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2005年中大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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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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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销合作模式
1.1中大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1.2中大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
2.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
a□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10万(省级)、□5万(地市级)b□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3.授权区域:
3.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中大品牌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______省(市)_________地区。
3.2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中大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中大品牌形象,并按照要求制作中大汽车vi标识;
4.产品销售计划:
月份123456789101112合计
数量
5.管理
5.1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5.2能够支付定单20%定金能力,与当地金融、保险、运管、旅游等部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5.3三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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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买卖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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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定购
1.1乙方购买甲方车辆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中大汽车销售有限公
司买卖合同”,确定所购车型、价款、交付等具体事宜;
1.2乙方定购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变动配置,特殊情况一定要变动配置,甲方将视生产难、易度收取一定费用并顺延交货期后予变更。
2.经销价格
2.1经销价格:为甲方产品售于乙方时确定的代理经销价格,按甲方公布的当期《中大汽车经销商价格表》执行。
2.2销售价格:为经销商出卖甲方产品时确定的价格,应介于当期《中大汽车经销商价格表》中市场售价和最低销价之间,超过代理经销价签订的合同,合同总价与代理经销总价之间差额部分由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
2.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应在甲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乙方超出甲方确定的价格范围销售产品,必须首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价格,并将价格调整状况及时通知乙方。
3.货款支付
3.1乙方购买甲方车辆,应于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20%的
定金,剩余货款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3.2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4.产品交付、验收、运输费用
4.1乙方所购车辆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生产所在地。