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微课简析《民法总则》
扫码登录学习

可以继续在手机上浏览学习

平 台 价 : ¥54 69元
课程时长 : 48分钟
特色服务 : 1年学习期 | 案例解析 | 24页课件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购买咨询
课程介绍
课程章节
课程导图
学员答疑

课程介绍

郭丽娜,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民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简析《民法总则》 》课程提纲

01
引言
02
简析《民法总则》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八周岁

2、一般诉讼时效改为三年

3、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

4、做“好人好事”有法律保障

5、彩礼到底退不退

6、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会被“替换”

7、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8、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9、宣告死亡后又“复活”,原配偶有权不复婚

10、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受特殊保护

11、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

12、民政部门可以担任监护人

13、居委会、村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

14、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承担民事责任

03
结语
第1节 : 一、引言
2分钟
第2节 : 二、解读《民法通则》
46分钟
发表
讲师介绍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

Android

下载

App Store

下载

收藏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