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约代号??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___号的船东__(地址:___)与租船人北京中国对外贸 ??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1.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2.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期?? 3.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___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4.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不包括__),航行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1/10/1970)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1/7/1976)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 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___,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台湾港口。 禁装货载?? 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__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5.本船在__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6.本船不得在___之前交付,如本船在___17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知?? 船东给租船人__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__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货舱检验?? 7.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6英尺。 船东供应?? 8.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项??目??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15条)
机械设备服务合同(塔机)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自然人身份证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金额等概况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高度(米)月租金(¥)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 其他备注吊钩以下的高度: 附件 注:1、设备配套情况以发运交接清单为准 2、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包括进出场运输费、首次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维修费、税费。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乙方负责免费提供汽车吊装卸、安拆。若设备在使用中需拆除移至本项目其它地方使用,则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元移机费,此费包括人工安拆费、设备加节附墙费、检测费。 3、本工程安装拆卸高度为米,安拆附着道,附着杆由乙方提供材料甲方制作;如因乙方施工要求需增加附着,每增加一道附着,乙方另支付甲方元/道;根据目前乙方提供的安拆图纸及现场条件,安装所需汽车吊为t,拆卸所需汽车吊为t;如因乙方安拆条件不满足以上条件导致汽车吊吨位增加,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根据目前安拆现场,道路可满足?米长运输车通过,并不需要转运。如因乙方不能满足以上条件导致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本服务设备使用地点及用途 1、仅限用于工程,地址:。 2、仅限于在垂直起吊重物使用。 第三条、服务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设备在服务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服务期间,仅享有服务设备的使用权。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所服务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移设备使用地点或将设备转租(借)给第三人,更不得作为自有财产进行处置(如转卖、抵押、质押、留置等)。 第四条、服务期限计算方式: 1、服务时间月。开始服务日期:甲方设备到达乙方工地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安装,超过5个工作日不安装,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设备检测手续,设备安装完毕具备使用后,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使用设备,甲方从第6天开始计算设备使用费。 2、终租日期:终止服务日期以乙方书面“设备终止服务拆除通知书”通知的日期为准。 3、服务费自服务设备开始服务之日起连续计算,不考虑停工和节假日以及天气情况,及设备中途拆除移机等情况。 4、超过服务期限使用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每天按元计。 5、甲方安排操作人员两名,人员工资由方负责,满足乙方工程需要,甲方操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小时,?如甲方工作人员每人每月50%以上的时间超过8小时的,应增加操作人员,增加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加人员的工资按3000元/月/人计算。因特殊情况,未增加操作人员的,乙方需支付甲方操作人员的每日超过8小时的计时加班费。 备注:设备退场时间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 第五条、结算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时,设备进场前乙方支付甲方设备元整作为设备押金,在设备退场前甲方退还乙方。 2、本合同签订,设备进场后安装前乙方支付甲方进出场费元整。如乙方不按合同支付进出场费,甲方有权不予安装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退场前,乙方支付甲方预埋支脚折旧费元整。 4、设备在检测合格后,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的设备使用费用。从第二个月开始,乙方提前两日支付甲方的服务费。甲方在收到乙方服务款时,向乙方出具正规发票。
外架工程劳务作业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公司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和特点,甲方将分部分项外架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原招标等有关文件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作范围和内容 1.________住宅楼工程中外架工程。 2.施工人员现场技术,安全质量交底中明确的作业内容。 3.做好落手清工作,拆架后有关材料须整齐、分类堆放在甲方施工人员规定的区域内。必须经甲方施工员签字认可,否则不予结帐。 二、承包单价和结算方式 1.地下室按建筑面积?______元/㎡,标准层按建筑面积______元/㎡(此价格为省标化要求价)。?单价包括人工费、超高费、住宿费、进退场车旅费、劳动保护费(安全帽、手套、工作服、安全带)、小型工具(板手)、辅助材料费(铁丝)、五证(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的管理费与手续费用、钢管清理费、外架日常保养和维修、挂安全网、井架搭拆、以上所有工作内容中所发生的人工费以及个人调节税等。 2.每月25日按施工员认可工程量,交核算员复核结帐,待各有关部门审核后,下月初10日前支付月工作量80%的60%,外架拆除后支付原80%的40%,年底时(农历)再支付10%,剩余10%作为安全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工验收后,各有关部门结帐付清尾款。 三、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办法 乙方每月须编制一份有关劳务费用分配细则及工资表(须落实到个人),在每次结帐后付款前交甲方财务人员。 四、乙方须编制每月用料计划提前一个月报甲方有关人员审核后,共同商定供料计划,合理安排周转材料,减少损耗,严格按施工有关部门制定材料损耗表控制。如超过损耗率(______%),则超过部分按材料原价赔偿。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的月、季生产计划和劳动计划的编制,安排协调工作,保证该任务能连续、合理均衡的施工。 2.负责现场施工技术问题的指导和质量监督,及时用书面形式传达作业指导书、安全交底书。 3.负责工程周转材料的及时供应(作业面500米范围内,且应按定额限额发料,辅助材料乙方自理)。 4.负责向乙方提供离开作业面40米内,水平或垂直距离的水电源(随机电箱或水龙头),并保障作业班组施工道路通畅和垂直运输设施要求。 5.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保障作业班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齐全和机械设备安全的要求,并根据作业班组申请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设施。 6.应负责及时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赔偿费用手续和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处罚手续。 7.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进度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并有权随时对乙方管理资料进行审查。 8.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公司党政工团组织的双文明竞赛等各项活动。 9.甲方有权对不服从综合协调安排的班组给予罚款或整改的处罚,有权勒令违法、违章经教育无效的乙方作业人员在24小时内离开本项目部。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应严格信守合同、招标文件及询标记录中乙方承诺的各项管理目标(质量、安全、施工计划、综合管理等)。 2.负责作业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工作。 3.按照合同精神及时向甲方书面申报劳务结算书和各项考核报表。 4.负责对甲方转交的周转材料的保养、养护、维修工作,严格按甲方要求实行限额领料。 5.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三级教育和考核工作,并应将该工作的书面资料及时报送四分公司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科。 6.乙方应委派代表人驻点现场,负责管理劳务作业人员,并协调和检查,考核各劳务作业班组的各项工作和完成情况并按时参加项目部的月计划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 7.乙方必须正确及时办理务工作业人员的暂住证、计生证、就业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证、务工合同手续,并随时接受上级机关、地方政府部门、甲方的检查,且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整改。 8.?乙方作业人员在本项目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四分公司及项目部下达的各项管理规定。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各部门协调、安排。 9.乙方劳务作业班组应建立“二长六大员”管理机制,且在作业班组中从事该工种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技术骨干总人数达60%以上。 10.按要求配置个人劳动保护设施。 六、质量安全管理 1.用的标准、规范为省标化文明施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公司质保手册,安全管理执行国家安全操作规范且双方应执行公司质量安全奖罚条例。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并服从`四级质量安全检查管理程序(自检、企业检、监理检、地方安检) 3.安全目标为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小于千分之一,如发生安全事故直接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申请人于2003年9月29日与被申请人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将其所属“高华”轮光租给被申请人,租期为2+2年,由被申请人选择。被申请人于2005年9月13日与申请人签订《“高华”轮续租补充协议》,约定将该轮自2005年10月4日1340时续租至2007年10月4日1340时。 申请人诉称,2003年9月,申请人将其所属“高华”轮光租给被申请人。2005年9月,双方当事人又就该轮达成续租2年的续租补充协议。续租期间,按照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4月达成的“高华”轮补充协议,将租金提高到每天1,000美元。被申请人租金付至2007年8月31日,自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5日双方当事人签署《还船交接协议》的这段时间里,被申请人一直拖欠租金未付。同时,按照约定,被申请人在还船前应将中国船级社的检验报告交给申请人,但直至2007年10月5日还船交接时,被申请人也未能提供该报告,申请人多次催促未果。还船以后,被申请人的船员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一直不肯下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终止无理占据船舶、阻止船舶正常航修、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恶劣行为,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理会。因此,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要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对双方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和《“高华”轮续租补充协议》构成违约。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提供该轮的中国船级社(ccs)还船检验报告。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支付拖欠的自2007年9月1日起至10月5日还船时35天的租金3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9月1日起和自10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中国银行活期企业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的租金损失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人民币和本案的全部仲裁费。 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被申请人认为,2003年9月29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高华”轮《光船租赁合同》。2005年3月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又签订了《光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由于申请人违约,造成被申请人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裁决申请人支付:一个月的租金押金、还船时船舶存油款、设备检验费、退租检验费及船员工资等。 二、仲裁庭意见 (一)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对双方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和《续租补充协议》构成违约。 申请人认为,根据合同规定,被申请人应于每月第1天支付当月租金,而被申请人拖欠2007年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构成违约。经查,被申请人于2007年8月15日致传真给申请人称:“贵我合作的‘高华’轮《光船租赁合同》将于2007年10月4日到期,鉴于我司租金已经付至2007年9月1日0000时,其后2007年9月1日-2007年10月4日的租金,我司拟安排还船结算后一并支付,‘还船通知’也将于近期发给贵司。”申请人收到该传真后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已接受并同意被申请人的此项安排。被申请人未在2007年9月1日预付该期间的租金,并不构成违约,但是,被申请人应当在2007年10月5日约定还船后立即与申请人就该期间的租金以及其预付的租金押金等款项进行结算。 2、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提供该轮的中国船级社(ccs)还船检验报告。 仲裁庭认为,虽然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9月30日签署的《“高华”轮还接船》传真载明:“还接船时间在第三方(ccs)出具检验报告后进行,待双方在‘交接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后完成”,但申请人在2007年10月签署《交接协议书》,约定于2007年10月5日1000时在上海炮台湾码头进行正式还船交接,……从该时间起,该轮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这说明双方改变了原来关于在ccs出具检验报告后才进行还船的约定。事实上,自签署上述《交接协议书》之后,申请人从未就“共同”委托ccs进行检验与被申请人进行过交涉,也未单独向ccs申请退租检验。特别是,申请人在其仲裁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还船以后,被申请人……”。申请人也多次在其书面陈述主张被申请人已经还船,从而主张被申请人非法占有、留置其船舶。仲裁庭综合本案的证据,认为双方与被申请人对于还船时船舶状况并不存在意见不一致,申请人在庭审时也确认双方当事人根本未向中国船级社申请过退租检验申请。因此,申请人关于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高华”轮的ccs还船检验报告的请求不能成立。 3、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支付拖欠的自2007年9月1日起至10月5日还船时35天的租金3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9月1日起和自10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中国银行活期企业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 根据双方当事人在2007年9月30日关于《“高华轮”还接船》传真以及在2007年10月达成的《还船交接协议书》,双方均确认《光船租赁合同》于2007年10月5日1000时船舶办完入境联检手续时终止。同时,租金以该时间节点为终止。因此,被申请人应支付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仲裁庭经审核双方的文件,认为9月1日至9月30日30天的租金计30,000美元。至于10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由于双方当事人在《高华轮-补充协议》第一条中约定“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因此10月5日的租金,应计算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船之时10月5日1000时止,租金应为416.67美元(1,000?美元/24小时×10小时)。据此计算,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合计34,416.67美元。 鉴于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并无预付上述最后租金的义务,因此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延迟支付租金并据此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光船租赁合同》第9条(g)款规定支付利息的主张不能成立。 4、关于请求裁决支付20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的租金损失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仲裁庭认为,《光船租赁合同》在2007年10月5日1000时终止。在此之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当是“代为管理”的法律关系。换言之,双方通过上述书面的协议改变了光船租赁以“实际”交船开始,以“实际”还船终止的通常习惯。双方之间的上述书面协议可以被理解为双方在2007年10月5日1000时完成本案《光船租赁合同》下的“象征性”还船,而任何在此之后的“实际”还船,已经变更为“代为管理”关系下的“还船”。因此,有关2007年10月5日之后因船舶占有、管理、交接等争议超出了本案《光船租赁合同》的范围
签约地点:深圳,中国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人: 电话:0755- 传真: 地址: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地址: 电邮: 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投影机及大屏幕出租业务,同时有责任向甲方提供租赁设备之外的免费技术支持、维护等软性服务,务必让甲方有一个良好的使用环境,配合甲方于租赁期内的一切可能的使用和操作时的帮助。 二、租用设备及费用明细清单: 设?备?名?称?指?标?单位?数量?次(天)?单价?总价?备注? 1.?高亮度投影机 (3000ansi流明)分辨率1024x768?台?1?无 押金预付定金? 2.?屏幕84寸?(可选一) (长171?x?高128cn)需预留尺寸 大屏幕100寸(可选二) (长203?x?高152cn)需预留尺寸?幅?1? 3.?附件:接插件、对接头、切换器、vga线15米、视频线、音箱线、音箱支架?项?1? 4.?税金6%(地税)?项?1? 5.?总计金额:?元整(含税金)?人民币:?元整 三、租用地点及时间: 地点: 时间:年?月?日 调?试:日期为月日当日,我司有专业人员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现场跟踪,保证会议正常使用,达到音响及大屏幕显示视觉的理想效果。 四、权利与义务: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如上表所示的配套机器,并且保证所有器材运行良好; 由甲方向乙方提前发出租赁订单或预订信息(电话、传真)。订单的内容包括:租用设备名称,使用时间、地点,用户名称及订单人姓名。如需提前试机,需提前声明。 (3)在租赁的使用过程当中,甲方务必爱护仪器设备,妥善保管,小心使用,切勿野蛮操作,粗鲁对待;更不可私自拆卸(凭易碎纸标签判断),否则如有损坏或机身表面严重损伤者,按维修价格或复原所需费用收取赔偿费; 五.结算方式; 双方事前签订协议,在租赁协议完成后,甲方需在当天内付清协议确定的租赁费用,合计金额元人民币,如甲方到期未付清租赁费用,须向乙方交纳协议金额每天1%的滞纳金。 ?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承租方、租赁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方: (签名)(签名)
服务器租用协议 服务器租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网站: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与定义 1-1服务器租用是指将属于乙方所有的服务器置于乙方网络环境(________________机房),从而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乙方负责服务器的硬件配置,甲方拥有此服务器的使用权,负责软件安装、升级、服务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购买相关软件使用权。 1-2除非明确注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服务器租用以下统称“服务器”。 1-3本协议中“双方”仅指本协议的缔约方,即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同时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可以安装甲方需要的软件。甲方服务器所使用配置、带宽及其他网络资源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甲方在标准范围内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服务器占用资源超过该等资源标准的,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并要求甲方补缴资源占用费,甲方不补缴资源占用费的视为甲方自动解除本协议,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依据电信市场的变化随时变更该等网络资源标准,乙方一旦变动该等标准将在网站www.letuo.com上发布变更公告,甲方如不同意变更内容可在公告发布后十五日内要求提前解除本协议,如甲方继续接受服务则视为甲方接受该变动。 2-1-2甲方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而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1-3甲方必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该记录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必须提供。甲方自行承担由于其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2-1-4对于服务器租用,甲方承担服务器的运输等费用。 2-1-5甲方承诺不会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欢迎的活动,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协议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上述活动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1-5-1散布电子邮件广告、垃圾邮件(spam):利用服务器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电子邮件;通过散布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电子广告等为其放置于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宣传、介绍或者招揽业务。 2-1-5-2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及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2-1-6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 2-1-7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8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协议的联系人、信息安全负责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 2-1-9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协议约定的费用。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按照本协议附件的规定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并协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域名设定。 2-2-2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该等日常维护不包括对服务器上数据的备份工作,数据备份工作由用户自行负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条件 1.一张全新电脑桌和一只方凳。 2.提供10m带宽的校园网接入,乙方有责任维护;并保证在学校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网络的通畅;如出现意外8小时内解决。 3.机房保证在假期内开放,并有网管维护。 4.机房每天有专人打扫,保持自备机房的清洁卫生。 二、甲方可获得的权利 1.签定协议后,乙方不得无故要求中断履行。 2.乙方有责任保证甲方的电脑设备的安全(密码泄漏不在保证之内)。 3.如机房需要关闭休整,须提前一天通知,一般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三、甲方向乙方作出的书面保证 1.不在网上发布与散布各种有争议的言论,严格遵照国家关于网络的法规与条例;出现此种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对乙方分配的资料(ip地址,座位号)不得进行任何改动,不使用任何黑客工具、特别是代理搜索;如发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无条件搬出。 3.有责任对机房的公共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桌、凳等的非人为损坏有责任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如不提出的、将视为甲方责任;损失金额直接从押金中扣除;赔偿金额如下:电脑桌_________元/张;凳子_________元/张;网线_________元/米;其它视情况决定。 4.在使用过程中机位自用,不得占用其它空间,一台电脑只可以一位使用者在使用,如发现甲方违反,可视情节限令甲方搬出。 5.租期结算:按月结算。每月月底收费、具体时间看黑板通知;逾期按日交滞纳金:_________元/日(刚开始不在月初搬入的,按实际天数结算);如因处罚等原因的,按满一个月收取。 6.上机及离开时间请准确记录,否则按机房开门和关门时间计算;如发现故意隐瞒时间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无条件搬出。 7.要求一人一机,有证上机;每个机位机主不允许私自换人;若要变更,需重新签定协议;机房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废物扔进垃圾桶,保持室内卫生。 8.机房内不允许拆修计算机,计算机如需维修、请与值班老师联系。 四、费用的收取 1.押金:_________元(搬出时退还); 2.卫生费:_________元/月 机位; 3.桌椅折旧费:_________元/月 机位; 4.网络信息费(按以后学校规定); 5.租金:为_________元/月 机位; 6.电费:14寸以下:_________元/小时;15寸:_________元/小时;17寸:_________元/小时; 7.包月:_________元/月,?包月者在上月交费时间预交下月包月费。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991年12月10日,吴海鸣与惠安县港海运社订立一份《船只租赁合同书》,租用惠安县港海运社所属“港运机4号”船经营海上货物运输,租期一年,租金1000元/月;并约定自租船日起,船舶的维修及设备添置、船员配备、船舶的营运、责任事故造成的毁损,由吴海鸣负责,如发生沉没事故,由吴海鸣赔偿惠安县港海运社6万元;船舶保险、船舶证书由惠安县港海运社负责办理。福建省晋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为吴海鸣签订该合同提供了担保。交船后,吴海鸣对船进行了维修,并自配船员投入营运,安全运行达4个多月之久。1992年5月23日,该船从广州元村装载椰子油、丙酮、纸巾驶往厦门途中,在汕头港外表角偏北约1海里处,因高压油泵故障抛锚,后又因风浪较大,船舱进水下沉,船货全损。经汕头港监调查,“港运机4号”船该航次7名船员中仅船长周推赞持有有效适任证书,驾、机配员严重不足,而且装载不良。据此,港监认定该船不适航。在分析事故原因时,汕头港监指出,“港运机4号”船的不适航性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船体质量欠佳,稍受风浪冲击,船体灰路即脱落漏水,恰又逢主机故障,抽水不力,致船舶下沉。汕头港监还对船员的违章、违法行为做了吊销适任证书的处理。吴海鸣对港监的处理表示没有异议。 事故发生后,惠安县港海运社与吴海鸣交涉船损事故赔偿未果,遂于1993年5月18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认为事故责任在于被告,请求吴海鸣、福建省晋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赔偿因其责任造成的船舶损失6万元及因本案发生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租金6000元。 吴海鸣辩称,惠安县港海运社出租的船舶不适航,船体质量欠佳,是沉船的直接原因,事故的全部责任由该社承担。还辩称,“港运机4号”船系其本人与张志明、侯怡勇、吴金锥、李俊典、陈俊哲、吴树雄、杨昆鹏等8人合伙租赁,责任须8人共担。 福建省晋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辩称,为吴海鸣签约提供担保时并不清楚合同的内容,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审判】 厦门海事法院经审理查明,惠安县港海运社与吴海鸣间的上述船舶租赁关系属实,吴海鸣对“港运机4号”船需进行维修后才能营运的情况是清楚的。本案担保单位福建省晋江县深沪沪江第一造船厂早于1989年因未进行工商年检而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所谓的担保系原该厂负责人侯怡勇非法使用其藏匿的原厂印章出具的一份假证,假证上还盖有侯怡勇个人的私章,为此法院依法通知侯怡勇本人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对于被告吴海鸣提出的租船是由8个合伙人共租的主张,除张志明一人承认自己是合伙租船人外,其余6人的合伙人身份无法得到证实,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 厦门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吴海鸣、张志明所签订的租船合同系一份光船租赁合同,依法有效。原告已依约履行了交船、提供船舶文件、办理船舶保险等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被告吴海鸣、张志明却未尽船舶维修、保养责任,不认真配备船员,不合理装载,造成以不适航船舶违章营运的局面,最终酿成沉船事故,故对原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被告张志明系被告吴海鸣的合伙租船人,故应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侯怡勇以不再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具有欺诈的故意,系无效民事行为,其对原告的损失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的反驳和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于法无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厦门海事法院于1993年12月18日判决: 一、被告吴海鸣、张志明负连带责任,赔偿原告福建省惠安县港 海运社船舶损失6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存款利率支付自1992年5月27日起至指定的履行期间内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侯怡勇赔偿原告差旅费损失3287.68元。 三、以上款项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
申请人于2003年9月29日与被申请人签订《光船租赁合同》,将其所属“高华”轮光租给被申请人,租期为2+2年,由被申请人选择。被申请人于2005年9月13日与申请人签订《“高华”轮续租补充协议》,约定将该轮自2005年10月4日1340时续租至2007年10月4日1340时。 申请人诉称,2003年9月,申请人将其所属“高华”轮光租给被申请人。2005年9月,双方当事人又就该轮达成续租2年的续租补充协议。续租期间,按照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4月达成的“高华”轮补充协议,将租金提高到每天1,000美元。被申请人租金付至2007年8月31日,自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5日双方当事人签署《还船交接协议》的这段时间里,被申请人一直拖欠租金未付。同时,按照约定,被申请人在还船前应将中国船级社的检验报告交给申请人,但直至2007年10月5日还船交接时,被申请人也未能提供该报告,申请人多次催促未果。还船以后,被申请人的船员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一直不肯下船,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终止无理占据船舶、阻止船舶正常航修、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恶劣行为,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理会。因此,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要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对双方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和《“高华”轮续租补充协议》构成违约。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提供该轮的中国船级社(ccs)还船检验报告。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支付拖欠的自2007年9月1日起至10月5日还船时35天的租金3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9月1日起和自10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中国银行活期企业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的租金损失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费人民币和本案的全部仲裁费。 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提出了反请求,被申请人认为,2003年9月29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了“高华”轮《光船租赁合同》。2005年3月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又签订了《光船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由于申请人违约,造成被申请人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请求裁决申请人支付:一个月的租金押金、还船时船舶存油款、设备检验费、退租检验费及船员工资等。 二、仲裁庭意见 (一)申请人的仲裁请求 1、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对双方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和《续租补充协议》构成违约。 申请人认为,根据合同规定,被申请人应于每月第1天支付当月租金,而被申请人拖欠2007年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构成违约。经查,被申请人于2007年8月15日致传真给申请人称:“贵我合作的‘高华’轮《光船租赁合同》将于2007年10月4日到期,鉴于我司租金已经付至2007年9月1日0000时,其后2007年9月1日-2007年10月4日的租金,我司拟安排还船结算后一并支付,‘还船通知’也将于近期发给贵司。”申请人收到该传真后未提出异议,表明其已接受并同意被申请人的此项安排。被申请人未在2007年9月1日预付该期间的租金,并不构成违约,但是,被申请人应当在2007年10月5日约定还船后立即与申请人就该期间的租金以及其预付的租金押金等款项进行结算。 2、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提供该轮的中国船级社(ccs)还船检验报告。 仲裁庭认为,虽然双方当事人于2007年9月30日签署的《“高华”轮还接船》传真载明:“还接船时间在第三方(ccs)出具检验报告后进行,待双方在‘交接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后完成”,但申请人在2007年10月签署《交接协议书》,约定于2007年10月5日1000时在上海炮台湾码头进行正式还船交接,……从该时间起,该轮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这说明双方改变了原来关于在ccs出具检验报告后才进行还船的约定。事实上,自签署上述《交接协议书》之后,申请人从未就“共同”委托ccs进行检验与被申请人进行过交涉,也未单独向ccs申请退租检验。特别是,申请人在其仲裁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还船以后,被申请人……”。申请人也多次在其书面陈述主张被申请人已经还船,从而主张被申请人非法占有、留置其船舶。仲裁庭综合本案的证据,认为双方与被申请人对于还船时船舶状况并不存在意见不一致,申请人在庭审时也确认双方当事人根本未向中国船级社申请过退租检验申请。因此,申请人关于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供“高华”轮的ccs还船检验报告的请求不能成立。 3、关于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其支付拖欠的自2007年9月1日起至10月5日还船时35天的租金3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9月1日起和自10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中国银行活期企业贷款利率的双倍利息。 根据双方当事人在2007年9月30日关于《“高华轮”还接船》传真以及在2007年10月达成的《还船交接协议书》,双方均确认《光船租赁合同》于2007年10月5日1000时船舶办完入境联检手续时终止。同时,租金以该时间节点为终止。因此,被申请人应支付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仲裁庭经审核双方的文件,认为9月1日至9月30日30天的租金计30,000美元。至于10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由于双方当事人在《高华轮-补充协议》第一条中约定“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因此10月5日的租金,应计算至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船之时10月5日1000时止,租金应为416.67美元(1,000?美元/24小时×10小时)。据此计算,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9月1日至10月5日的租金合计34,416.67美元。 鉴于仲裁庭认定被申请人并无预付上述最后租金的义务,因此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延迟支付租金并据此请求被申请人按照《光船租赁合同》第9条(g)款规定支付利息的主张不能成立。 4、关于请求裁决支付2007年10月5日起至10月10日止的租金损失5,000美元,及其自2007年10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仲裁庭认为,《光船租赁合同》在2007年10月5日1000时终止。在此之后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当是“代为管理”的法律关系。换言之,双方通过上述书面的协议改变了光船租赁以“实际”交船开始,以“实际”还船终止的通常习惯。双方之间的上述书面协议可以被理解为双方在2007年10月5日1000时完成本案《光船租赁合同》下的“象征性”还船,而任何在此之后的“实际”还船,已经变更为“代为管理”关系下的“还船”。因此,有关2007年10月5日之后因船舶占有、管理、交接等争议超出了本案《光船租赁合同》的范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甲方租用乙方硬盘空间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通过internet互联网络向甲方提供硬盘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mb的硬盘空间供甲方使用; 2.无传输量限制; 3.乙方代甲方申请的域名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无限制的ftp访问; 5.服务器放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服务器的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服务费构成及付款方式 1.构成: 一次性设置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空间租用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域名申请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间 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即付清上述款项 3.付款方式:现金第三条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乙方提供的硬盘空间内放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关闭为甲方开辟的硬盘空间,而因此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甲方承担。 2.甲方明白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络,因此无论是通过乙方的服务器还是从其他服务器上得到的信息不可能十分准确。 3.甲方明白internet网络和其他网络通讯媒体并不能保证其放送内容的保密性,乙方不担保信息的绝对安全。 4.除了乙方所同意的在第一条的条款中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外,甲方同意乙方提供服务期间为甲方开发制作的任何功能和软件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当甲方租用的硬盘空间超过所定限额时,超出部分按每1mb每月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单据后一星期内付清,超过一星期,每天加收______%的滞纳金。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拒不付费时,乙方有权关闭甲方租用服务器的帐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因不可抗拒之外原因,造成乙方服务器停止运行,乙方以天为基本单位,向甲方赔偿租用服务费损失。第五条免责条款 1.由于internet是全球互联网,因此由于其他通路上的偶然阻塞,而造成用户访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用户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发生,是属正常现象。甲方对此表示认同。第六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为一年: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协议期内产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未接到甲方终止本协议的有关正式文件,视双方续约,续约期限为一年。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协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采用共享服务器主机资源技术的万维网(worldwideweb)服务器(以上简称虚拟主机)。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拥有该虚拟主机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决定信息的内容和文件的放置结构等方面的权利。 2-2 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网络、设备的甲方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3 虚拟主机设置完成后,与此主机相关的网站内容所涉及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4 本协议所称虚拟主机的所有权属与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的日常维护。 2-5 乙方有义务以培训和技术咨询的方式,帮助甲方充分地发挥虚拟主机的作用。 第三条 协议金额 3-1 甲方租用虚拟主机类型___________html___________,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年,租用期_________年。 3-2 本协议金额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将全部款项计____________元支付乙方。 第五条 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5-1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续约款项,乙方将在十天期限内关闭甲方的使用帐号。 5-2 如果在协议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它服务,双方另签协议。 5-3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也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不应承担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6-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6-3 如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单方面终止协议行为,款项不予以退回。 第七条 其它约定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方式确定。 7-2 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1.航舶经纪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司推荐统一件杂货租船合同(经1922年和1976年修订)包括“f.i.o”选择等(权用于未施行认可格式的贸易)代号:“金康”。 2.地点和日期 3.船所有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4.承租人/营业所在地(第1条) 5.船名(第1条) 6.总登记吨/纯登记吨(第1条) 7.货物载重吨数(大约)(第1条) 8.现在动态(第1条) 9.预计作好装货准备的日期(大约)(第1条) 10.装货港口地点(第1条) 11.卸货港口地点(第1条) 12.货物(同时载明数量和约定的船舶所有人可选择的范围,如未约定满舱满载货物,载明“部分货物”(第1条) 13.运费率(同时载明是按货物交付数量还是装船数量支付)(第1条) 14.运费的支付(载明货币名称与支付方式,以及受益人和银行帐号)(第4条) 15.装卸费用(载明选择第5条中(a)或(b);同时指明船舶是否无装卸设备 16.装卸时间(如约定装货各自的时间。填入(a)或(b);如按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填入(c)(第6条) (a)装货时间 (b)卸货时间 (c)装货和卸货的合计时间 17.托运人(载明名称与地址)(第6条) 18.滞期费率(装货和卸货)(第7条) 19.解构日(第10条) 20.经纪人佣金及向何人支付(第14条) 21.有关约定特别规定的附加条款 兹相互同意应按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所订条件,履行本合同,当条件发生抵触时,第一部分中的规定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以所抵触的范围为限。 第二部分 1.兹由第3栏所列的下述船舶的所有人与第4栏所指的承租人,双方协议如下: 蒸汽机船或内燃机船舶名见第5栏,总/净登记吨见第6栏,货物载重量大约吨见第7栏,现在动态见第8栏,根据本租船合同作好装货准备的大约时间见第9栏。 上述船舶应驶往第10栏所列的装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将载第12栏所列的货物,满舱满载(如协议装运甲板货,则由承租人承担风险。)(承租人应提供所有垫舱用席子和/或木料及所需隔板。如经要求,船舶所有人准许使用船上任何垫舱木料)。承租人约束自己装运该货。船舶经此装载后,应驶往第11栏所列的、在签发提单时指定的卸货港口或地点,或船舶能安全抵达并始终浮泊的附近地点,并在以第13栏规定的费率,按第13栏所载明的货物交付数量或装船数量支付运费后,交付货物。 2.船舶所有人责任条款 船舶所有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责任限于造成灭失、损坏或延迟的原因是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积载由托运人/承租人或其装卸工人或雇佣人员完成者除外),或者是由于船舶所有人或经理人本身未尽适当谨慎使船舶各方面适航,并保证适当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或由于船舶所有人或其经理人本身的行为或不履行职责。 船舶所有人对于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即使是由于船长或船员或其他船舶所有人雇佣的船上或岸上的人员的疏忽或不履行职责(如无本条规定,船舶所有人应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或是由于船舶在装货或开航当时或其他任何时候不适航所造成,亦概不负责。由于其他货物的接触或泄漏、气味或挥发,或由于其他货物的易燃或易爆性性质或包装不充分而造成的损坏,即使事实是由于积载不当或疏忽所致,亦不应视为由此而造成。 3.绕航条款 船舶有权为任何目的的以任何顺序挂靠任何港口,有无引航员在船均可航行,在任何情况下拖带和/或救助他船,亦可为拯救人命和/或财产而绕航。 4.运费支付 运费应在交货之时,按第14栏规定的方式,以支付之日或数日的平均兑换率,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如经船长或船舶所有人要求,收货人有义务在接受货物时支付运费。 如经要求,承租人应现金垫付船舶在装货港的经常费用,而按最高兑换率拍合并附加2%抵偿保险费和其他费用。 5.装卸费用
租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船舶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船____马力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风、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已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舶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元,合用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分按日计收。 7.燃料由____方负责,但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器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遵守: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租用一台乙方提供指定配置的托管服务器,乙方向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网专用机房的服务器,以及100兆共享带宽接口和一个合法ip地址,并且甲方设备可享用: (1)双路市电+ups电源+(柴油发电机); (2)机房专用空间; (3)恒湿恒温; (4)防静电地板; (5)国内优秀的带宽环境。 第二条租用期限 本合同和租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自网络连通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对本合同的托管期予以顺延,若另一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本合同的租用期自动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需另签合同。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1.本合同涉及的费用一律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2.在本合同项目下服务器租用费用为_________元/(年、半年、月),自网络连通之日起计算。 3.租用费用付费方式按_________元/(年、半年、月)支付;月付要再加交_________个月的押金,租金每月月底支付。如果甲方想在到期后停止租用,则应在到期前_________天告知乙方,待手续办理完成后,甲方所付押金经乙方财务核实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果服务时间已到期仍不续费者,则不得退回押金,每超过1天按1个月算费用。 4.服务器租用配置为_________(_________u)。 5.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_______(年、月)租用费用_________元及押金_________元,计:(_________元)给乙方。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安排上述指定的服务器并确保网络连通。 6.每年续费时间为到期日提前十五个工作日。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利用服务器进行以www为主的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数据库。 (2)甲方承诺不进行: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 或不欢迎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散布电子邮件广告(spam)、黑客行为、侵权行为、发布色情或迷信的内容、举办博彩、赌博游戏、进行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或宗教宣传、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安全的信息、发布危害社会秩序和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信息等。 (3)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但乙方没有义务申查甲方是否有该认可或批准,出现问题也由甲方自行解决或者承担相关责任,与乙方无关。 (4)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著作权、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 (5)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用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甲方执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所有管理甲方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并在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在乙方需要时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因甲方人员(不论其是否已经离开甲方)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而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单方面改动乙方分配的ip地址,甲方不得做一切影响网络运营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静态arp修改路由表。 (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缴纳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的信息服务器提供一条高速数据端口即100兆共享switch端口用以接入internet,并帮助甲方进行设备安装、联网调测。 (2)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络连通性的监控,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internet接入连通。 (3)乙方为甲方提供24×7(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指网络连通性的监控和涉及网络连通性的故障排除。 (4)除非双方人员有书面约定,乙方承认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 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进行网络调整和维护时,如果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应提前通知甲方。 (6)甲方自行安排软件或进行系统配置如导致系统无法使用,需要乙方进行恢复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7)乙方在网络连通之日,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给甲方签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