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丽娜,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民事领域的诉讼及非诉业务。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调整为八周岁
2、一般诉讼时效改为三年
3、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
4、做“好人好事”有法律保障
5、彩礼到底退不退
6、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会被“替换”
7、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8、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9、宣告死亡后又“复活”,原配偶有权不复婚
10、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受特殊保护
11、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
12、民政部门可以担任监护人
13、居委会、村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
14、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