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一般义务 8.1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工程装饰是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物理性能、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那么工程装饰合同书是怎样的呢 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装饰合同书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工程装饰合同书范文一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3.工程总造价: 第二条: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水电 2.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精度监督检查,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3.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一星期后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工程途中付款人民币工程全部结束后验收合格支付全部余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装饰合同书范文二 工程地扯: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们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装饰修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义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期工作日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承包项目 1、2个衣柜:(其中推拉门限240/平方) 2、鞋柜 3、厨房隔断 4、厨柜门、一面吊顶 5、厨房卫生间pvc扣顶 6、电视柜、电视背景墙 7、客厅、餐厅局部吊顶 8、全屋双飞粉、墙漆 注:所用材料①夹心板为帝森元福e1级 ②九厘板(帝森元福e1级) ③石膏板(泰山五星) ④油漆(鸿昌牌) ⑤墙漆(鸿昌牌大桶) 第三条关于工期约定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四章合同文件 5.1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 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履约银行保证书 根据本保证书,我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承包人),和(保证人姓名)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以下称保证人)在此以担保全额为(货币名称、数额)共同格守对(业主名称)(以下称为业主)的义务。根据本保证书,承包人与保证人应保证自己,以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共同的及各自的对该项支付的义务。 根据以业主为一方,承包人为另一方所达成的协议,承包人已承担了合同义务(以下称为所签合同)去实施并完成某项工程,并在工程出现任何缺陷时,按上述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进行修补。 兹将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确地履行和遵守所签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实主旨、意向和含义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及规定,或者如果承包人违约则保证人就赔偿业主因此而蒙受的损失,直到达到上述保证金总额,届时,本保证书所承担之义务即告终止和失效。否则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签合同条款,或对工程的实施。完成及修补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以及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所签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方面对所签合同有关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宽恕均不解除保证人所承担之上述保证书规定的义务。但只在下述情况下保证人才承担清偿业主蒙受损失之义务: (a)收到业主与承包人双方书面通知,说明业主与承包人已一致同意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或者(b)保证人收到一份与所签合同条款规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签发的、并在法律上证明的裁决书副本,说明应向业主支付这一笔损失赔偿费。 代表(承包人名称) 代表(保证人姓名)由(签字人姓名) 由(签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资格 以_____的资格 在(证明人)证明下 在(证明人)证明下 签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签于一九九_年_月_日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于:____年__月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子--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合同投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世界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支付______项目的费用。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工程建筑、______等各种合同。所有依世界银行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都可参加招标。 二、中国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和服务。 三、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可从以下地址获得更多的信息,或参看招标文件: 中国a公司 (地址) 四、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从上述地址获得招标文件。 五、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六、所有标书将在______(时间)当着投标者代表的面开标。 七、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业主有权决定是否同意选定的国内承包人。 八、标前会议将在______(时间)______(地址)召开。 投标者须知 一、工程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 二、资金来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向世界银行(以下简称ifi)申请一笔贷款,用以支付______工程。其中部分贷款将用于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根据贷款协议的条件,ifi才会同意付款。除中国外,任何组织不能从贷款协议中获得权利或取得贷款。 (二)世行贷款只用于支付瑞士和与中国有商贸关系世行成员国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三)世行贷款不足的部分将由业主用中国政府提供的资金支付。 三、资金要求 (一)所有根据世行的“采购指导原则”具有资格的国家均可投标。 (二)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上述具有资格的国家。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三)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四)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业主提供(一)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业主和中国a公司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建设构想细节。 (五)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六)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七)国内投标者、中外合作、合资投标者申请取得7.5%的优惠时,应按二十九条的要求提供证明合乎标准的材料。 四、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业主和其代理人中国a公司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五、现场参观
合同编号:_______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最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 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中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2工程地点:二环路西一段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240天 1.5.1开工日期:xx年11月05日 1.5.2竣工日期:xx年07月05日 1.5.3总日历日期:xx年11月05日至xx年07月05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元/m3;内转: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元/m3, 内转按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提供份数:份) 第3条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着我国建设工程委托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于工程委托合同你了解多少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甲方项目建设的需要,现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开发建设的工程进行各项检测,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 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联系电话: 二、检测项目 根据省建设厅认证颁发的资质证书认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对乙方开展检测服务。 三、检测收费 根据云发改价格(20xx)989号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并按实结算。 四、付费方式 检测费用支付方式如下:先预付人民币5000.00元,透支额度500.00元,透支期限15天。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二)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议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三)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若甲方需要时应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6.检测费用透支期限超过15天,中心将电话通知甲方,一星期内未来续款,则停发报告。 (四)乙方权利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若一方毁约,则毁约方应按本合同额的15%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 七、未言明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委托合同范文2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 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