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入浅出方式解读公司在中国境内创业板上市的条件、标准,为企业制定上市规划提供参考。详解上市前改制的主要法律问题以及创业板上市监管关注的法律问题,通过对被否决案例的分析为成功上市提供学习和借鉴。
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专家评委,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证券发行、公司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业务近20年,在资本市场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一、创业板发展历程
二、国内资本市场发展概况
三、资本市场目前的新政策和新形势
四、中介机构的选择要点
一、上市条件
围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5号)以及《深圳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发行条件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一)创业板板块定位
(二)主体资格条件
(三)财务条件
(四)业务完整具有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2、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
3、股份权属清晰,控制权稳定
4、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事项
(五)经营合规条件
二、创业板上市流程解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流程
二、股份制改造中的主要法律问题
三、股份制改造的主要法律文件起草的要点
问题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问题一:出资瑕疵或改制瑕疵
问题二:资产完整性问题
问题三:同业竞争
问题四:关联交易
问题五:实际控制人认定
问题六:报告期内董监高的变动
问题七:工会、职工持股问题
问题八:对赌协议问题
问题九:三类股东
问题十:重大违法行为及重大诉讼仲裁
案例一:无锡卓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二:湖北汇富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三: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四: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五:成都裕鸢航空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六:上海文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法律法规汇编(202405)-泰和泰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美国管理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郑怡玲律师还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协清算与破产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专家评委等社会职务。
从事律师执业已十八年,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郑怡玲律师主要从事证券上市、并购重组、基金以及公司运营日常法律服务等领域的法律业务。曾参与主办了南方航空A股上市、七喜控股IPO、香雪制药IPO和中达安IPO以及中山中健等十余家公司新三板挂牌项目,在并购重组方面郑律师参与主办了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项目、佛山照明现金收购国星光电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穗恒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越秀集团收购朗高养老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并购重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