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交流合作意向书》
中国广西柳州师范学校创建于1940年,曾被中国教育部命名为“中国中等师范学校名校”(1999年)。多年以来,我校一直致力于推动华语(汉语)教育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我校于2002年起启动“对外汉语”研究项目,2004年起开始建立海外教学实践基地。为进一步推动华语教育,我校愿与东南亚各国华语教学机构或有志于华语教育的各界人士开展合作。
一、合作各方
甲方:柳州师范学校(liuzhou?normal?school),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zhegujiang?road?8,liuzhou?,guangxi,china.);邮政编码?545002;校长:陈耘(chenyun)。
乙方:_____
二、合作项目
1、选派华语教师。甲方遵照乙方提出之条件选派合格的华语教师,到乙方指定的地点、机构,按照乙方规定的方式从事华语教育。
2、培训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训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培训已有一定教学经验的华语教师。
3、培养华语教师。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华语教师培养基地,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为乙方培养合格的华语教师。
4、hsk考试辅导。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水平考试(hsk)辅导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进行考前辅导,帮助其通过考试、获取证书。
5、 华语强化训练。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在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建立中国汉语(华语)教学站,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标准、期限,对乙方学员(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进行汉语口语强化训练,使其能说标准、流利的汉语。
6、 华语教育研究。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组织研究人员,以合作研究或委托研究的方式,为乙方研制开发华语(或双语、三语)教材(含课外读物、练习册、课件、录音带等)、网站。
7、 中华文化体验。甲方根据乙方提出之需求,在中国境内组织“中华文化体验”活动,按照双方协商同意的方式、期限,安排乙方学生(年龄、华语基础不限)观摩中国汉语教育,体验民族风情,并对其进行中华书画、武术、针灸短期训练。
三、步骤与程序
1、 合作方将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及基本设想书面表述成意向性文件,以传真或邮递方式送达甲方。同时,用email与甲方联系,索取相关资料,并约定进一步商谈的地点或形式。
联系人:刘芳(办公电话:86?772?209?0053),
王钱(办公电话:86?772?209?0001);
传真:86?772?275?2729;
邮寄地址:中国广西柳州市鹧鸪江路8号(邮政编码?545002);
email:dnyhz@doule.net
2、 签定《合作意向书》。甲乙双方根据会谈的初步成果签定《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书面约定双方拟开展合作的项目、合作起止的时间、双方的责任及权益等事项。
3、 启动合作项目。甲乙双方根据《合作意向书》(或《合作会谈备忘录》)所达成的初步协议开展项目调研、设计,形成合作方案,并草拟合作协议。
4、 签定《合作协议》。甲乙双方交流各自的调研结果,交换各自草拟的合作协议文本,通过谈判,形成一致意见,在双方律师的指导下,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5、 正式展开合作。甲乙双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正式展开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