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律协字第_____号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的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进行遗嘱见证,并订立了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律师、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遗嘱见证人。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遗嘱见证服务,并保守因此而获知的甲方秘密。
第三条 委托见证事项和用途/目的:
1、委托见证的事项:见证甲方订立遗嘱
2、见证的目的:证明甲方订立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并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上述指派律师认为甲方提供的文件、材料不完整或有疑义时,甲方应出具必要的书面说明或进行补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遗嘱无效,免除乙方责任。
第五条 遗嘱见证律师费为_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时支付,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资料、差旅等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六条 若因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的重大过失导致《律师见证书》被撤销,因此给甲方及/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数额以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相关事项收费金额的_____倍为限。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