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工人招聘合同
招聘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或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 个月(或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 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 天,星期 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 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 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 生活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