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推进我校后勤工作社会化的进程,根据《_________》,就校园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托管时间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职责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监管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计划和审定大型设备维修项目。监管乙方承担的维修责任。 3.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4.测评乙方目标责任,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5.按期支付托管维修经费。 6.组织审计维修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甲方对乙方的要求 1.负责学校水电及动力设施(泵房、高低配电、室内外水电线路)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 2.负责学校所属建筑物和建筑物内的门、窗、桌椅、床的日常维修和基础设施(窨井、下水道、化粪池等)的日常管理和零星维修。 3.负责学校通讯设备的维修。 4.经常主动巡回检查,及时维修,确保校内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并尽可能节约成本,提高物品利用率。 四、乙方承诺 1.保障全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设备。 2.管好维修人员,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3.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护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4.全权保管好国有资产,严防国有资产破坏或流失,维持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5.既保障供应,又防止浪费流失,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与奖惩挂钩。 6.坚持每周一、四上午巡回上门零星维修服务。 7.合理使用和严格管好维修经费,接受甲方的审计。 8.完不成目标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总 则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规范物业管理的行为,达到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则》、《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资金结算》、《监督管理与检查考核》和《附则》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 乙方:辽阳四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施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管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管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物业类型:写字楼 建筑占地:17666.49平方米建筑面积:13556平方米 (二)、管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结构,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收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二、委托管理期限:一年。即2001年3月10日始至2002年3月9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1、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2、对违反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调换人员。 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 )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公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 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天______月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附件二: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11、?。 ?附件三: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平方米; 2、道路?平方米; 3、化粪池?个; 4、污水井?个; 5、雨水井?个; 6、垃圾中转站?个; 7、水泵?个; 8、水箱?个; 9、电梯?部; 10、信报箱?个; 11、消防设施?; 12、公共照明设施?; 13、监控设施?; 14、避雷设施?; 15、共用天线?; 16、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个?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个?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平方米; 21、; 22、。 附件四: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 房屋修缮 (一) 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自理。 三、 托管费用 (一) 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项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 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 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 其它 (一) 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 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 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 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 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引言:什么是物业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该怎么写呢 其实物业管理合同也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委托方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下面小编将向大家详细介绍2013物业管理合同该怎么写。 》》》阅读指南 一、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如何写 三、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四、委托物业装修协议范本 》》》正文 一、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全文阅读 二、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如何写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如何写 下面是小编提供的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管理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方系xx人企业,为xx工作提供综合性的劳动服务;乙方系以xx为主的独立劳动者合伙组织,为社会提供劳动服务。?甲方为了更好的为xx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xx事业的发展,甲方将xx物业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乙方同意集体承包该物业的管理工作。?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现就乙方承包xx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的内容、面积、地点 甲方将位于?共计?平方米的物业承包给乙方管理,乙方负责该物业的管理、日常维护等全部工作。(详见工作内容清单)??》》》全文阅读 三、委托物业管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全文阅读 四、委托物业装修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系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单位,乙方系小区住宅单元物业的购买者或使用者委托进行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现甲、乙双方就装修的有关事宜,经过平等协商,特签此协议。 一、装修申请与报批 第一条乙方在装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个人则需装修委托书。 2.比例不小于1:100的装修设计图(包括:平面图、隐蔽工程图、机电项目施工图)或上述图纸的复印件。
执行依据之外的第三人占有疑似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能否对该动产进行查封或者强行从第三人处取走 原则上,强制执行应以执行依据上记载的当事人为准,对于执行依据未记载的第三人,其对该动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一、第三人的范围界定 第三人一般是指执行依据记载的执行当事人之外的民事主体,亦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外的民事主体,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 首先,执行依据之外第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追加、变更为执行当事人。第三人在未依法追加、变更前,对其仍应按第三人对待;执行变更、追加裁定生效后,法院才可按照对被执行人的方法执行。 其次,第三人系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辅助占有是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如受雇人、公司员工等类似关系,受他人指示而对物管理。辅助占有人并没有独立的占有人地位,法院对辅助占有人占有的动产,可以直接执行,辅助占有人不得以辅助占有法律关系对抗法院执行。对于抗拒执行的辅助占有人,法院可以按照第三人妨碍强制执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机关,其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对于法定代表人为法人占有的动产,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执行。法人的员工为法人占有的动产,视为辅助占有,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如被执行人为某商店,法院可以查封商店内的物品,店员不得阻止法院执行。但法院不可查封店员的个人物品,也不得为执行需要搜查店员随身携带的包或者其个人居所。 二、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查封 被执行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强制执行是执行被执行人财产而非第三人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判断权属是根据权利的外观表征,并不对有争议的实体问题进行实质审查。动产是以占有为其公示方法,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可以查封。如在被执行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法院可以查封。但这里的占有不同于物权法中的占有,确切地讲,这里的占有应为持有,只要被执行人直接持有该动产即可查封,对于被执行人间接占有的动产,法院也不可根据间接占有的法律关系,直接查封。也就是说,法院对可查封动产的权属判断,是以被执行人直接支配控制为准。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原则上不能查封,除非第三人书面确认该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实践中,有人认为根据购物凭据、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推断动产属被执行人财产,先行查封,第三人主张该动产为其所有,其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寻求救济,这最终并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笔者认为:首先,占有是最好的所有权凭证,让占有人自己证明动产的所有权,有悖占有制度的基本理论;其次,第三人不承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对占有动产的权属有争议,法院应让申请执行人代位诉讼,而不是积极的介入私人纠纷。 三、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强制措施 第三人书面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但第三人拒绝法院查封,法院能否强行查封呢 笔者认为,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在其住宅内或其他办公场所内的,法院强行侵入第三人处所进行查封并无法律上的授权,故这种情况下应为查封不能。对于第三人书面确认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动产,能够特定化的,法院可以向第三人送达查封裁定,不再加贴封条。 对于第三人允许法院查封的动产,按照《查封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应分情况对待。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可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交第三人保管,也可以强行侵夺占有。 对于查封后,第三人拒绝交出查封物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九条要求,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或裁定以物抵债后,需从现占有人处交付给买受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第三人交出所占有的动产,第三人为公民个人的,拒不交出,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为单位的,拒不协助,法院可否对其强制执行,法律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但是,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利的,如租赁、加工承揽等,第三人拒不交出,法院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对第三人主张的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有争议,应由当事人另行对第三人提起诉讼,在争议未确定前,法院不可强制执行。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能够查封,但不能交付的,如第三人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可以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但要明确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裁定后,取得所有权,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第三人拒不返还的,买受人可以提起诉讼。买受人在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前,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四、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救济途径 第三人对被变更、追加为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第三人认为其并非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可以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主张所有权,可向执行裁决机构提出异议,执行裁决机构驳回该异议,第三人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裁决机构支持了第三人的异议,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法院未经第三人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即对第三人占有动产进行查封,第三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为法院未按照法定的查封条件进行查封,第三人可以对查封行为提起执行异议;另一种为第三人对查封动产主张所有权,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三人可否提起执行异议 如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享有租赁权,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动产,使第三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笔者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应理解为违反程序法的规定,第三人应无提起执行异议的权利,对于是否违反实体法,属实体争议问题,应由第三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 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为加强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嗓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房屋拆迁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海南省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的法规、规章等规定,甲方_________拆迁项目已经海南省建设厅和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批准(琼建住房函[20_________]_________号文附件第_________项),已列入海南省________年度拆迁计划,并取得《海南省城镇房屋拆迁许可证》(_________拆许字第_________号),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____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所在地点,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机械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中行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____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 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____分行 信贷部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电传:____回号:____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 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中行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中行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 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a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 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____分行(盖章) 代表人:________(签字) a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