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为共同开发证券市场巨大的市场潜能,甲方自愿拿出多年的研究成果与乙方合作,本着平等自愿分工合作,利益共享的原则,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充分发挥在证券研究领域的独特优势,本着专业专心的服务风格和严谨认真的服务态度,全力作好客户资产的避险,增值工作。 2甲方应动用力所能及的资源,协助乙方作好客户开发,服务方面的工作。 3甲方应适时地组织各种营销培训,不断提高乙方的营销技能,帮助乙方实现又赚钱又自由的美好人生。 4甲方应及时地兑现对乙方的各种承诺。 二 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作出有损团队利益的事情。 2积极认真地学习甲方组织的各种营销培训,充分利用甲方在证券市场独一无二的优势,高效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努力扩大市场份额,让更多的客户和券商加入到这个多赢的行列中来。 3专心热情地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配合甲方做好客服工作。 4完全负责券商按时按量地执行佣差协议。 5乙方对客户不得有任何风险承诺,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甲方不为乙方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三 甲方认定乙方开发的新客户有两种: 1乙方带领客户在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开户。 2乙方代表甲方与甲方认可的券商签定合作关系的证券营业部自己经手的新增客户归乙方。凡由乙方代表甲方签定的证券营业部均加入到本网站的券商加盟表中,其联系人电话为乙方,乙方应认真负责地接待新客户的咨询和开户。 四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做出相应的经济奖励或处罚。 2当乙方有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强制解除合作协议,并终止给乙方的佣差提成。 a、违法乱纪受到法律制裁。 b、身在其位不谋其事或确实无法胜任者。 c、有威胁损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因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则,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应责任的权利,其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 乙方的权益: 1只要券商执行承诺,凡由乙方经手的客户的佣差的____%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到券商的佣差后应及时汇到乙方帐户。 2对于表现特别优异者,有权得到甲方的奖励。 3对具备专业、专长的实干型人才,甲方将高薪聘请加入到管理团队。 六 乙方收入均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代扣代缴。 七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方便于乙方核对数字,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先取得“_________专用发票的发票联”(以下简称“发票”)后付款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为了确保甲方开具给乙方的发票不被人冒领,乙方每次领取甲方的发票时,均需出具领取发票函(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有签名式样。领取发票函均要盖乙方的公章,每张函自签发之日起三天内有效。 第二条 乙方须在每月五日前至甲方签领发票,不得以未签领发票为由延迟或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三条 甲方提供发票的汇总表是以通知单格式为准。 第四条 乙方所指定人在领取发票时,应核对所领取的发票与通知单是否一致,若无异议,将在登记表上登记相关项目。 第五条 乙方承担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领取发票后遗失的一切责任。乙方不得以遗失发票为由而拒绝向甲方付款。 第六条 乙方应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三天通过银行转账将相关费用如数的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乙方自乙方指定人在登记表签字后对发票有异议须在二天内提出,否则,甲方将按发票汇总表上所记录的金额进行结算。若发生异议,将对无异议部分的发票进行先付款,后才对有异议部分的发票协商解决。 第八条 乙方只有在结清上一次领取发票的款项后,才能领取新的发票。 第九条 如果乙方不按本合同的操作规程领取发票,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此协议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费用结算协议》的必需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是费用结算协议的附件,其效力一样。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_________。(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拍卖标的应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 拍卖标的评估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对标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三条 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保留价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_________进行拍卖。 第五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一)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由_________在___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买受人移交。_________与买受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至拍卖成交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二)不动产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本标的由_________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_________办理,费、税由_________承担。 (三)债权类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后,在买受人成交款付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买受人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他类 _____ _____ _____ 第六条 拍卖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交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第七条 拍卖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八条 拍卖标的撤回与撤销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1、公告费_________; 2、项目运作及管理费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除该标的,并有权追究委托人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 第九条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 (一)续签合同; (二)解除合同。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拍卖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保留价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包装_________ 质量_________瑕疵_________存放地_________ (多项拍卖标的委托可附页) 第二条 拍卖的时间:_________拍卖地点:_________ 第三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_________ 交付(转移)的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拍卖的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外分权、真实地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选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行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因此而造成拍卖标的的不成交,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_________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鉴定、保管、运输、保险、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该款项也可以由乙方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划取。 五、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交付(成交)或取回(未成交)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滞留保管费。 六、需要征税的拍卖标的,其税金由甲方交付。经协商同意,税金亦可从拍卖所得价款中取得。 七、甲方应主动、积极地协助乙方和买受人依法办理拍卖标的的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因甲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保密,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因乙方失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乙方应对其暂管的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拍卖标的损失、灭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于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将拍卖应得价款一次全部付给甲方。如有延误,甲方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索取滞纳金。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处理。 合同经_________后生效。全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拍卖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甲方:——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 丙方:—— 地址: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至——万元人民币。 二、——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以——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出资。合营期限为——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 ┌──────────────────────────────────┐ │ │ │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 │ 保 证 合 同 │ │(封面) │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 │ │ │保证人(甲方): 贷款银行(乙方): │ │住所: 住 所: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 │电话: 电 话: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 └──────────────────────────────────┘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表 ┏━━━━━━━━━━━━━━━━━━━━━━━━━━━━━━━━━━━━┓ ┃一、借款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 ┠───────────┼────────────────────────┨ ┃地址 │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 ┃经办人 │ │电话│ ┃ ┠───────────┴───────────────┴───┴────┨ ┃二、借款情况 ┃ ┠───────────┬────────────────────────┨ ┃理由及用途 │ ┃ ┠───────────┼────────────────────────┨ ┃数量、期限和用款计划 │ ┃ ┠───────────┼────────────────────────┨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计划│ ┃ ┠───────────┼────────────────────────┨ ┃抵押物或担保单位情况 │ ┃ ┠───────────┼───────┬────────┬───────┨ ┃借款单位印鉴
国际转贷款合同 借款人 关于 项目使用(国家) 贷款的转贷协议 年 月 日,鉴于借款人 向中国银行 分行申请使用 (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 (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借款人 与中国银行 分行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 分行,其法定地址为: ; “担保人”指 ,其法定地址为 ; “项目”指 ;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 (公司名称)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有关“ 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 );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 (银行名称)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对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 。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操作的过程中提供顾问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顾问服务内容 1.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风险投资意向的投资方; 2.对乙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并从专业角度进行完善,使之更具有专业性; 3.对乙方项目进行整理、包装,使之更符合投资方的要求; 4.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进行前期的沟通与交流; 5.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详细的融资方案与谈判方案; 6.陪同乙方与投资方进行谈判,协助乙方回答投资方的问题,满足投资方的要求,同时维护乙方的相关权益,促使投资方与乙方尽快达成合作意向; 7.为乙方准备融资过程中必要的相关文件材料(需另外收费的除外)。 二、乙方项目相关内容 1.乙方的项目内容为:_________ 2.乙方的项目总融资为:_________ 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为:_________ 三、甲方责任 1.站在乙方的立场,为乙方解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难题; 2.积极的对乙方项目进行运作,以尽快获得投资方的认可; 3.保证按照顾问服务相关内容向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4.保证对所有知晓的涉及乙方自身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计划、商业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乙方有要求的除外); 5.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或国家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项目相关内容的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见材料清单); 2.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前期运作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可行性负责,并确保项目所需相关手续完全合法; 5.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协调与谈判; 6.在甲方工作完成,并促使乙方与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的情况下,乙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五、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融资与引进风险投资顾问费用为融资总额的3%; 2.乙方应在对投资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的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此融资费用; 3.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关顾问费用的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转帐。 六、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内容支付相关顾问费用,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对此所造成的任何结果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企业名称) ???丙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分(支)行 为支持我国通信设备生产,促进电信事业的发展,银企三方之间建立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开展通信设备买方信贷业务,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向丙方提出买方信贷申请,用于购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丙方意向性同意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__万元买方信贷,期限____________年,丙方将按照建设银行规定程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 二、甲乙双方应及时、完整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中所需要的各种证明和资料。 三、丙方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的申报审批程序进行审查、决策,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提供贷款后,按照甲方付款指令按时将贷款划至乙方在主办行开立的账户。 五、甲方在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按照《贷款合同》的要求及时向丙方偿还贷款本息。 六、甲方、乙方遵守丙方关于买方信贷业务的有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七、丙方优先为甲方、乙方提供结算网络、咨询、协调等全方面的金融服务。 八、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各方签订: (1)_________(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包括其继受人); (2)_________,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提供贷款的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或“贷款银行”,根据上下文内容可包括其继受人和受让人);和 (3)_________公司(注册登记编号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法律成立,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保证人”,包括其继受人)。 鉴于贷款人同意根据借款人的请求,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总计不超过_________美元(us$_________)的定期贷款(以下简称“贷款额度”),且为此公司保证人同意按本协议规定提供如下所述的保证、声明和承诺以及公司保证书。因此,当事人各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另有定义的以外,以下用语具有以下含意: 1.1.1 “适用法律”包括与本协议和担保文件的签署、提交、履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相关的新加坡、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宪法、条约、法令、各级立法、普通法、惯例法及司法判例; 1.1.2 “转让契约”包括保险单转让契约、销售收入转让契约、租金收入的转让契约和贷款人凭其自主决定而不时要求的其他转让契约; 1.1.3 “保险单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a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保险单(及保险单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保险单转让契约; 1.1.4 “租金收入转让契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和/或_________按照本协议附件b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单独或共同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租金收入转让契约; 1.1.5 “销售收入的转让”是指将按照本协议附件c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转让有关租金收入的所有权利、权益和利益的契约; 1.1.6 “提款有效期”是指有关贷款额度的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月或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贷款额度被全额提取的期间,以较早者为准; 1.1.7 “工作日”是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外的并且在新加坡、香港、中国和纽约市银行及外汇交易市场通常开门营业之日; 1.1.8 “公司保证书”是指将由公司保证人按照本协议附件e的格式或贷款人指定的其它格式签署的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的保证书,包括对其不时作出的修改、变更或延期; 1.1.9 “提款日”是指借款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第5.1款规定开始提款之日(无论提款是否实际发生); 1.1.10 “提款”是指根据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已经或将向借款人提供的任何、每一或所有(具体根据条款加以规定)的贷款额度项下的款项; 1.1.11 “提款通知”是指经借款人董事会决议授权的人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按照本协议附件“f”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的一份或多份请求提款的通知; 1.1.12 “违约事件”是指本协议第十二条规定的任何违约事件; 1.1.13 “贷款额度”是指贷款人将根据本协议向借款人提供的金额不超过本金总额的贷款额度; 1.1.14 “最后还款日”是指自提款日起满十二(12)个月之日或贷款人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而绝对自主决定的其它日期;
出租方(甲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日元帐号:;欧元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 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 第一条 为维护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相关各方的权益,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甲方为中国人民银行,乙方为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各成员行。 第三条 本协议所称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系统(以下简称质押业务系统)、成员行、成员行分支机构、备选质押品、质押额度、债券质押率、债券质押最低限额、质押品最短待偿期均按照《管理办法》定义。 第四条 双方共同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并遵守中央结算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操作规则。 第五条 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乙方可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向甲方质押债券获得质押额度,并将该质押额度用作净借记限额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用于向甲方提供小额支付系统轧差净额资金清算的担保。 第六条 双方依据本协议,通过质押业务系统办理的质押品调增、调减、置换、质押额度分配和收回的记录作为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证明依据。 第七条 质押业务系统的业务受理时间为中央结算公司运行的债券系统的营业时间。乙方在每一营业日12:00前提交的质押业务指令,甲方及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至迟在当日营业终了前完成处理。乙方在每一营业日12:00后提交的质押业务指令,甲方及中央结算公司负责至迟在次一营业日12:00前完成处理。 第八条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备选质押品范围内办理质押品管理业务。备选质押品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甲方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 第九条 质押额度计算公式为:质押额度=债券价值/100×债券面额×债券质押率。 第十条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备选质押品的种类、期限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券质押率。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质押品调增、调减或置换指令。 第十二条 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调增指令后,当指定的备选质押品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质押,按照债券质押率计算质押额度,并将该额度计入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指定的备选质押品不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调增。 未分配质押额度是指乙方尚未分配使用的质押额度。 第十三条 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调减指令后,当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解押,并相应减少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不足额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调减。 第十四条 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发出质押品置换指令后,当换入债券的质押额度大于等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时,中央结算公司依据乙方指令办理债券置换,对换入债券进行质押,对换出债券进行解押,并将换入债券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之差计入乙方未分配质押额度;当换入债券的质押额度小于换出债券的质押额度时,中央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质押品置换。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已质押债券的截止过户日(含)前办理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 第十六条 质押债券在乙方债券账户中冻结,在债券解押前,各方不得动用该质押债券。 第十七条 乙方向甲方质押债券获得质押额度后,可对质押额度进行分配或收回。 第十八条 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提交质押额度分配或收回指令。 第十九条 中央结算公司在支付系统国家处理中心为甲方设置债券系统专用客户端。甲方通过该客户端以磁介质形式导出乙方提交的质押额度分配或收回指令后,导入支付系统进行处理。支付系统根据指令信息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直接参与者的净借记限额无误后,甲方以磁介质方式或人工确认方式将处理结果返回至债券系统。乙方通过债券系统客户端接收处理结果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在本行未分配质押额度内将质押额度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使用。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分配给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的质押额度,分别增加各机构在支付系统的净借记限额,用于为其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可在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未使用的净借记限额内收回已分配的质押额度。 第二十三条 甲方根据乙方所收回的质押额度相应减少乙方本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的净借记限额。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及中央结算公司应通过权限控制、日志管理和加密管理等措施保证数据交换的安全、准确、及时和完整。 第二十五条 当甲方的债券系统专用客户端发生系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正常办理质押业务时,中央结算公司可以根据甲方书面授权,启用债券系统应急处理功能办理质押业务。 第二十六条 当乙方的债券系统客户端发生系统、设备或通讯等故障,无法正常办理质押业务时,乙方应按照中央结算公司应急处置方案相关要求,启用债券系统应急处理功能办理质押业务。 第二十七条 在办理质押额度业务过程中,甲方业务人员以手工录入方式向债券系统返回额度变更通知时出现错误,甲方业务人员应及时书面通知中央结算公司,中央结算公司负责通知乙方重新提交原质押额度管理指令。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已质押债券的截止过户日(含)前未主动办理质押品调减或置换业务以解除债券质押状态的,在截止过户日以后不得再对该部分超期未解押债券办理调减或置换业务。 债券兑付日当日,中央结算公司对乙方的超期未解押债券自动进行兑付,并将兑付资金作提存处理,乙方的质押额度则保持不变并仍可正常使用。 第二十九条 乙方债券兑付资金被中央结算公司提存的,可向甲方提出兑付资金解除提存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甲方审核同意后,通知中央结算公司从乙方的未分配额度中相应扣减超期未解押债券的对应质押额度,并在扣减成功后将已提存的债券兑付资金汇划给乙方。 第三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接受乙方申请并核准其成员行资格; 2.对乙方多次或严重违反《管理办法》及本协议的,有权取消其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资格; 3.确定备选质押品种类、债券质押率、质押品最短待偿期、债券质押最低限额; 4.当乙方发生信用风险时,甲方有权委托中央结算公司对质押品进行处置以清偿小额轧差净额资金。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建设面积_________m2,系________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_______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_______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 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 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 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 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 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登记监证部门________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____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