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绿色(有机)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农产品种植分布图(中间不能更换土地种植,三年之内培育成有机土壤)、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制订市场营销策略等工作的开展。
1.2 甲方保证根据乙方的要求种植、收割、运输、储存农产品(存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甲方必须保证生产基地及周围环境无污染源,所种植的产品无恶性病虫害,在种植过程中不得使用农药。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2.1 春季:有机西瓜_____亩,每月上市两次,每次上市_____亩,收购价格根据当时/当批次市场价上调_____%。
2.2 夏季:有机小麦20亩,收购价格根据市场价上调_____%。
2.3 秋季:有机红薯20亩,收购价格根据市场价上调_____%。
2.4 具体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遇到市场价格变动或成本变动的情况需要调整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3.1 乙方所购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乙方要求的标准执行,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封样协商确定。
3.2 甲方保证品质,不得以次充好,如霉烂、变质、畸形等,应在采收及运输过程中保证农产品质量。完全满足乙方对有产品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3 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3.4 验收办法及运费负担:甲方将合格农产品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对农产品按要求进行过秤验收收购。运费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应在每批次需要采购货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5.1 乙方应于前一日把每日订货清单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告知甲方,给乙方组织供货以必要的时间。
5.2 货到后,及时接收货物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5.3 如认为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
5.4 按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货款。
5.5 减少或者增加定货应及时通知甲方,使甲方能够按要求调配货物。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按乙方要求的质量、数量、时间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6.2 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双方相互间的约定关于农产品的要求。
6.3 如货源满足不了乙方订货的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够另行订货,不影响乙方正常的经营。
6.4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延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 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交货部分总价款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 甲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交货数量,将产品擅自转让或变卖的,应按照该部分农产品市场价格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