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版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姓名: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姓名: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上海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房屋规格:?产证表明面积?平方米;
2、房屋用途:居住(乙方不得用于非居住用途,且不得在所承租房屋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3、室内附属设施:电器、家具清单见附件;
二、租用期限及其与约定:
1、租用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个月;自?起至?日止;
2、房屋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大写?);
3、付款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以一个月的租金额为基数,付3押1,第一次付款时间为?年?月?日,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人民币?元为租金,人民币?元为押金。租房终止,甲方房屋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二次支付租金时间为?年?月?日,以后租金支付时间依此类推。
4、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为,水?,电?,煤?,有线电视费用已经支付到?年?月?日。)
5、乙方承诺,承租房屋居住人数为?人。
6、租用期间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押金不退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
(3)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5)连续三个月不付本条第四款所有费用,或者尚未支付的费用合计金额大于或等于一个月房租时。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缴纳水、电、煤、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账单保存在退租时交给甲方,如果没有账单,默认为乙方尚未缴纳该月该项费用,引致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还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房租,逾期支付的,每天按照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付金。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给任何第三者,或者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视为违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违约方赔偿对方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邻里关系工作,如放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合同生效表明乙方认可房屋的结构、装饰和设备等现状,如果乙方需要添置新设备或者对房屋进行装饰,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才可进行。而且乙方应该已经知道租赁期和续租约定,无论任何情况,甲方都不会为乙方的这些行为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