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许可人: (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 (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 号 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 元,支付办法为 ; 3.甲方可以/不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在 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 ; 5.乙方保证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 (章戳) 乙方: (章戳) 负责人: (签章) 负责人: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厂(公司)注册的第 号 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 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 许可使用期限: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 本协议由 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 (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 (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 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 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 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 年 月 日。始于 年 月 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 月 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 %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 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