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利互赢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签订的基础:
1、甲方系经过批准,具有xxx工程建设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工程施工资质为三级,按照国家规定承揽工程。
2、乙方作为甲方xxxx项目的名义项目经理,实际为甲方xxxx工程项目部的承包人。
3、甲方xxxx项目施工设备由乙方自备。
本协议基本内容:
第一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承包范围:
xxxx工程项目,乙方负责甲方承揽并负责的此项目全部类工程的施工。承包方式:按照固定比例上缴管理费,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自担风险。
第二条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三条工程承揽不论甲方承揽的工程,还是乙方自己承揽的工程,对外均为甲方承揽的工程,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相应的合同。
第四条财务管理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但是对外结算与支付,必须经过甲方财务统一办理。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即施工方,也就本合同甲方)的账户,否则视为款项未付。”2、对外结算: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甲方为乙方设立的独立帐户。结算方式通过银行票据的形式结算。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3、对外支付:由甲方通过乙方的独立帐户,统一对外支付材料款、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乙方申请用款时,必须要说明款项的用途,并凭甲方签名的书面支付书方可支付,做到专款专用。4、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或(2.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工程进度款,款项到达指定账户后甲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列扣除管理费用。剩余部分甲方无权处分,乙方可以根据项目需求支配剩余款项,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3.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乙方须按照项目总预算的%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 日后,甲方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按照施工工程总造价的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甲方可以按照比例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扣除。
第六条:1、工作人员招聘及工资方法:工程施工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的按时发放,不得拖欠。因拖欠工资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支付工作人员工资,甲方除有权向乙方追偿外,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倍的违约金。2、财务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甲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如果由乙方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必须经过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保险办理、安全管理与责任1、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不得强令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检查工作,同时接受并积极履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3、乙方同时要为工作人员投保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特别要投保工伤保险,同时乙方要为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商业险。工作人员产生的工伤,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八条:项目部内部管理1、材料采购: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或者由乙方书面授权方可有效。所有入账之材料发票必须由乙方签字方可入帐。2、工程施工管理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乙方担任,所有与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签证的签署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施工设备工程施工设备全部由乙方自行筹备,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印章管理甲方应将所有材料采购合同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盖有甲方印章,严格控制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赔偿,如果没有尽快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帐户中直接扣除,并给付受害人。如果一方没有尽快赔付,乙方帐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额一倍的违约金。2、甲方积极支付应当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但有权扣除各项税费。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应付款额万分之二的滞纳金。3、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如有损害,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赔偿损失数额一倍违约金。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后的管理1、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2、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第十三条协议终止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协议期满。2、双方协议解除。
第十四条通知条款所有的通知事项书面应送交对方,或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第十九条文本份数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