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涉外经济贸易法、公司投资法、建筑房地产法和金融证券法等。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河南新郑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曾先后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本科阶段)、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硕士阶段)和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阶段)研习经济和法律。
1991年参加工作
1992年获得全国律师资格
1995获国际商务师资格
1996年获商业经济师和执业拍卖师资格
1998年获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2002年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2012年获全国期货从业资格
2013年获全国证券从业资格
至今已具有超过25年的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著有《物权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问题研究》和《股权转让常见纠纷的裁判规则》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