业务共享合约的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艺人经纪合同解约函的正确打开方式》、《短视频维权:平台之困和突围之路》《综艺节目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合法性考量及应对》、《热播影视剧截图的使用和保护》《改编作品传播和再开发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等,刊载于《中国市场监管报》《知产力》《娱乐法内参》等媒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