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套内使用面积销售协议 鉴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中诸多纠纷源于面积数据,为减少房屋交付使用时因面积问题产生的争议、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卖人和买受人愿意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房屋价款结算的依据;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房屋套内使用面积条款约定如下: 一、面积定义: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所谓功能使用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部分)。 二、面积种类:本协议中所指的暂测面积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据出卖人提供的图纸测量得出的面积。本协议所指的实测面积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后,由相关测量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实际存在的房屋进行测量后得出的面积数据。 三、面积约定:出卖人和买受人根据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暂测套内使用面积结果以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测量依据。 面积误差率=|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 四、误差处理一:买受人所购房屋套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若实测套内使用面积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出现误差时,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时,买受人无须支付多余价款。 五、误差处理二: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且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含3%)以内的,则出卖人应当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后30日内,向买受人退还房屋差价款, 房屋差价款=[(暂测套内使用面积-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暂测套内使用面积]100%×房屋总价款。 六、误差处理三:如果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暂测套内使用面积,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的,则买受人在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报告后30日内有权退房。如买受人在该期限内未书面提出退房要求,视为买受人接受该房屋的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在向买受人出具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报告后30日内,对面积误差率超过3%以上的部分,向买受人双倍退还该部分的房屋差价款;面积误差率绝对值在3%以内的部分仍然根据前条(误差处理二)的规定退还买受人。 七、面积数值:《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中所述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本协议中所述套内使用面积均为暂测面积;其中该套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仍作为出卖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如物业公司、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权属登记、缴纳税费和物业管理等费用的结算依据。 八、测量机构:对面积数据进行测量时,聘请的测量机构应当具有政府相关部门许可的商品房测量资质。 九、面积实例:为有利于本协议的理解与适用,现举例说明如下: 1、暂测套内使用面积: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计售价100万元人民币。四面墙长度相等,站在室内以两墙交接点为起点和终点,测量任意一起点与终点之间的距离均为10米,则内墙周长4×10=40米,墙厚30厘米,门宽100厘米,因此套内使用面积暂测数据为10×10=100平方米。 2、实测面积增加:若房屋竣工后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则买受人仅支付100万元即可,无须另行结算。 3、实测面积减少一: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但大于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实测面积为98平方米,则出卖人向买受人退还该小于部分的房屋差价款, 差价款的具体数额[(100-98)/100]×100%×100万=2万元。 4、实测面积减少二:当实测套内使用面积小于97平方米时,例如是95平方米,则买受人可以选择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不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下,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面积差价款, 差价款数额为[(97-95)/100]×100%×100万×2+[(100-97)/100]×100%×100万=4万元+3万元=7万元。
房屋委建契约书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 市 区 地号土地内定名“ 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 房屋面积 :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 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 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 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 x市政府x 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 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 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 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 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 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 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 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 (二) 土地价款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第九条 付款办法:本契约房地总价为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分为自备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优惠贷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银行贷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整,甲方应按下列进度,将分期付款表上的金额,经乙方通知于缴款期限内缴付乙方,绝不拖延短欠。 第十条 贷款办法:本契约房屋甲方如须办理银行贷款时,应另行与乙方签订委托代办贷款契约书及委任书以凭办理贷款事宜。 第十一条 甲方如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契约(第九条)所规定工程进度的约定付款时,其逾期部分甲方愿自通知交款日后第五天起,按日加付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上项滞纳金于补交其应付款时一并付与乙方,如逾期滞纳达十五天,经乙方催告仍延不交付时,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得解除本契约及代办贷款委托书,代管印章委托书等与本契约有连带关系的约定,甲方同意将已缴的款项现金部分由乙方没收,以为抵偿乙方所受的损失,乙方并得将甲方所订购的房地另行出售与第三者或为其他处分,甲方绝无异议,甲方若依前条约定的付款规定,以票据支付时,甲方保证兑现,如有遭退票情形等,视为甲方未缴款,依前述约定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 本约房屋如乙方非因第五条的情形而逾期交屋时,其每逾一日按买卖总价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与甲方,如乙方因本身因素不履行交屋,及半途发生纠葛不能出卖等情况时,除应将既收价款全数退还甲方外,并应赔偿所付价款同额的损害金予甲方作为乙方不履行本契约的损害赔偿总额。倘因政府颁布禁建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乙方不能交付本契约房屋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契约,乙方应将甲方所缴付价款加计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退还甲方。
房屋转典契约书 转典权人 简称甲方,原典权人 简称乙方,兹为典权经双方合意缔订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经出典人 同意,将其向出典人取得的下记典权转典与甲方,而甲方将典权转受。原典权标示 一、 典物 二、 典价 三、 期限 四、 典权设定登记 五、 特约 第二条 前条转典期间自 年 月 日起满 年(不得逾越原典期限)。 第三条 典价 (不得超越原典价)。 第四条 于转典契约成立当日,乙方将典物全部移转与甲方占有收益使用。 第五条 转典期间内,甲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划一部分灭失,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 甲方对于典物为使用便利,非先征得乙方同意,不得加以整修或添设等行为。 第七条 典权期限届满,乙方应备足第三条所载原典价,向甲方赎回典物,而甲方应将典物负责回复原状,返还乙方各无异议。 第八条 典权存续期间,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典物为再转典,或让与及出租与他人。 第九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盖后生效,同时应向主管地政机关办理典权转典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应依民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转典权人(甲方):
投标说明书 总则 1工程说明 对工程的说明见招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栏,名称见第2栏所述。 2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已筹集到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 (工程名称)的投资费用。该投资费用的一部分将用于邀请投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面向投标人。 3.2根据本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和服务必须来源于合格的国家,本合同下的所有开支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3在本款中“原产地”一词是指开采、种植、生产货物的地点以及提供服务的地点。 货物是指经过工厂制造、加工或对其零件进行实质性的重大组装而生产的,其产品在基本特征或使用目的及应用方面与其元件有实质性的区别,且得到商业上的承认。 3.4货物及服务的产地与投标人的国籍无关。 3.5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本须知第3.1款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提交的标书应包括下列资料: (a)公司、商行、股份公司或联营体各成员的机构组成或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的原始文件的副本; (b)投标人(或联营体各方)在过去五年和现在正在进行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经验和合同履行情况; (c)按第四章表Ⅳ的格式提供完成合同所需的主要施工机具与设备; (d)按第四章表Ⅴ的格式提供拟在现场或不在现场进行管理,或实施合同的主要人员资格和经历; (e)按第四章表Ⅵ的格式提供拟定的分包金额超过投标价格10%的分包内容与分包人名单; (f)投标人(或联营体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最近三年的损益表,资金平衡和审计报告,以及今后两年内的财务预测和投标人(或联营体的授权代表)给予向其开户行了解资信的授权书;
控告状 控告人:(基本情况) 被控告人:(基本情况) 案由:(写明被控告人触犯的罪名) 请求事项:(写出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请求) 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事情的起因、及经过、后果) 证据名称、来源: 此致 ΧΧΧΧ人民法院 控告人: 年 月 日
搬运家具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家具搬运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及地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至少委派7人以上,把停放在 的家具搬运到指定的位置 ,并在设计师的指导下进行拆箱摆位。 二、搬运时间 搬运时间为 年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搬运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以上价格包含搬运费、高空吊运费、拆箱费、摆位费及其它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不含税。)工作时间为8:00-18:00,非工作时间作业另外加人民币(大写) 每小时。 在搬运结束验收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把合同款打入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内,或直接交付现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地址:)。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提前通知所搬运物品(家具)的到货时间和到货地点以及材质和需要注意的有关事宜; 2、甲方有责任指明每件所搬运物品(家具)的摆放地点; 五、乙方责任 1、在搬运工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领导和指挥。 2、乙方有责任保守商业秘密,不准向他人泄露与业务相关的任何信息。 3、乙方不准以任何方式任何借口推迟搬运任务,乙方在得到甲方电话通知后,在一小时内到达搬运现场,晚上按实际情况而定; 4、乙方必须自带搬运过程中所必备的机器设备车辆及工具; 5、在搬运过程中乙方如造成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或机器设备车辆及工器具的损坏等事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6、在搬运工程中,乙方必须保证所搬运的物品(家具)不缺件、不损坏,如有损坏,乙方按该物品的出厂价格进行赔偿; 7、在搬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不损坏公共财产及业主的财产,如玻璃幕墙、灯具、窗帘、大门、电器设备、墙壁地板等物品,如有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 8、在搬家过程中,乙方不能私自动用业主房间里的任何物品或设备,更不能把业主的物品带出业主房间; 9、在业主房间里乙方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也不准随便使用业主的卫生间; 10、进入业主的房间,乙方必须要换上指定的拖鞋或穿上鞋套才能进入房间,以保证房间的干净; 11、乙方在搬运结束前,必须清理掉由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比如包装箱、泡沫等,并把垃圾扔到指定的地方。 六、此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执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任何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可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诉讼解决。 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日期:
搬 运 合 同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搬运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搬迁办公室物品及设备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搬运合同条款列明如下: 第二条? 搬运地址:? 搬运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迄运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依甲方的指示将承运货品搬运至指定位置。 ? 搬运费:? 1.采包价方式收费,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元。? 2.采工时方式收费,按人民币 元/人/小时计算。? 第四条? 乙方应依本合同所约定的计价方式收费,不得借故加价或要求任何附加费用。有电梯的房屋,如电梯非因乙方的过失无法正常使用时,除前条所约定的搬运费外,均依附件搬运作业估价约定方式另行收费。 第五条? 搬运费缴付方式于搬迁作业完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开具完税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合同全额。
搬迁合同 委托方(甲方): _ 承运方(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货物名称: 办公桌椅、体育仪器、实验仪器 电器 课桌凳 书籍 杂物 贵重物品:电脑(详见标明货物数量和价值的货物清单,清淡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档案柜 学生行李 实验器材 搬出地点: 目的地: 车型: 签订搬家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预订搬家日期: 年 月 日 包装要求: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标准包装。也可以由乙方进行包装,但包装前应检查物品,保证安全运输。 乙方责任: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变质。在卸载、运输途中一旦出现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备尝责任。 一般货物保险由乙方负责,贵重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对送达货物进行检测,逾期未收货,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用。 包装运输总费用: 结算方式: 已付定金: 余下金额: 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留置权。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本合同一式两份:委托方(甲方)和搬家公司(乙方)各执一份。
搬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XXXX学校 乙方: 乙方负责甲方货物搬运工作;甲方根据协议支付乙方搬运费用。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保障甲方物品的搬运的及时、安全,不得损坏、丢失。如设备造成损坏、丢失,由甲方根据实际损坏估价,乙方负责赔偿。 二、在搬运期间,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三、在搬运期间乙方人员、车辆及财产等所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四、搬运期间,乙方的餐饮差旅费、过桥费、通行费、油费、车辆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开具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乙方将物品运达指定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后,应由甲方核查,指定联系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商定搬运为 元,搬运完成后由乙方凭正式发票结清费用。 七、搬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卸任务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保证甲方物流畅通、正常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项目 由乙方负责甲方 全部装、卸工作。 二、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承包期限为 年/月/日。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费用结算的方式 1、双方每月的装卸费结算日期为次月的 日前,结算依据见《搬运费项目单价表》。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在约定时间内结算乙方的各项费用; 2、监督乙方员工正确、合理地使用甲方生产工具等资产情况;乙方员工操作不当或人为造成的损失要按制度或原价赔偿;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包括手推车、板车、打码机,工具乙方员工自行保养。手推车维修时需写维修申请。 3、甲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4、乙方的人员不遵守甲方的厂规等,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按甲方相关制度里的规定进行管理处罚。 5、甲方可以提供部分住宿给乙方人员住(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及茶水和用餐场所,但要按公司收费标准收费;提供装、卸用所需工具。 6、乙方在用工、税收等方面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乙方联系劳动部门、治安等政府行政部门解决,费用自理,如乙方办理有困难时,甲方可协助办理。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合法从事承包经营,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赢亏。 2、在承包期内,不得向第三人转让甲方承包的资产,不得允许第三人参与承包经营。 3、乙方必须对员工上岗前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措施,教育员工合理使用甲方资产,保护甲方资产不受损害。 4、制定搬运队具体规章制度且能有效地施行,确保双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对员工入职前的体检合格应严格把关,新入职员工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完善考勤的纪录,工资的发放,办理好员工的辞退的相关手续(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要求),如出现违反相关法律的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等,乙方需负全部责任。 乙方不得无条件随意终止、解除合同。 出现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抢救险情,如若乙方视而不见、讨价还价、不愿合作,甲方可对乙方进经济制裁和退回不为甲方积极、有效地抢险救灾的员工;情节严重,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承包协议。 7、除装、卸工作外,甲方临时安排的一些工作乙方必须调配人手完成,如外出装卸等。如《搬运项目单价表》无该项目时,先完成工作后参考劳动强度双方协商计酬。 8、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提交所雇用的装、卸员工详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人力资源部保存。新雇用的装卸工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登记个人资料并留身份证复印件备案,未按手续登记备案的装、卸工甲方有权拒绝。甲方要求乙方新雇用的装、卸工年龄在 岁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经有资质的医院体检合格。 9、乙方负责管理所属装卸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要求下属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如:不准打架,不准赌博,不准带未办理手续的外来人员(不含试用人员)进入厂区,发现一次对违犯者一次罚款 元。 10、乙方在接到甲方(仓管员)装、卸通知后,必须积极配合,在 分钟内须集中装卸人员进场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否则,超过 分钟之后,按每延迟半小时罚款 元处理,不服从仓管员安排对乙方处罚 元每次。 11、落船或装卸车完毕后,乙方要负责在离开前清理现场(地面散料要装进袋,不能扫在堆边),收拾工具,关灯,关风扇,否则由甲方执行处罚 元每次;清理现场时不准用甲方的任何工具、卡牌等作工具,否则每次罚款 元。 12、产品卸货入仓须先清理堆放现场。 13、听从仓管员的指挥及工作安排,当出现意见不一致时,报甲方上一级主管协调解决,卸车时,没有经仓管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堆或及给车间使用,违者对乙方每次罚款 元。 14、对待外来装卸客户司机要热情礼貌,不准与客户或司机争吵甚至打骂对方,值班人员对一些不按规定的装、卸情况要现场处理,如果因为搬运工的不合理要求造成客户或司机投诉罚款 元/次,严重者交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15、遇到甲方提货车辆、装卸遇快下雨将被淋湿时,乙方要主动帮司机拉雨布遮雨防水,用甲方指定物料清理车箱积水,装卸完货后物后要主动协助客户或司机关窗门盖雨布,遇下雨天乙方人员应立即协助甲方仓库关窗、关门、为散件及成品盖雨布防雨,甲方仓库产品包掉地上或地上破包,乙方要主动整理清扫,如发现不配合者每次罚款 元;在甲方各样条件不影响装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要根据甲方各季节的实际销量情况调整人员配置装卸能力。如若不与仓库人员合作,有意拖延时间每次罚款 元。 16、无论装车或装船,产品必须整齐,不能杂乱,否则罚款50元/次。 17、在用餐时间各区成品有车待装时必须分班轮流用餐,轮流值岗,用餐时须先征求当班仓管员同意,如需统一时间用餐,需征得仓管部主任同意。如没执行,每次罚款 元。 18、成品料上不允许坐人,发货时不允许整堆推倒,发现一次罚款 元;装车过程产生的破包 要求搬运负责整理、清扫现场。 19、不允醉酒上班,若因醉酒上班人员发生的事故,乙方要需负全部责任。
搬 运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将所有由甲方付装卸费的来货、出货的搬运装卸工作外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方式: 由乙方安排人员,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其他用品乙方自备。 二、协议期限: __ __年___月____日至__ ___年____月_____日(最多6个月) 三、合同价款: 1,成品型材装车/摆放整齐25元/吨,原料卸货/打包/放到指定的位置15元/吨 (公司付款) 2,不良品退货,装车由送货司机提供。(不超过30元/吨) 四、结算方式与期限: 1、甲方采取月结付款方式将每月费用付给乙方。 2、甲方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含有乙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五、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及时的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作业场所与工具(手叉车、卡板等)。 2、甲方有义务将甲方的管理制度告知乙方。 3、甲方不得将该项目外包给其他第三方。 4、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现场指导乙方的工作。 六、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当善待甲方提供的各种工具,不得故意毁坏,如有人为损坏,按照甲方的购买价格予以赔偿。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装卸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和位置并且按照甲方的要求摆放整齐,将存放过程通道清扫干净。 3、乙方人员在搬运过程中应尽到善意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需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并且在接到甲方通知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沙井范围)。 5、乙方需提供足够的搬运装卸人员以保证原料15T/小时,成品8T/小时以上保证装卸速度,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安排。 6、因天气,公司成品出货,可然会影响装卸货物,乙方要配合甲方将指定的货物装卸完毕。 7、乙方应为搬运人员购买意外保险,搬运人员在工作中如有伤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为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场所和工具的或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工作,乙方有权将单车装卸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赶赴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500违约金,如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迟到超过1小时,甲方视为乙方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单独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承担 元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
装卸搬运合同 甲方:×××办公室 乙方:×××搬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 二、乙方责任: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损坏。在装卸、运输途中出现货物丢失、损坏等情况,原则上按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另有约定的,按约定限额赔偿。但如果货物的缺失和损坏是由不可抗力、货物自身属性决定的合理损耗或是甲方过错造成,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搬运费用: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 五、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如不足额支付运输费和保管费,乙方对货物享有。 六、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若未按合同履行相应义务,甲方有权拒绝相应服务报酬或要求乙方退款。 七、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变更及解除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按原内容继续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变更相关内容,或解除合同。 九、本合同在双方履约后即行终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收养协议书 甲方(收养人): (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 (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 (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 是 单位的 (职务),现年 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 市 区(县) 街 号。 第三条 收养人 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 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收养协议是指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达成的有关收养被收养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收养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根据《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是确立拟制血亲关系的重要途径。因此,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以充分维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收养法》第4条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①丧失父母的孤儿;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①孤儿的监护人;②社会福利机构;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⑤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 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见《收养法》第14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但如果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除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2)登记与公证。这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3)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费邮箱服务合同 1、服务确认 网站收费电子邮件服务系统(收费邮箱)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解释权归 网络公司(以下简称"网站")所有。 用户如需使用该项服务, 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网站制定的《收费邮箱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条款"), 完成其他注册程序和缴纳所需费用之后,才能成为收费邮箱服务系统的用户。 2、设备条件 为使用网站收费邮箱服务,用户必须: (1)拥有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它必备的上网装置和进行有关设置。 (2)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以及信箱服务费用。 3、服务介绍 网站运用自己的电子邮件按照服务条款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有偿的发送、传送和收取电子邮件以及其他和电子邮件相关使用功能的服务。 考虑到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的重要性和安全性,用户: (1)在注册时,按照注册提示提供详尽、真实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有必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注册信息。 (3)同意各项服务条款且具备确认本服务条款和接受收费电子邮箱服务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4)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如果用户违反上述规定,网站保留终止或结束该用户使用收费邮箱的权利。 4、服务开通、续费及冻结和终止 (1)用户表示接受本条款并完成相应的注册程序,在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后,便成为收费邮箱的合法用户。 (2)如收费电子邮箱通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代收方式缴纳服务费用,用户在每月交纳手机费的同时应交纳网站收费邮箱服务费用。用户逾期交纳服务费用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关于迟延付费的相应规定办理,并且网站有权按本服务条款第3条执行。 (3)用户在服务期满没有续缴服务费用,网站将向用户发出续费提醒通知, 如果受到通知后1 个月之内没有缴纳所需费用,网站将终止向用户提供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并取消用户的帐号。 (4)网站将保留对收费邮箱费用的更改权。 5、服务条款的完善和修改 网站保留在必要时对收费邮箱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的权利。网站收费邮箱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以尽可能的方式事先通知用户,而且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保证。 用户可以作如下选择: (1)不再继续使用网站的服务并通知网站公司 (2)如果用户不作出任何表示并继续使用收费邮箱收费电子邮箱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如果用户同意改动的内容,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6、用户隐私制度 电子邮件传送是发信人与收信人之间的私人信件的传送。网站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权。所以,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邮件内容,除非符合以下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或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2)维护网站的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权益。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其它社会个体和社会大众的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用户可以授权网站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 但网站不会公开用户的姓名、邮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和电话号码。除非: (1)用户特别要求、或者同意网站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网站在诚信的基础上, 善意确信这样的作法对于维护用户的个人利益有其充分的必要性。 (3)根据公安部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用户使用互联网络应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网站会提供用户的个人注册信息。
救助合同 年 月 日 (签署地) (被救助船舶所有人名称)(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的 号船舶(船旗国: 船籍港: 的船长(或船舶所有人) 代表 号船舶、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的所有人(下称"被救助方")同 (救助方名称)(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的代表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救助方应以应有的谨慎救助 号船舶及/或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其他财产,并将它们送到 或以后商定的其它地点,如果没有上述约定或商定地点,可送往任一安全地点。 当获救的船舶及/或其它财产已被送到前款规定的地点时,被救助方应及时接受救助方提出的合理的移交要求;如未及时接受,被救助方应对非属救助方过失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二条 被救助方应与救助方通力合作,包括获得准许进入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救助方合理使用船上的机器、装置、设备、锚、锚链、物料和其他属具,但救助方不应无故损坏、抛弃或牺牲上述物件或其他被救财产。 第三条 救助方有义务在合理需要的情况下,寻求其他救助方援助。 被救助方或船长合理要求其他救助方参与救助作业时,救助方应接受此种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原救助方的救助报酬金额不受影响。 第四条 在救助作业过程中,救助方和被救助方、船长均有义务以应有的谨慎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 第五条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外,救助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救助标的进行救助,取得效果(包括取得部分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未取得效果的,无权获得救助报酬。 第六条 在救助作业中救助人命的救助方,对获救人员不得请求酬金,但是有权从救助船舶或其他财产、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的救助方获得的救助款项中,获得合理的份额。 第七条 确定救助报酬,应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 (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 (二)救助方在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 (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 (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 (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