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 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 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 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 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 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 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 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 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 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 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 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 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 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 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 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 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 工具);
合同号码: 签约日期: 买方: 卖方: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章名」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9.装运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a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章名」第二部分 「章名」14.fob/fas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______租订。 14.2.在fob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系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交负担费用及风险。 「章名」15.c&f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章名」16.cif条件 在cif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c&f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章名」17.装船通知
代理商订货单 负责人: 代理店: ┌───┬──────────────┬───┬───┬─────┬────┬─────┐ │序号 │品 名 │规格 │价格 │数 量 │金 额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木材购销(订货)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计量单位: 立方米 ┌──────────┐ ┌─────────┬────┐ │gf-91-0105│ │ 国家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 │ │ │省(区)调拨通知书│字第 号│ ├────┬─────┤ ├─────────┼────┤ │任务部门│ │ │管理局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用 途 │ │ │合 同 号 │字第 号│ ├────┴─┬───┴───┬─┬─┬┴┬─┬─┬────┴────┤ │ │ 到 站 │材│规│等│单│数│ 年 │ │具体收货单位├─┬──┬──┤树│ │ │ │量├─┬─┬─┬─┬─┤ │ │路│车站│专用│种│格│级│价│合│月│月│月│月│月│ │ │局│港口│线│ │ │ │ │计│ │ │ │ │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印刷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印刷品名称、数量及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计划单价金额用料交货期 二、加工原料: 三、质量和式样:1.质量:________2.式样: 四、定货数量的差额幅度: 五、货款结算,凭运输部门的运单向银行办理托收。 六、原材料供应: (甲方来料加工者,应由乙方作运货处理,其货款在乙方交货结算时,凭甲方的发票结算。) 七、印件确定后,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外地用户,可由乙方代办运输,乙方一经运出即为交货,一切包装费、运杂费均由甲方负担。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经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木材购销(订货)合同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计量单位:_____立方米 ┌──────────┐ ┌─────────┬────┐ │gf-91-0105│ │ 国家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 │ │ │省(区)调拨通知书│字第 号│ ├────┬─────┤ ├─────────┼────┤ │任务部门│ │ │管理局调拨通知书 │字第 号│ ├────┼─────┤ ├─────────┼────┤ │用 途 │ │ │合 同 号 │字第 号│ ├────┴─┬───┴───┬─┬─┬┴┬─┬─┬────┴────┤ │ │ 到 站 │材│规│等│单│数│ 年 │ │具体收货单位├─┬──┬──┤树│ │ │ │量├─┬─┬─┬─┬─┤ │ │路│车站│专用│种│格│级│价│合│月│月│月│月│月│ │ │局│港口│线│ │ │ │ │计│ │ │ │ │ │ ├─┬────┼─┼──┼──┼─┼─┼─┼─┼─┼─┼─┼─┼─┼─┤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价格和合同总金额 在清单no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 商品价格包括抵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买方国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供货期限和日期 商品应在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no1中载明。清单no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包装和标记 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________到达站名称; ________卖方名称; ________买方名称; ________货件号; ________毛重; ________净重: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支付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80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________发票一式三份; ________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________包装单一式三份; ________本合同副本; ________在买方国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买方国境外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的交接 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移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保险 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品质保证 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no1。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no1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索赔 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服务同意书系由手机租赁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用户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之专用行动电话、旅充配件组等游_________手机租赁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之使用人相关条款。 第二条 契约成立 1.本同意书系指申请人在同意本使用条款前提下,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上填入必要资料,且保证所填写资料皆为真实,本公司亦同意按照约定事项行使时,本服务契约书始为生效。 2.本公司有权不同意申请人之租用申请,其情形例之如后: (1)库存不足或其他或无法按照契约内容提供该商品之情形。 (2)申请人不支付本服务相关之费用,或曾有积欠或对本服务之推动造成困扰。 第三条 服务范围 本服务受_________法管理,限于_________国内使用,并须依照本公司所提供之拨号方式方可拨通电话。 第四条 租用期间 1.本服务之最低使用期限为三日,申请人原则上可于申请表格中所填入之预定回国日之次日,将手机与配件依本公司规定之方式归还。 2.本服务一经完成预约、付费、取机手续,租用申请书所记载之租借期间即不可变更。如申请人因故较申请预定日期晚出国时,本公司仍依申请人原登记日期起算租金,若因此延长使用期间,须加计租金。 第五条 租用时间的延长与加计费用 1.申请人若需延长使用期间,须于使用期间结束之前,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延长期间以每日租金加计,回国后以押金抵扣,若押金不足抵扣,则须缴足之。 2.申请人若未于归还预定日之前办妥本条款1项之手续,且未将本手机与配件归还时,本公司得立即采取停止通话之处置。 第六条 租用期间之计算与手机配件组之取件日及归还日 1.租用期间,以申请人在本服务《租用申请书》内所填入之出国预定日起,至回国预定日止。 2.原则上,归还预定日为申请人回国预定日之次日。回国后若过了归还预定日仍未归还手机与配件组时,得要求申请人支付延迟期间之租金及损害赔偿。 第七条 契约之取消 申请人在加入本服务契约后,因故取消申请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 1.申请人若在出国预定日的三天前告知取消,无须支付任何手续费。 2.若在出国预定日的前二日、或前一日或当日方告知取消,一律须支付手续费_________。 3.如手机已送出:除《手续费》外,尚需往返运费(_________元)。 4.退机:一律由本公司联络宅配公司取件。 5.退款:扣除《手续费》、或运费、或加计租金,余款于提出取消确认后二周内退回至申请人所指定帐户。 第八条 解除契约 1.申请人若发生任何下列情形时,本公司得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形下,立即停止通话并解除契约,同时,申请人须立即将手机与配件归还本公司,并负担因解除契约所产生之损害及赔偿。 (1)申请人违反本契约所规定之义务事项时。 (2)发现申请人于本服务《租用申请书》中所记载之内容与事实不符时。 (3)申请人之信用状况不良,经本公司判断无法继续履行契约时。 2.若于使用期间中解除契约,本公司将不归还未使用之租金、押金与赔偿费用。 第九条 本服务的费用: 1.租金:一天_________元,一星期为_________元,逾期一日加收_________元,以出租日至归还日计算,运送期间不计。 2.押金:每支_________元(信用卡授权,若手机有延迟归还、损毁、遗失等情形发生时,则进行扣款)。 3.通话费:拨打_________国内每_________秒元,拨打国际电话每_________秒_________元,不分时段、地区采均一费率计算。 第十条 付款方式 1.租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2.押金: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 3.通话费:通话明细于回国后两周内寄出,确认无误后由_________直接从申请人信用卡扣款,扣款日期于通话明细通知单告知,通话费为_________国内消费,本公司无法开立发票,但可提供_________领受书与通话明细以供报帐用。 4.其他费用:如原号设定、延迟归还赔偿损失等费用,均从顾客所提供的信用卡中扣除,由本公司开立相关发票。
合同编号: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 │编│产品(服│型号规格和│计量│产地│协议供│调整│实际采│数量│单价│备注│ │号│务)内容│主要配置 │单位│ │货价格│价格│购价格│ │ │ │ ├─┼────┼─────┼──┼──┼───┼──┼───┼──┼──┼──┤ │1│ │
合同编号: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______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______,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______,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_____________型机械__________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_____工厂生产的______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偿付期限 甲方用_____年_____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______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_______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件配件用_______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币基价,以当时的币对______币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的汇率折算为__________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_____。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__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责任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保证。甲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国________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加盟(独家)经销合同范本 合同签署地:浙江省杭州市 合同编号: 甲方:杭州车龙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县(市)杭州车龙持有的车龙车饰商标独家使用权。相关系列产品加盟(独家)授权经销商。 公司在该县(市)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经销商。 2、20__年度合同标的_____万元;以后年度的标准双方届时视情况协商而定。 2-1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万元; 2-2经销商全年进货金额----------万元; 2-3完成销售量及年终返利。 3、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加盟费)。 3-1合同履约押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须支付人民币1000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的押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导致其合同履约押金被甲方扣罚至不足1000元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将合同履约押金补足至1000元整,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地区加盟(独家)经销商的权利。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 3-2加盟(独家)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此项针对地区加盟(独家)商而制定。即:乙方作为甲方在某地区的加盟(独家)特约经销商时,除须符合一般经销商的一切条件外,另需交纳人民币2000元作为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独家特约经销权益金(指加盟费)不退。 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再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或甲方解除此项权利,则甲方在合同终止或改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合同履约的押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 4-2供货合同:首次进货,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一份试销合同,具体执行中,以该试销合同的条款为准。(乙方不要试销期,就不需要另行签定试销合同)。凭订货单发货即可。 4-3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4供货期限 4-4-1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 4-4-2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七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确认款到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 4-4-3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5交货地点及运费 4-5-1合同交货地浙江省杭州市(或台州市)。 4-5-2到达合同交货地的运费由甲方负担(指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从甲方运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4-6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7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相关管理办法 5-1价格管理 5-1-1_____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销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 5-1-2凡发生违价时,乙方同意按以上标准按受处罚: a、凭违价发货票,每发生一次违价金额-----------万元以内的含(-----------万元),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覆约押金的50%作为违约金; b、违价金额超过-----------万元的,甲方有权全额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金,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c、乙方在一个销售年度内有二次以上的违价行为或单次违价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年终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d、乙方的违价销售量,不计入其全年销售总量。 5-1-3甲方统一进行的价格调整或经甲方同意的价格调整行为除外。 5-2广告促销管理
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成交: 1.货物名称、规格和质量 2.数量 3.单价及价格条款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办理。) 4.总价 5.允许溢短装 6.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天内装运。 7.付款条件 买方须于____前将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即期付款信用证开到卖方,该信用证的有效期延至装运期后_____天在中国到期,并必须注明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买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卖方有权发出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合同未执行的全部或部份,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8.包装 9.保险 按发票金额的___%投保_____险,由____负责投保。 10.品质/数量异议 如买方提出索赔,凡属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对所装货物所提任何异议于保险公司、轮船公司、其他有关运输机构或邮递机构所负责者,卖方不负任何责任。 11.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部分或全部商品延误交货,卖方概不负责。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文写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传真/电子邮件/快件送达给各方。如果地址有变更,一方应在变更后___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14.本合同为中英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
合同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4.总值:_________ (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 fob/cfr/cif:_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_________)办理。 6.货物生产标准:_________ 7.包装:_________ 8.唛头:_________ 9.装运期限:_________ 10.装运港口:_________ 11.目的港口:_________ 12.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_________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___险;附加险:_________。 13.支付条款:_________ 13.1 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在_________银行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_____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d/p或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后,按即期承兑交单(d/a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_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 汇付(t/t或m/t) 买方在受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_________ 第二条 数量、单价、总值:_________ 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 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_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 装运期限:_________ 第四条 装运口岸:_________ 第五条 目的口岸:_________ 第六条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 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 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产品试销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试销甲方××产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试销地区及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在××地区对××产品进行试销推广,试销期限为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个月。 第二条 试销价格: 试销期内甲方以×××元/套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此价格不含安装费及税率,如需开普通税票另加××%的税金。 第三条 试销的基础条件: a)乙方注重产品质量,认同甲方产品卖点及经营理念; b)乙方提供不少于××面积的货柜用于甲方产品的集中展示; c)乙方组织不少于××人的专职人员(含营业员、业务员、技术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工作,首批进货不低于××套。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a)试销期间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知识、安装技术的培训支持; b)免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宣传喷画; c)根据乙方的进货量,合理安排产品颜色;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a)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规定集中展示产品; b)规定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市场最低限价权; c)要求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a)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进货量订购产品; b)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按协议的价格支付货款; c)按甲方的规定面积集中展示甲方产品; d)不在甲方产品集中展示区展示与甲方产品相类似的非甲方产品及宣传物品; e)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甲方产品的推广; f)配合甲方开展各项促销活动;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 a)试销期后优先获得甲方代理权; b)在不违反最低销售价的前提下自主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